•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譚仕娥與魏秀銀離婚糾紛一案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2008-6-27)



    譚仕娥與魏秀銀離婚糾紛一案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08)黔法民初字第 1318 號

    原告:譚仕娥(曾用名譚世娥),女,1975年1月2日生,土家族,務農,住(略)。
    委托代理人:黃小兵,黔江區金溪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魏秀銀,男,1973年4月24日生,漢族,務農,住(略)。
    原告譚仕娥與被告魏秀銀離婚糾紛一案,本院于2008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8年6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譚仕娥及其委托代理人黃小兵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魏秀銀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出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譚仕娥訴稱,原告與被告于1997年3月自愿認識戀愛,2001年6月30日在金溪鎮人民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楹笊慌,取名魏鑫,一直隨原告生活。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各異,草率結婚;楹蟊桓娌粍照龢I,長期打罵原告,夫妻感情破裂,2004年1月被告離家外出務工至今,夫妻關系已名存實亡,故起訴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孩子隨原告生活。
    被告未提出答辯意見及提供證據。
    經審理查明,原告與被告于1997年3月自愿認識戀愛。1998年5月12日生育一女,取名魏鑫,現隨原告生活。2001年6月30日在黔江區金溪鎮人民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2004年1月被告外出務工,至今下落不明。原被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未添制共同財產,無共同債權債務。
    上述事實,有結婚證、黔江區金溪鎮望嶺村村民委員會證明、原告及魏鑫常住人口登記卡、證人證言以及庭審筆錄等證據證明,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被告于2004年1月離家外出務工至今下落不明,原被告互無聯系長達四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原告的離婚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樯呻S原告生活,因被告下落不明,被告現不支付子女撫育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準許原告譚仕娥與被告魏秀銀離婚。
    二、婚生女魏鑫隨原告譚仕娥生活,被告魏秀銀現不承擔子女撫育費。
    案件受理費240元,公告費600元,合計840元由原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陳明生
    人民陪審員 冉健軍
    人民陪審員 張 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書 記 員 云建高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