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2014)虹行初字第37號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14-3-24)



    (2014)虹行初字第37號
      原告陳忠喜。
      委托代理人陳根虎。
      委托代理人鄧愛香。
      被告上海市虹口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白愛軍。
      委托代理人馬良。
      委托代理人王峰。
      原告陳忠喜不服被告上海市虹口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虹口規土局)作出的答復,于2014年2月27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于2014年3月3日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副本及應訴通知書。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3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陳根虎、鄧愛香,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馬良、王峰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2013年9月18日被告虹口規土局向原告陳忠喜出具答復書,告知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虹口房管局)于2013年7月8日已對天寶路XXX弄XXX號作出2013年虹房管拆裁字第29號《房屋拆遷裁決書》,建筑面積為85平方米。
      被告于2014年3月10日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證據及依據:1.行政申請書,證明原告提出申請,申請內容為“對上海市天寶路XXX弄XXX號陳忠喜戶146.07平方建筑面積房屋調查、認定、處理,履行法定職責”;2.答復書、國內郵政回執、房屋拆遷裁決書,證明對原告的申請被告進行了答復。
      原告訴稱:上海市天寶路XXX弄XXX號房屋屬陳忠喜、趙某某,該房屋所在地塊屬于拆遷地塊。房屋經過多次翻建,該房屋所在地塊換發國有土地使用權不是政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辦理,而是違法辦理。2013年8月9日原告向虹口規土局提出申請,申請對上海市天寶路XXX弄XXX號陳忠喜戶146.07平方建筑面積房屋調查、認定、處理,履行法定職責。虹口規土局于2013年9月18日作出答復。被告以拆遷人對被拆遷人認定面積為依據作出認定屬違法,故請求法院撤銷該答復書。就其訴請原告提供了行政申請書、答復書、行政復議決定書、虹府[2002]93號《虹口區舊住房拆遷中私有房屋違法建筑認定辦法》等證據材料。
      被告辯稱:2013年8月9日陳忠喜來信提出申請,被告于2013年9月18日書面答復原告,告知虹口房管局對該房屋作出《房屋拆遷裁決書》,認定建筑面積85平方米。被告認為對原告的答復并無不妥,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庭審質證,原告認為:1.被告作出的答復不是行政行為,應該予以撤銷;2.天寶路XXX弄XXX號是原告的私房,根據《虹口區舊住房拆遷中私有房屋違法建筑認定辦法》的規定,被告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證認定,而被告根本就沒有進行認定;3.被告說房管局進行認定,有什么依據證明了其職權。
      被告認為:1.對原告房屋所在地塊被告沒有職權進行認定;2.從虹口區政府轉發的市局的安置辦法上已經明確了不是被告進行認定,由房管局進行認定;3.原告申請書中寫的是對146.07平方的面積進行認定,這與對違法建筑進行認定是有區別的。虹口房管局作出的房屋拆遷裁決書中已經明確了建筑面積,故被告引用并告知原告。
      根據庭審質辯情況,本院對證據作如下確認:原告、被告提供的證據材料符合證據的關聯性、合法性、真實性,能夠證明其認定的事實,本院確認具有證據效力。
      經審理查明:2013年8月9日原告陳忠喜通過郵寄方式向被告虹口規土局提出申請,申請對上海市天寶路XXX弄XXX號陳忠喜戶146.07平方建筑面積房屋調查、認定、處理,履行法定職責。被告于2013年9月18日對原告作出答復,告知虹口房管局于2013年7月8日已對天寶路XXX弄XXX號作出2013年虹房管拆裁字第29號《房屋拆遷裁決書》,建筑面積為85平方米。陳忠喜不服,申請行政復議。2014年1月6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作出滬規土資復決字(2013)第156號行政復議決定維持了被告作出的答復,原告遂起訴至本院。
      本院認為:虹口房管局已對原告所有的天寶路XXX弄XXX號被拆除房屋作出房屋拆遷裁決,根據相關規定對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作出了確認,F原告向被告申請對被拆除房屋面積進行認定,被告根據原告申請的內容,告知在2013年7月8日虹口房管局作出的2013年虹房管拆裁字第29號《房屋拆遷裁決書》中,根據有關規定,虹口房管局已確認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為85平方米。被告作出的答復并無不當,原告要求撤銷該答復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原告的訴請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陳忠喜的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50元,由原告陳忠喜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遞交上訴狀副本,上訴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施海紅
    審 判 員 張 忠
    人民陪審員 王國華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書 記 員 楊建軍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