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2015)湛民一初字第396號

    ——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人民法院(2015-9-24)



    (2015)湛民一初字第396號
    原告李某某,女,1983年4月25日出生。
    被告宋某某,男,1972年8月3日出生。
    本院在審理原告李某某與被告宋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原告李某某經本院傳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動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負擔。
    審 判 長  程昆松
    審 判 員  王伴伴
    代理審判員  焦俊艷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書 記 員  趙許洛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