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2015)岱民初字第2274號

    ——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2015-10-21)



    (2015)岱民初字第2274號

    原告李某甲。

    委托代理人史作華,山東金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劉明磊,單位職務同上。

    被告孫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丙。

    原告李某甲與被告孫某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史作華、劉明磊,被告孫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丙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李某甲訴稱,我與被告經人介紹認識,后雙方在沒有辦理登記結婚的情況下開始同居生活,××××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取名李某乙。雙方因性格不合,于××××年××月份開始分居至今,現被告已同他人結婚生子。非婚生子女李某乙一直隨原告生活,為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撫養費每月2000元至孩子18周歲,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孫某辯稱,被告愿意承擔法律義務,但是現在生活條件不好,無力承擔撫養費,待有條件后再承擔。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2008年冬天在泰安打工時相識,隨后確立了戀愛關系,大約一個星期后即同居生活。2009年農歷十二月初八雙方按當地風俗舉辦了婚禮,但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痢痢痢聊辍痢猎隆痢寥,雙方生育一男孩,取名李某乙,現隨原告生活!痢痢痢聊辍痢猎,雙方發生矛盾,被告離家雙方分居生活,現被告已同他人結婚并育有子女。

    另查明,原被告雙方均系農村戶口,現均無固定收入。

    以上事實,有原、被告陳述、醫院病歷、出生登記簿、拳鋪東村證明、拳鋪派出所戶籍證明在卷予以證實。

    本院認為,原被告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現雙方育有子女,該子女依法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該子女的被告,應當負擔其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應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孫某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原告李某甲子女撫養費35646元。

    案件受理費50元,由被告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趙 泰

    人民陪審員  黃德愛

    人民陪審員  王運奎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書 記 員  李 焱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