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09刑初215號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22-6-27)
(2022)滬0109刑初215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張某,男,1984年7月24日出生于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學本科文化程度,系上海振英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銷售員,戶籍所在地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因涉嫌犯傳播淫穢物品罪于2022年2月25日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2年4月5日以(2022)滬0109刑初215號刑事裁定書對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張佳傳播淫穢物品一案中止審理。
經查,現因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復審理。
審 判 員 楊鳳英
王丹 書記員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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