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2022)滬0118刑初224號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22-6-16)



    (2022)滬0118刑初224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鄒某,男,1972年2月3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系上海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經營人,戶籍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區。2019年12月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本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2021年12月23日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取保候審。
    被告人任某,男,1986年7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程度,原系上海A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戶籍所在地重慶市綦江縣,暫住上海市青浦區。2011年10月因毆打他人行為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處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五百元;2012年11月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2013年9月30日刑滿釋放。2021年12月23日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25日被依法逮捕,F羈押于上海市青浦區看守所。
    辯護人陳勇,上海詠君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滬青檢刑訴[2022]20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鄒某、任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于2022年3月18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喬青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鄒某、被告人任某及其辯護人陳勇到庭參加訴訟。在審理過程中,本院于2022年3月22日對本案中止審理,于同年6月14日對本案恢復審理,F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
    2017年5月至8月間,被告人鄒某、任某在實際經營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練惠公司,注冊地在本區)期間,為非法抵扣稅款,在無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以支付開票費的方式虛開取得徐州B有限公司、徐州C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41份,涉及稅額人民幣68萬余元。
    2018年6月,被告人鄒某在實際經營練惠公司期間,為非法抵扣稅款,在無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以支付開票費的方式虛開取得徐州D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6份,涉及稅額人民幣9萬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鄒某、任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案發后,被告人鄒某、任某已補繳上述涉案稅款。
    又查明,被告人任某于2012年11月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2013年9月30日刑滿釋放。
    上述事實,有被告人鄒某、任某的供述、證人項某、吳某、李某、曹某、錢某等人的證言筆錄,江蘇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記賬憑證、銀行流水、抵扣證明、稅收完稅證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營業執照、檔案機讀材料等工商注冊登記材料,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拘留證、取保候審決定書、訊問筆錄,刑事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工作情況、釋放證明,案發及抓獲經過,被告人的戶籍資料等證據證實,并經庭審查證屬實。
    本院認為,被告人鄒某伙同被告人任某或伙同他人為非法抵扣稅款,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依法均應予懲處。被告人任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鄒某、任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均可以減輕處罰;二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均可以從寬處理。鑒于被告人鄒某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告人任某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均酌情從重處罰;二被告人已全部補繳涉案稅款,均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鄒某、任某的犯罪罪名及認定其均系自首、認定被告人任某系累犯的公訴意見正確,且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確認。關于被告人任某的辯護人以其當事人具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且二名被告人已補繳全部稅款等為由建議法庭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因與查明的事實相符且于法不悖,故本院予以采納。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稅收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鄒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預繳。)
    二、被告人任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罰金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向本院繳納。)
    誡勉語:鄒某回到社區后,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勞動,做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審 判 員 沈寶琴
    書 記 員 肖思偉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