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笑星告報社索賠巨款這可不是舞臺上的喜劇而是法庭真刀真槍的對壘不經意的讀報與經意的投稿使我有了機會法律之門開始對我敞開.
小小一片嫩芽,是大樹長成的開端; 小小一個花蕾,是果實成熟的開端; 短短一段序曲,是情感高潮的開端; 輕輕一陣微瀾,是浪潮澎湃的開端。 “開端”是一種象征,是一個新的起點。不經意的一次嘗試一份付出,或許就會成為我們人生轉折的開端。我律師生涯的開端富有傳奇色彩,應驗了那句“無心插柳柳成蔭”的哲言。 這要回溯到18年前,當時我還是人民保險公司廣西分公司出口業務科科長,在廣西第一律師事務所兼職法律工作者,剛剛出道。然而一個偶然的機會,使得我接手的案件竟然是全國婦孺皆知的著名笑星陳佩斯與《湖南廣播電視報》的“名人官司”,時稱全國十大新聞官司之一。
事件起因是,1988年5月23日,陳佩撕應湖南電視藝術家與企業家聯誼會、湖崩電視臺聯合舉辦的《大潮頌》晚會劇組的邀請到達長沙,準備參加25日晚上的演出24日晚,陳佩斯突然拂袖而去拒絕參演,臨行前從長沙火車站打電話給湖南電視臺臺長陳述了拒演四點理由。盡管宋臺長在電話中極力挽留,但陳佩斯依然違約離為此,湖南電視臺副臺長陳先緒、專題部副主任劉學稼、中國電視藝術協會湖南分秘書長劉健安以“布董味”的筆名,撰寫了通訊《陳佩斯跑了》一文(以下簡稱《跑發表在1988年6月2日)出版的《湖南廣播電視報》上原文如下: 陳佩斯跑了萬般期待,幾多疑惑,一片驚愕一多少思索… 觀眾納悶了,紛紛指責晚會舉辦單位玩“空城計”。面對擲來的頻頻質問,導演一臉沮喪地告訴大家,陳佩斯跑了。 “救場如救火”,而陳佩斯正是選擇這樣的時刻跑掉的。人們憤慨了。 一宣傳改革,是這場晚會的主旨。為搞好這一活動,晚會領導小組派專人去請演員。導演找到陳佩斯,陳表示愿去湖南。但不能演小品,只能唱歌。 接著,陳問報酬。導演說:“一首歌300元怎樣?”陳不吱聲。 導演又問,“陳先生平常演出的最低報酬標準是——”陳回答:“至少四五百!笨紤]到陳的知名度,考慮到湖南企業家的熱情期待,導演咬咬牙答應了。陳接著提出,要攜夫人同往。盡管陳的夫人是護士,與演出毫不相干,既然陳提出來了,導演又只好咬咬牙答應下來。隨后陳又提出,要有大樂隊伴奏。導演納悶:陳雖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他唱歌畢竟是業余愛好,有些戲是“戲不夠,笑不湊”。陳要大樂隊是什么意思呢?導演還是決心滿足陳的要求?墒钦冶殚L沙各大劇團,樂手幾乎全在履行演出合同,開高價也請不到人?紤]到陳唱的是一首外國歌,故請了一位著名鋼琴演奏家為他伴奏。5月23日晚,陳佩斯夫婦駕到長沙。第二天上午,晚會領導小組派車前往接陳夫婦到電視臺演播廳參加走臺。陳一聽伴奏是鋼琴。扭頭走了。眼看25日晚上就要錄像,陳佩斯來長沙獻藝的消息已不脛而走。萬般無奈,晚會領導小組派出一名部主任偕同導演連夜去找各大劇團陳述苦衷,終于高價請來了一個有8名成員的電聲樂隊,并鄭重其事地把這個消息告訴了陳佩斯夫婦,以求息怒和諒解。 25目上午,專門負責接待陳佩斯夫婦的同志推開下榻的房門,只見人去房空。一把房門鑰匙孤零零地躺在寫字臺上。不久,陳佩斯在火車站打來電話.他堅決地走了,而且有堂堂皇皇的四點理由:一是接待不好,二是領導沒接見,三是沒安排與企業家見面,四是樂隊沒準備好。 關于接待問題,領導小組已盡了最大努力,安排陳佩斯夫婦住帶衛生間的套間,相當于北京三星級賓館的水平。這個套間是一個抗戰時參加革命的老干部讓出來的,與陳佩斯同來長沙的北京舞蹈學院的王教授,只住在二人一間的客房里。拿這三位的資歷和學識水平想比較,陳佩斯夫婦應該說是受到最高禮遇了。陳佩斯夫婦23日晚上9點下火車,湖南電視藝術家協會秘書長率三人去車站迎接。陳下車第一句話就說還沒有吃飯,要找到一個既偏僻又干凈的飯店用餐,說是自己知名度大了,會引起圍觀。直到12點陳佩斯夫婦才笑瞇瞇地用完餐,眾人則在一旁干等。次日早晨,湖南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登門看望,表示熱烈歡迎。陳說領導沒接見,不知道陳佩斯究竟要求什么級別的領導接見才與他的身份相符? 陳佩斯與企業家見面的要求,領導小組的同志爽快地答應了。見面安排在25目下午。據說他想搞些贊助,請湖南企業家慷慨解囊。然而當湖南幾十家有影響的工商企業家翹首以待時,陳卻不辭而別,揚長而去。 陳佩斯跑了,偷偷地跑了。 人們在猜測,在思考。 陳佩斯本來是一個滑稽演員,卻要唱歌。如果是臨陣“怯場”而逃走,說明他萌
生自知之明。 如果陳佩斯對自己的上述表現經過自我反省,覺得無地自容,因而溜走,那他進步的開端。 如果陳佩斯因為自己的過分要求沒得到滿足而憤然離去,那就頗有些令人慮——他已經走到懸崖了。 陳佩斯跑了,偷偷跑的。他給晚會的組織者和全體人員留下一片“鑰匙”、
四“理由”,給幾百名企業家、給湖南人民留下了一片失望和疑惑,而同時也留給人以深沉的思索——、 一個演員,或者說一個有名氣的演員,在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還居于較低層的時候,他要開多高的價格才可以出售自己的藝術?! 《陳佩斯跑了》一文發表第二天,陳佩斯剛好應邀到湖南湘潭演出,隨即以接湘潭電視臺采訪為由,對自己的“跑”作了申辯;時隔幾天后的6月10日,陳佩斯:長沙舉行記者招待會,對湖南廣播電視報和作者“布董味’’作了猛烈的抨擊;6月:日,又拉了一些全國著名演藝人員助陣在北京舉行記者招待會,指責《跑》一文對1進行了侮辱和誹謗,決心要把該文作者和湖南電視臺、湖南廣播電視報告上法庭I討回清白。隨后,陳佩斯把《湖南廣播電視報》及作者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告上了{沙市北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挽回影響,并賠{40多萬元費用。 這個千里之外的官司,與我這個其時擔任人保公司廣西分公司出口業務科{的壯鄉兼職法律工作者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然而,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的一|擬有五點意見的信件,使我坐到了該案的代理律師席上,通過庭前庭后的調查取訌和庭上的據理力爭,終于使得被告方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1989年5月28日,廣西日報發了一篇《陳佩斯敗訴》的消息報道,這也是我創名字作為律師第一次見諸于報端。隨后美聯社、塔斯社、路透社、法新社、日本《彰日新聞》等國際著名通訊社,以及國內的《法制日報》等數百家報刊、電視臺都對諺案作了報道。我的名字也隨之廣為人知。 當時很多人都覺得奇怪: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劉桂寬,怎么會接手這么個“全國十大新聞官司”之一的案件呢?甚至連廣西司法廳廳長和主管的副廳長都詢問廣西第一律師事務所的領導,去了解劉桂寬其人。在很多人心里這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么一個全國有影響的案件,況且是外省當事人之間在外省法院訴訟,怎么跑到廣西少數民族地區來請律師,而且還是這么一個名不經傳的兼職律師!事后,《南寧晚報》派記者來采訪我,發表了一篇《陳佩斯官司的庭前庭后》的報道.
波》赫然入目。文中披露陳佩斯在長沙罷演,《湖南廣播電視報》載文《陳佩斯跑了》后,陳佩斯在京舉行記者招待會對該文以反駁并訴諸法律,這則新聞引起作為法律工作者的他的關注。 他細讀全文后認為,從法律的角度看,即便陳佩斯方面所說全部是事實,違約受責的亦應該是陳佩斯,而《陳佩斯跑了》一文,完全屬于正當輿論監督,并非蓄意侵犯他人名譽權。此外他覺得,現在有些名人將名氣視為特權,干錯事了可不受社會輿論監督譴責;一些演員漫天要價,不守信用,偷稅漏稅,要錢不要臉,敗壞了社會風氣。他還為新聞單位和讀者抱不平。他說,近來有一股告記者熱,去年“新聞官司”多達三百多起,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把記者、新聞單位正當的輿論監督冠以誹謗、侮辱、侵害名譽權而告到法庭,這使得被告的記者和新聞單位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來應付這些官司,最后即便是記者和新聞單位贏了官司,也落得大傷元氣。有的記者經不起打官司精神的折磨和精力的浪費,宣稱不再寫批評稿了,這對我們的 出于一個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感和義憤,當晚回轉家中,他即擬出五點對該案的剖析意見,修書一封作為稿件寄給《湖南廣播電視報》。信既發出,一吐為快后他便將此事擱下了。 沒想到“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四天后,正坐愁城的《湖南廣播電視報》的老總們接到此信不禁拍案叫好。他們為劉桂寬從法律角度合情合理的剖析而嘆服,一致認為代理律師非他莫屬。于是,星夜拍電報竭誠聘請。劉桂寬還未接到電報,心急火燎的湖南廣播電視報總編何立瘁次日清晨又掛來了長途電話.再三懇請劉桂寬務必承接他們的代理律師。廣西保險公司領導和廣西第一律師事務所亦鼎力支持,同意劉桂寬承膺此重任。 劉桂寬律師不負重托,經過艱苦細致的取證和法庭的雄辯,與被告通力合作一炮打響,為《湖南廣播電視報》的勝訴立下了汗馬功勞。 人們私下議論,想不到地處邊陲的少數民族地區還有此等人才。
法庭不是舞臺
這場官司今年5月19日至20日開庭公開審理,吸引了幾十名記者到現場采訪和千多群眾旁聽,不亞于一場叫座演出。據說有人為了得到一張旁聽入場券愿出價100元呢。大家都看到過陳佩斯在屏幕上的精彩表演,更想爭睹他在法庭上的風采。我們從法庭錄像中看到,陳佩斯一下予慷慨激昂地陳詞,一下子又眼含熱淚似受了天大的委屈。想來,這是他內心真實的情感表露,而并非在法庭上演戲?煞ㄍゲ皇俏枧_,沒有導演預先排練,答辯也非背臺詞,沒有事先準備的腳本。故即便陳佩斯在春節聯歡晚會上與朱時茂搶答表演是那樣的瀟灑自如、反應敏捷,但在法庭答辯時卻有失水準了。下面容實錄兩則,讓讀者殼分。 審判長:陳佩斯,去年5月24日上午你去干什么? 陳佩斯:5月24日早上吃了晚飯以后(旁聽席里頓時哄笑而起)。陳愣了一下,有點莫名其妙,繼而一想“早上吃了晚飯”知道自己說漏了嘴了,不禁也笑起來…… 陳佩斯:《陳佩斯跑了》一文的發表,丑化了我的人格,侵害了我的名譽,這不單是我的災難,也是我們國家的災難…… 劉桂寬律師:我提請法庭注意被稱為“國寶”的陳佩斯先生的這番話(文藝界有人稱陳為“國寶”)。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什么是國家災難。國家災難是指國家全局性的、重大的政治和經濟損失。我認為,我國建國以來曾有過兩次國家災難:一是1957年反右擴大化導致1958年冒進,我國國民經濟全面倒退,也即三年餓肚皮;第二次就是“文革”十年動亂,F在,我們聽到陳佩斯先生在這里宣布了叉一次國家災難(旁聽席上笑聲、掌聲四起)。按他的邏輯,我們的報社和記者就變成了制造國家災難的罪人……(旁聽席上熱烈的掌聲再起)。 陳佩斯:我認為,我們國家災難不止兩次,還有一次是批判電影《武訓傳》…… 名氣的價值 陳佩斯在這場官司的訴訟請求中,除要求被告方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外,另外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費和精神損失補償費46萬元(原先把湖南電視臺也作為被告,后陳佩斯同意將之另行處理,并把25萬元訴訟請求放在湖南電j頭上)。令人瞠目結舌的巨額索賠,連香港報紙都驚呼:如此巨大的賠償費對,聲譽的官司來說,在大陸是僅有的,真是“獅子大開口”。當然,我們不能僅以.數額大小來衡量判斷索賠要求的合理性,關鍵是看索賠各項理由是否成立。
且開列陳佩斯要求賠償的清單: 1.精神損失補償費50000元; 2.中央電視臺建臺30周年晚會損失費300元: 3.為湘潭市歌劇團義演失敗損失60955.60元: 4.為民俗博物館尋求資助損失250000元: 5.影片《傻冒經理》的拍攝完成因《跑》文耽誤影片的籌備工作,延長拍期,延長影片的后期制作直接損失91000元: 6.賠償為訴訟而支付的費用18000元。 對于這些賠償要求,理由是否成立,要求是否得當,我們請教了劉桂寬律師。劉律師笑了笑對我們說:“據我本人了解,在我國侵犯名譽權案件中,陳佩索賠金額是最大的一次。由于陳佩斯是很有名的演員,索賠金額也很可觀,鬧沸揚揚。這些巨額索賠,我認為根據不足。別的先不說,我只談“為民俗博物求資助失敗損失25萬元’這項。據查實,湖南電視臺等晚會主辦單位,僅僅是遄他來唱一首歌(意大利歌曲《我的太陽》),雙方商定的報酬也就是幾百塊錢,協根本沒提及幫他拉25萬元贊助,他在記者招待會上和法庭上也從未講過晚會主單位有幫他拉贊助的義務,只是陳佩斯本人提出晚會主持人聯系企業家與他見面而已。如果見見面就要25萬元,也不用做什么工作,大家想象一下,這不很荒嗎?據說毛阿敏演出一年多掙了27萬已夠讓人吃驚了,而陳佩斯到長沙僅呆天,與企業家見見面就要得到25萬元,這在世界上恐怕都沒有先例! 至于“為湘潭市歌劇團組織了一些著名藝術家在市體育館演出,陳佩斯亦應參加。由于《陳佩斯跑了》一文剛見報,湖南觀眾對他的藝德產生了看法,致使演很不順利。晚會演出的票價一掉再掉,從3元降到3角仍賣不出去,演出中觀眾向他丟硬幣、冰棍、磚頭,湘潭市所有能動員起來的治安人員都在場內亦制止不自然,原來預期的6萬多元演出收入便成了泡影。這項損失的賠償理由成立與確法庭亦已作出裁決!
題外題
我們曾打趣地問劉桂寬律師,如果當初陳佩斯請你為訴訟代理人,那你又翊
何處置這個案件?劉律師推了推眼鏡莞爾一笑道:“如果當初陳佩斯來請我,我會勸他撤訴,因為無論從事實到法律來看,陳佩斯打這個官司都是沒有道理的! 劉律師還告訴我們,陳佩斯曾在法庭上自言自語地說:“很后悔打這個官司,很多朋友熟人也勸我不要打這個官司!彼麑Υ嗽挼睦斫馐,陳佩斯對這場官司是否能打贏沒有把握,其次是為這場官司耗費了太多時間精力似乎不值得。劉律師說,既然陳佩斯意識到打這場官司太耗時間精力,那么他難道沒想到那些新聞單位和記者陷入這場官司,不同樣也在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嗎? 法院一審判決陳佩斯敗訴,如他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將會有什么變化嗎? 我從報到上看到,陳佩斯的父親陳強老先生曾表示:“這場官司必定打到底,就是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我剛剛接到《湖南廣播電視報》的告知,陳佩斯已提出上訴,這是他行使民事訴訟當事人正當的、合法的權利。但我認為,《陳佩斯跑了》這篇文章的基本事實是客觀的,是任何個人和部門都改變不了的,我相信人民法院二審審理這個案,一定會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決,維護新聞單位和記者進行正當輿論監督的合法權益!眲⒙蓭熞粩啃θ輫烂C地答道。 既然陳佩斯已提出上訴,法院的二審判決又將如何?抱歉!讀者諸君,現暫無消息奉告,容留下回分解。 (原文載于1989年7月2日《南寧晚報》第1版) 陳佩斯是我國著名的喜劇演員,在一審開庭那天,他的穿著打扮和言行舉止都是很幽默搞笑的,可謂不改“本色”很有個性的大光頭光潔如鏡,白色的襯衣白色的西服打著黑色的領帶,而腳穿一雙黑色的布鞋。這樣的“標新立異”的裝束,似乎有點嘩眾取寵的滑稽。 另外陳佩斯在法院調解過程中還有一些趣聞:當時長沙市中院很簡陋,雙方是在長沙市中院剛建好但尚未搬人的新辦公樓里進行調解的,為了避免群眾圍觀和鬧事,法院特意安排了幾十名武警法警來做保衛工作,而且不準記者采訪。在調解中途休息時,陳佩斯又發揮了他喜劇演員的滑稽,他問法官:“審判長,開庭時能不能抽煙?”審判長:“不允許!标愑謫枺骸敖o不給上廁所?”審判長:“那是可以的!标愓f:“不給上廁所方便也沒問題,國外有一種成人‘尿不濕’,直接塞到褲襠里就可以解決了!边邊說邊做動作,引得在場的人都笑了。我問陳佩斯:“那你用過沒有?”陳說:“我沒用過!蔽艺f:“到底成人‘尿不濕’發明了沒有啊?”陳說:“肯定生產出來了,據說那些外國議員開會時,褲襠里都塞有! 陳佩斯這些幽默滑稽,不知道是他慣常的作風,還是有些想博得審判長好感的就比如說,在《陳佩斯跑了》一文被許多報刊轉載,在全國引起較大的反響的時候, 1989年2月25日的《新聞出版報》頭版上,大篇幅地登出了一篇署名為“阿茵”寫的文章《(陳佩斯跑了)發表的前前后后》,同樣引起了軒然大波。摘登如下: 1988年6月2日,《湖南廣播電視報》載布董味所寫《陳佩斯跑了》(以下簡稱跑文》引起一場風波和訴訟,頗引人注目,筆者有幸看到了30份左右的證據和證 1988年5月12日,湖南電視臺(以下簡稱湖臺”)一位編輯到陳佩斯家,邀陳去湖臺”參加5月25目的專題文藝晚會演出。陳不在。陳妻先是婉辭,當聽說晚會有企業家參加時,說:陳佩斯為了籌建中國民俗博物館,很想與企業界廣泛聯系,你們如果能夠介紹他與企業家聯系,這事我可以做做工作。編輯說:沒有多大問題。 第二天晚上,編輯與陳佩斯電話聯系時,陳以由“湖臺’’安排他與湖南企業家見面為前提,考慮去“湖臺”演出;但因搭檔朱時茂不在,不能演小品,只去唱歌,并需斯認為,從13日到24日這么長的時間里,“湖臺”連請樂隊的事都不認真辦,如何、能保證節目的質量?來湘的前提(與企業家見面)又落實不了,于是決定自掏盤纏回京。他在長沙車站先給進京邀他的編輯打電話,她不在;又將電話打到電視臺臺家,從愛人處得知陳已離開,便立即打電話給制片主任,讓他去招待所看看。制片主任去一看,陳確已走。11點多鐘,導演給樂隊聯系人打電話說:陳佩斯走了,請出的“振興歌劇”義演活動。一向是在星期五才到湘潭的湖南廣播電視報,競在星《跑文》,寫信責罵、諷刺、挖苦陳佩斯。
《跑文》失實處
《跑文》說,“25日晚觀眾席上幾百名企業界代表”,事實上,這臺晚會是在“臺”演播廳舉行的,觀眾百人左右。 《跑文》寫道,“救場如救火,而陳佩斯正是選擇這樣的時刻跑掉的”。實際況是,陳是乘24日晚21時多的2次列車返京的!杜芪摹氛f“陳想搞些贊助,請南企業家慷慨解囊,然而當湖南幾十家有影響的工商企業家翹首以待時,陳卻不而別,揚長而去”。事實是,那位編輯、制片主任、導演等在24日晚已經知道陳已開,并沒有人再去組織企業家與陳見面事。 《跑文》說,“第二天(24日)上午,陳去參加走臺,一聽伴奏是鋼琴,扭頭走了萬般無奈,晚會領導小組派人連夜去找各大劇團陳述苦衷,終于高價請來了一個8名成員的電聲樂隊,并鄭重其事地把這個消息告訴了陳佩斯夫婦,以求息怒和解!睆臅r間上看,連夜是指24日夜間,晚會組織者才聯系好樂隊。而陳佩斯夫是24日晚飯后(五點多)就離開去了火車站,在那里弄票、拍照、看電視,逗留到時10分就上了火車。所以晚會領導小組事實上是無法通知陳氏夫婦的,請求息女和諒解也沒有其事。 《跑文》作者責問陳“要開多高的價格才可出售自己的藝術’’?這是《跑文》龍點睛之筆。事實是:陳佩斯與那位編輯之間不曾明確報酬數額,陳抵長后只字未提錢的問題!杜芪摹匪小叭僭,至少“四、五百元”一事等都是莫須有的。 對《跑文》的法律思考 ,新聞報道失實,一般是過失行為。但作者布董味(湖南電視臺副臺長、晚會導演等三人的筆名),是知道那位編輯赴京邀請、陳應邀赴湘的目的與要求的,也是知道陳因未予安排企業家見面、未及時請到樂隊才離去的,卻以虛構、夸張的東西作為新聞事實見諸報端,主觀上是故意的。陳佩斯與企業家見面和要樂隊事是有口頭協議的。從法律角度看,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形式,協議的雙方必須信守。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以陳佩斯離長沙的行為沒有違背法律規定的精神。因為,“湖臺”違約在先,陳有權決定去留。被告方的律師在答記者問時,希望陳佩斯撤訴,用其他方式結束問題。但是,《跑文》的后果與影響怎樣消除呢?法院已經受理案件,是非曲直必有公斷。 報紙作善意的批評是可以的?伞杜芪摹愤`背事實,利用宣傳工具攻擊一個人,是不負任的。
這樣一篇文章發表在全國有影響的《新聞出版報》引起人們的關注自然不言而喻,而關鍵的是它結尾的那段卒章顯志的點睛之筆——《跑文》違背事實,利用宣傳工具攻擊一個人,是不負責任的。作者用主觀判斷給《跑文》“定罪”,才是真正不負責任的。 這實際上是在此案尚未審理的情況下公開作結論性的意見,但一般人更不可能知道,作者的確是有“來頭”的。而“阿茵”為何人呢?這篇文章是怎么發表的呢?這里的內幕在我去北京的調查訪問筆錄中得到了呈現。 阿茵的真名叫胡蘅,她是《光明日報》理論部記者,又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王強華的太太!缎侣劤霭鎴蟆肪褪怯蓢倚侣劤霭媸鹬鞴艿。據我們后來了解,胡蘅本來想在《光明日報》發這篇文章,可《光明日報》沒同意發,后來她就通過“其他人”把稿帶到了《新聞出版報》報社。新聞出版報總編室主任孫月沐在我對他的詢問筆錄中說到:“后來她給我們提供了一捆從湖南帶回來的材料,因而,我們就相信此文有依據,才決定刊用的。我們認為:1.這事總會由新聞界披露;2.這事關系到新聞出版界的事,我們理所當然要報道,否則是失職;3.此文會有讀者! 而那些“材料”就是阿茵文章中所謂的“30份左右的證據和證言”,而這些“證據”又是誰向她提供的呢?1989年7月1日ll時至14時30分,在北京《光明日報》社傳達室里,我對胡蘅進行了調查訪問。胡蘅個子不高,50歲左右但依然神采奕奕,不過在談話中卻顯示出她的架勢來,本案的二審,看來兇多吉少啊! 我上北京找胡蘅,既有調查胡蘅撰文的動機和目的,以決定湖南廣播電視報社是否起訴其侵權,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弄清楚陳佩斯在上層和活動到了什么程度。 湖南省高院二審采用書面審理。我作為湖南廣播電視報社的唯一代理人,提交了代理意見。作為代理律師,該干的干了,該說的也說了。經過了一年多漫長的等待,1991年2月8日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結案。 湖北省出版的《書刊導報》對本案曾做了終結性的報道,全文如F: 陳佩斯名譽權案沒有勝利者 ——劉桂寬律師透露的內情 特約撰稿人 劉桂明 轟動一時的我國著名喜劇演員陳佩斯訴湖南廣播電視報和“布董味”侵犯名譽權一案,經過近三年馬拉松式的訴訟,最近已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結案。筆者專訪了湖南廣播電視報社的委托代理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廣西分會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廣西第一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劉桂寬,請他介紹了辦案和內情—— 陳佩斯的訴訟請求全部化為泡影 這位剛剛從美國訪問歸來的青年律師首先告訴筆者,判決書落款日期是1991年2月8日,法院寄出郵戳是3月8日,他收到判決書是3月15日,終審判決有3條:第一,撤銷一審法院原判決;第二,駁回陳佩斯要被上訴人賠償經濟損失費和精神摜失補償費的請求;第三,駁回被上訴人的反訴請求;另外,一、二審受理費由陳佩斯和被上訴人各負擔20元。亦即是說,被上訴人并未構成對陳佩斯名譽權的侵害,陳佩斯要湖南廣播電視報和“布董味”在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挽回影響及索賠20多萬元的目的全部化為泡影。 當筆者問到一、二審判決有何異同時,劉律師說,最大的相同之處,就是查明的事實完全相同,即《陳佩斯跑了》一文的基本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同時,二審法院認為,《陳佩斯跑了》一文中,所述事實、情節有的不夠確切,有的言詞不當,對陳佩斯的名譽有所損害;陳佩斯在記者招待會上發表的言詞亦有不妥之處。二審法院沒有認為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行為構成侵犯名譽權。最大的不同之處,是二‘被上訴人亦要負擔受理費20元。 筆者告訴劉律師,許多人對判決書中本院認為“《陳佩斯跑了》一文所述情節有的不夠確實,有的言詞不當,對上訴人陳佩斯的名譽有所損害,作者廣播電視報社應向陳佩斯道歉”這段話有誤解,劉律師說:“在調解和開庭審我方多次表明一個觀點,任何批評對被批評者的名譽都必然會有所損害,我;與事實有出入的地方向陳佩斯表示過歉意,但對名譽權有所損害與侵犯名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沒有構成侵權,后者構成侵權。因二審法院的主張,我表示理解。同時,二審判決主文沒有涉及任何侵權問題好說明《陳佩斯跑了》一文是完全沒有構成侵害陳佩斯名譽權的問題。因而二審判決,原審被告方湖南廣播電視報社及布董味,只承擔受理費20元,此糾擔任何民事責任,本案也就此全部了結! 陳佩斯還會向湖南電視臺索賠嗎? 陳佩斯在起訴書中“索賠金額為46萬多元,后來在一審過程中他把被告湖南電視臺另案起訴”,故一審時陳佩斯索賠金額減少了25萬元。當記者問陳佩斯訴湖南廣播電視報和“布董味”一分錢都未獲,是否可以再訴湖南電視臺25萬的索賠款時,劉桂寬律師說:“據我了解,陳佩斯索賠這25萬元的依據據他和姜昆在柳州為演出拉了25萬元的贊助,由于在長沙未能演成,拉贊助牙他的損失”是比照柳州拉贊助的金額。但是,湖南電視臺與陳佩斯從未有過幫助25萬元的協議。因而,陳佩斯對這25萬元索賠不具備基本條件,所以,佩斯真的訴湖南電視臺索賠25萬元,我敢肯定,陳佩斯不會成功。 這場官司沒有勝利者 劉桂寬律師將這個案子的特點概括為九個字:影響深、折騰久、損失大。他這個案子,保守的估計全國有幾百家報刊作了報道和轉載,一些電視臺、電臺發了消息,不下于一億人知道此案。據了解,關聯社、法聯社、路透社、塔斯刪日新聞等世界有名的大通訊社也報道了此案。最近我到美國,一些美國朋友問過這個案子,所以說這個案子影響廣。另外,自1988年6月陳佩斯起訴,才結案,這中間沸沸揚揚,折騰得夠久了。再有,別看終審結果原、被告各方負擔40元受理費,但是在案件受理過程中,訴訟當事人均付出了很大的人力
陳佩斯訴訟伊始便列出為訴訟支付費用一萬八千元的單子。還有他多次奔走于北京長沙之間的花費知多少?對于報社和“布董味”,由于參與的人員較多,財力的總支出當然不會亞于陳佩斯,為辦這案子我曾先后四次從南寧去長沙、一次去北京,所有差旅費都是委托人湖南廣播電視報社負擔的。原、被告各方財力上的損失固然大,而損失最大的,還是精力上的損失。誰能夠統計出這三年的訴訟,各方耗費了多少精力?幾多煩惱?幾多苦楚?真是一言難盡!訴訟各方的當事人都正處于事業的巔峰,是大顯身手的黃金時候,結果寶貴的時間卷入到漫長的訴訟中去了,要不然,陳佩斯必定能給觀眾獻上更多精彩的小品,湖南廣播電視報也能開拓新的專題節目,“布董味”會創作出更多的文藝作品。所以說,無論對哪一個訴訟當事人及他們的事業,損失都是極大的。雖然從實體判決來看是陳佩斯敗訴了,但從損失上來說,這場官司沒有勝利者。 陳佩斯說,不打不相識 記者問起劉律師對陳佩斯印象如何時,劉桂寬律師說,陳佩斯是一位很可愛也很有才華的喜劇演員,我和我的一家都很喜歡看他的演出。記得1989年4月在長沙調解時,陳佩斯邊與我握手邊說:“劉律師,我們是不打不相識呀!”打官司歸打官司,庭上是對手,庭下可以是朋友,我就因打官司與一些“對手”交上了朋友,我也希望與陳佩斯能成為朋友,更希望他給廣大觀眾奉獻出更多更好的喜劇節目,希望他事業上更上一層樓。 “布董味"其人 “布董味”是誰?很多讀者未必了解。劉桂寬律師介紹說,“布董味”是《陳佩斯跑了》一文的作者,是一個筆名,作者有三人:陳先緒,湖南電視臺的副臺長;劉學稼,湖南電視臺專題部副主任;劉健安,湖南電視藝術協會秘書長,他們三人都是四十剛出頭的記者,在業務上都很有專長,劉健安還是作家,寫過不少小說,是電影《總統行動》的編劇。 劉桂寬律師介紹說,《陳佩斯跑了》一文發表后,引起社會上的廣泛注意,先后三次獲獎。1988年12月在武漢召開的全國二十省(區)、市廣播電視報年度優秀稿件評選中,這篇文章獲一等獎;1989年初,湖南省專業報研究會及湖南省廣播電視系統優秀稿件評選中,該文又分別獲一等獎?傊,這篇文章盡管有不足,由于切中時弊,仍不失為一篇好文章。
關于訴訟證據,劉律師說,一、二審法院認真嚴謹地辦理此案,廣泛收集證儀經他手收集和審查送交法院的書面證據就有幾十份,法院還向一些名人作了查,這些名人均如實回答了法院的提問,案情雖簡單,但證據材料厚厚一大疊。 新聞法出臺,是解決新聞官司的金鑰匙 當談到如何區分正當的輿論監督與侵犯名譽權時,劉桂寬律師說,輿論監督是們黨和國家一貫倡導的,也是新聞單位和記者一項重要的職責。社會上一些歪風氣和腐敗現象,通過輿論的揭露批評、公開曝光,就會令人們對之深惡痛絕,使之沒市場。輿論監督工作做得好,能促進黨風和社會風氣逐步好轉,有利于社會主義業。但是,行使輿論監督權的時候,絕不能侵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權。如何區分輿監督與侵犯名譽權的界限呢?我認為,只要批評稿主要事實真實,即使枝節略有入,亦屬于正常的輿論監督;批評稿主要事實失實,如果沒有侮辱、誹謗了被批評j仍不能認定是侵犯了被批評者的名譽權,在此情況下,新聞單位應作更正;只有批稿主要事實失實,并且侮辱、誹謗了被批評者,使被批評者的名譽受到損失,才侵犯譽權。但是,目前我國尚未有很具體、很詳細區分正當的輿論監督與侵犯名譽權的律。廣大群眾尤其是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盼望我國《新聞法》盡早出臺!缎路ā穼䦟π侣劰ぷ髯龀鲈敿毦唧w的規定,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既保護正當的輿監督,又保護公民、法人的名譽權,即使出現糾紛,只要對照《新聞法》依法處理,糾紛也易于解決?梢哉f,《新聞法》的出臺,將是解決新聞官司的金鑰匙。 摘自1991年6月28日《書刊道報》月未第26期之普法宣傳(第5)版
“十年寒窗無人聞,一朝成名天下知”。很多人說我很幸運,遇到了這樣的名,官司,得到了一個施展才華的大好機會,而且因為有“名人效應”我才得以廣為,知。但是有句話說得好:機遇總是青睞有準備的人。我覺得其實機遇是隱身隨{于每個人的,如果你是個善于思考善于發現并善于把握的人,那么機遇才會成期在的“幸運”。就拿陳佩斯狀告《湖南廣播電視報》一事來說吧,很多人也看了聽了媒體上的相關消息報道,可他們都是把它們當成普通新聞一樣,看過聽過就算了最多不過茶余飯后偶爾提起而已;而法律職業的敏感卻讓我看過后引發了很認的思考,而又因為我保持一種良好的責任感,所以才會當晚奮筆疾書擬出誠懇的I點意見,也才會有后面被急電催促趕赴長沙作為報社的代理律師的意外;又因捌細致周全的調查取證和庭上的據理力爭,才會有案情的峰回路轉柳暗花明…所有這些,又豈是“幸運”兩字所能涵蓋!
摘自:劉桂寬著《贏之路:一位律師的傳奇人生和精彩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