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
(一)意義
1.期貨經紀公司概述
(1)概念
期貨經紀,是指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并收取手續費,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的經營活動。期貨經紀公司,則是依法設立的經營這種期貨經紀業務的公司。設立期貨經紀公司,首先須由中國證監會批準。然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未經批準,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從事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期貨經紀的其他業務。
(2)成立條件
期貨經紀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其中,貨幣資金出資不得低于60%,即1800萬元;②有規范的公司章程;③有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④有15名以上具備從業資格的其他從業人員;⑤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⑥有符合要求的經紀業務規則、財務會計制度、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⑦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o[1]
期貨經紀公司股東,須是我國企業法人,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3)設立程序
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要經過兩次申請,兩次提交材料。
第一次申請。本次申請為初次申請,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①設立申請書,申請書須載明設立的期貨經紀公司的名稱、住所、營業場所、注冊資本等;②可行性報告;③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1)
第二次申請。本次為初步審查合格后的再申請,此次須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如下材料:①章程草案;②股東名冊及出資方式和出資額;③有相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股東最近兩年財務會計報告;④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⑤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期貨經紀合同樣本、經紀業務規則、財務會計制度以及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⑥擬任職的董事、監事名冊,高級管理人員名冊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證明;⑦擬聘用的其他從業人員名冊及其從業名冊與從業資格證明;⑧經營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⑨與期貨經紀業務有關的設施的情況說明;⑩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稱預先核準書;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2]
我們從以上關于期貨經紀公司的成立條件和兩次申請須提交的材料不難看出,設立此類公司,是何等的嚴格和不易。這里不厭其煩地詳加介紹,除了想讓人們知道設立此類金融公司與一般公司的不同,期貨經紀公司有著更加嚴格的要求。其次,期貨經紀公司在我國金融領域還為新生事物,人們對之了解甚少,不僅較少涉足,而且,也不多去利用。最后,我們不了解期貨經紀公司的全貌或根,就不能理解其分支機構的營業部這個枝。
2.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的意義
期貨經紀公司根據業務需要設有營業部。這營業部的設置,雖是期貨經紀公司的意思決定,但不是其任意行為的產物,它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履行法定程序后,才能成立。從性質上講,營業部是其公司的分支機構,因而不具有法人資格。設置營業部的意義在于更好更多地開展業務,但其業務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營業部和其他金融法人分支機構一樣,自身無財產、無責任能力。也就是說,營業部的財產歸屬于其法人(公司),行為效果也歸屬于其法人。
(二)營業部的成立條件
設立期貨經紀公司,須具備如下條件:
(1)申請人前一年度沒有重大違法記錄;(2)申請人已批準設立的營業部經營狀況良好;(3)有符合要求的經理人員和3名以上其他從業人員;(4)期貨經紀公司對營業部有完備的管理制度;(5)營業部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和設施;(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1]
(三)營業部設立程序
1.申請
設立期貨公司營業部和設立期貨公司的程序一樣,也須兩次申請,兩次提交各種材料。第一次,即初次申請時,期貨公司,須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1)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擬設立營業部的名稱、營業場所等。(2)可行性報告。(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o(0]
第二次即初審合格后,該申請人即可進行營業部的籌建,同時進行再申請。此次申請須再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1)有相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請人前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2)股東或董事會關于設立營業部的決議;(3)擬聘用的營業部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4)經營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5)與期貨經紀業務有關的設施的情況說明;(6)期貨經紀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的意見;(7)期貨經紀公司對營業部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0
另外,我國法律法規還明確規定,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不得合資、合作設立,不得承包、出租,不得另設營業場所。
2.審批
(1)初審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由擬設立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初審。該派出機構對于設立申請作出批準決定的,出具初審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審批。作出不批準決定的,向申請人作出書面說明。
(2)復審
我國法律法規對初審后的復審也作了明確規定。即中國證監會在收到再申請材料之日起,須在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是否批準其申請。不予批準的,須在書面通知中說明理由。同時,法規還特別規定了審批的參考因素,即應考慮期貨市場發展的需要和期貨經紀業的布局狀況。
3.登記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除了中國證監會的兩次審查和許可外,還必須到登記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去辦理登記。具體規定為,申請人在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營業部經營許可證》(其公司為《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之日起,須在90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反之,如在90日內無正當理由而未辦理設立登記手續時,其《營業部經營許可證》失效。
(四)撤銷
由于自身的特點,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被撤銷的情況,主要有自身被撤銷和作為母體的公司被撤銷。自身被撤銷的情形為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在取得登記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半年內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半年以上的,其《營業部經營許可證》將被注銷,當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除外。
其次是母體被撤銷。由于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是公司的分支機構這一性質,就決定了營業的獨立性受公司的制約,公司存在,營業部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而公司不存在,營業部自然不存在,正所謂中國古話講的“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因此,當公司被注銷或撤銷時,作為其分支機構的營業部同時隨其公司被注銷或撤銷。
摘自:石碧波著《非法人團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