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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armahashtags.com 2009-9-29 15:00:09 來源:
中國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中國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辦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辦法》的出臺背景。
答:此次出臺的《辦法》是對2001年底出臺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保監會令[2001]6號,以下簡稱6號令)的修訂。2001年底,保監會在研究總結國內分紅、投連、萬能保險經驗,借鑒發達國家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礎上,發布了6號令,對規范新型產品的信息披露行為,防止銷售誤導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和消費者的日漸成熟,6號令的一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市場需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一些規定不夠具體,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二是6號令發布時,分紅、投連、萬能等新型保險產品誕生時間不長,一些問題并未充分暴露;三是2002年以來,針對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保監會和各保監局陸續出臺了一些規范性文件,這些規范措施有待進一步整合;谏鲜鲈,保監會啟動了6號令的修訂工作。
問:和6號令相比,《辦法》修訂了哪些方面的內容?
答:一是修訂了信息披露的定義!掇k法》在6號令的基礎上,擴大了信息披露的范圍,將媒體、公司網站上的說明和介紹、產品說明會、銷售人員的說明和介紹、電話回訪以及定期寄送的報告資料等都納入信息披露范圍。
二是強化了保險公司對信息披露材料的管理。要求法律責任人和總精算師確保產品說明書客觀、真實、無重大遺漏;新型產品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與保險條款及產品說明書保持一致;信息披露材料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禁止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使用與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三是規范了投連險的信息披露!掇k法》從五個方面規范了投連險的信息披露。1、投連險賦予投保人在猶豫期內享有將保險費轉入投資賬戶選擇權的,應當在投保單和保險條款中予以明示,同時明確了投保人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所享有的權利;2、細化了投連險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尤其是明確了利益演示的相關要求;3、要求保險公司每周公布一次投資賬戶單位價格,同時要求在公司網站披露投資賬戶單位價格的歷史信息;4、細化了半年度信息公告的內容,修訂了保單狀態報告的有關內容;5、增加產品風險提示的要求,規定保險公司在保單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時及時催告投保人。
四是規范了萬能險的信息披露!掇k法》從三個方面強化了萬能險的信息披露。1、細化了萬能險產品說明書的內容,要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披露產品基本特征、保單賬戶運作原理、收取的各項費用等內容,并對利益演示的方式、要素、披露期限等進行了規范;2、規范了結算利率的披露途徑、頻率等,規定披露日利率和年利率,要求公司在公司網站上保留最近10年來各月結算利率的歷史信息;3、修訂了保單狀態報告的相關內容,增加了保單信息、賬戶價值變動信息、各月結算利率等內容。
五是規范了分紅險的信息披露!掇k法》從三個方面規范了分紅險的信息披露。1、細化了分紅險產品說明書的內容,要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披露產品基本特征、紅利分配、利益演示、猶豫期和退保等內容;2、細化了利益演示的具體要求,規定了演示的要素、內容、披露期限等;3、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提供紅利通知書,披露分紅政策、紅利分配額度等內容。
六是規定了信息披露不力的法律責任。對客戶回訪不力的行為設定了處罰依據;按照《保險法》規定,對違反《辦法》的其他行為設定了處罰依據。
問:《辦法》的出臺將對保險市場產生什么影響?
答:《辦法》從銷售、售后和持續披露等幾個環節,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和透明性,增強了保險公司的強制披露義務,對于規范保險公司宣傳銷售行為,遏制銷售誤導將產生重要作用。例如,在銷售環節,規定向個人銷售新型產品的,應當向投保人出示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并要求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后簽名。上述規定有助于投保人充分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在售后環節,要求保險公司在猶豫期內對投保人進行回訪,并分別規定了分紅、投連、萬能等三類產品的回訪要點;卦L可以幫助投保人再次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一旦發現不符合自己的購買意愿,可以選擇猶豫期內解除保險合同。在持續披露環節,除分別規定分紅、投連、萬能等三類產品的披露規則外,對于萬能、投連等靈活繳費類產品,還特別規定當保單期滿前,保單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風險保費及其他費用的,保險公司負有及時催告義務?傮w來看,《辦法》的許多規定都從規范信息披露行為,防止銷售誤導的角度出發,體現了保護投保人利益的特點。
問:保監會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打擊銷售誤導?
答:保監會一直高度重視規范市場秩序,打擊銷售誤導問題,并采取了多項具體措施!掇k法》的出臺為進一步遏制銷售誤導提供了制度保障。為確!掇k法》的執行,保監會將組織各保監局開展對新型產品銷售誤導問題的專項檢查。檢查重點既包括制度層面的,例如檢查保險公司是否按照建立并完善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的內控制度并制定了防范銷售誤導的制度措施;也包括操作環節的,例如保險公司銷售人員是否在售前向客戶出示了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是否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單上親筆抄錄風險提示語句并簽名;是否按照《辦法》要求對新型產品進行100%電話回訪,回訪發現的問題是否采取措施及時有效處理等。
打擊銷售誤導是一項長期工作。今后,保監會還將采取多種手段和措施,持續開展打擊銷售誤導工作,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對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并通過向社會披露、公眾和媒體監督等方式,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問:保監會能否就如何避免被誤導給消費者提供一些建議?
答:建議每一位購買商業保險的投保人在做出購買決策之前,應當充分了解保險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具體而言,以下三項措施至關重要。一是在購買保險產品之前,要認真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確定該保險產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購買需求。二是人壽保險設定有猶豫期,一般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收到保險單并書面簽收后十日內的一段時期,建議投保人收到保險單以后,再次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如確定該保險產品不符合自身保險需求,可以解除保險合同。猶豫期內解除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將向投保人退還除保單工本費以外的其他全部費用。三是《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進行客戶回訪,并主要采用電話回訪方式,建議投保人接到保險公司回訪電話時,要做好配合工作,仔細聆聽客服人員提問并認真回答,如有疑問的,應盡快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進行咨詢。
日期:2009-9-29 15:00:09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