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其它文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文書式樣——不予受理(終止受理)消費者投訴告知書
http://www.pharmahashtags.com 2014-3-13 9:12:31 來源:
不予受理(終止受理)消費者投訴告知書
工商〔 〕第 號
:
我局(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關于
的投訴材料。經審查,屬以下第〔 〕項所指情形,依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的規定,我局(所)決定不予受理(終止受理)。
(一)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
(二)購買后商品超過保質期,被投訴人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
(三)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的;
(四)消費者協會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等其他組織已經調解或者正在處理的;
(五)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六)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或者消費者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印章)
注:1. 本告知書適用于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決定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消費者投訴后,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情況。
2. 本告知書由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蓋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派出機構以自己名義處理投訴的,使用派出機構印章。
3. 本告知書可以通過電話、短信、郵件、傳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訴人。
日期:2014-3-13 9:12:31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