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1. 【頒布時間】1955-10-25
    2. 【標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3. 【發文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規來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55/113202195541.html

    7. 【法規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后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

    1955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55)法民二字第514號函請示關于日籍婦女林楓葉與我國公民王秉珍為離婚后子女撫養問題爭執的處理辦法,作如下答復:
    一、林楓葉與王秉珍所生之男孩小石,年方三歲,尚在哺乳期間,依據我國婚姻法照顧子女利益的原則,可由其母親撫養,如林楓葉回日本,亦可準其將孩子帶走。
    二、(略)
    三、孩子是中國公民,出境時應由當地公安機關發給中國人出國證明書。


    ====================================
    免責聲明:
    本站(law-lib.com)法規文件均轉載自:
    政府網、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