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辦理強奸案件中是否可以檢查處女膜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辦理強奸案件中是否可以檢查處女膜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辦理強奸案件中是否可以檢查處女膜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辦理強奸案件中是否可以檢查處女膜問題的批復
1981年7月27日,最高檢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你院一九八一年六月三十日皖檢刑字(81)第108號函,“關于在辦理強奸案件中可否檢查處女膜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關于這個問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轉發湖南省政法三機關關于不準檢查處女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今后,辦理流氓強奸案件時,不準對被害人進行處女膜的檢查,也不準用檢查處女膜的結論作為證據!币痪牌呔拍晡逶露罩醒胄l生部轉發湖南省勞動、衛生、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婦女聯合會“關于不準檢查女青年處女膜的通知”中也明確指出:“凡是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國家干部或處理兩性關系案件時,一律不準檢查未婚女青年處女膜!蔽覀冋J為以上規定是正確的。辦案的實踐證明:處女膜的狀況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奸罪行的依據,檢查的結果常常是弊多利少。因此,在辦理強奸案件時,仍應按以上通知執行。
特此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