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調整問題的批復
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調整問題的批復
國家測繪局辦公室
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調整問題的批復
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調整問題的批復
測辦[2010]7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你廳《關于對測繪資質分級標準進行調整的請示》(寧國土資發[2009]419號)收悉。根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授權,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準予你廳將乙級考核標準中的注冊資金調整為不低于150萬元,將丙、丁級考核標準中的注冊資金在上下一個資質等級幅度內作適當調整。
二、同意你廳對乙、丙、丁級申請單位的主體資格審查形式、儀器設備、測繪業績復審換證考核要求等進行調整。
三、其他請示事項請按照《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規定執行。
請你廳將調整后的標準報送國家測繪局備案。
國家測繪局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