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于做好2011年中央補助地方文化事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關于做好2011年中央補助地方文化事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
文化部關于做好2011年中央補助地方文化事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關于做好2011年中央補助地方文化事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財務函〔2011〕2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
為保證2011年中央補助地方文化項目資金及早申報和下達,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經商財政部,現就做好2011年中央財政補助地方文化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早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2011年,需各地申報的中央財政補助地方文化項目共9個,包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經費(三館免費開放保障經費)、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設備購置專項、全國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文化活動室)服務能力建設工程、全國縣級圖書館及文化館修繕專項、流動舞臺車工程、公益性電子閱覽室建設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其中,公益性電子閱覽室建設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3個項目將另行發文明確申報要求。
請各地文化廳(局)高度重視,提早做好基礎調研和項目規劃工作,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有關申請文件,確保2011年度資金申報工作圓滿完成。
二、認真研究,合理確定申報項目
各地申報項目應結合本地區“十二五”時期公共文化服務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點和以前年度申報經驗,認真研究,合理確定。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ㄒ唬┕参幕⻊阵w系保障經費(三館免費開放保障經費)
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從2011年起,中央財政把三館免費開放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財政保障機制的建立相結合,安排專項資金重點對地(市)級和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所需經費予以補助和獎勵。
近日財政部向地方財政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強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財教[2011]31號),明確兩館一站補助標準為:地(市)級兩館每館50萬元,縣級兩館每館20萬元,鄉鎮文化站每站5萬元。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經費負擔比例分別為補助標準的50%和80%,東部地區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自行解決,中央財政將通過“以獎代補”方式予以補助。同時,按照美術館免費開放實施步驟,2011年將考慮對已實施免費開放的省級、地(市)級、縣級美術館給予獎勵。
請各地文化廳(局)會同財政廳(局),結合財政部的通知要求,認真對本地區地(市)級和縣級圖書館、文化館(或群藝館)、鄉鎮文化站和省、地(市)、縣級美術館進行統計摸底,編制2011年度資金申報文件,同時填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鄉鎮文化站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1)。
。ǘ﹪曳俏镔|文化遺產保護工程
請各地文化廳(局)按照《財政部 文化部關于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 71號)要求,結合本地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實際狀況和以前年度工作情況申報2011年度資金。該項目資金補助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1.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保護經費。
2.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經費
國家級名錄項目應遵循“統籌規劃,重點突出”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按照文化價值和瀕危程度對項目進行合理排序后申報,杜絕“平均主義”。填報要求包括:(1)重點申報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涉及國家文化主權和文化安全,生存狀況瀕危的國家級名錄項目和重要的少數民族項目;(2)各地申報項目比例不得超過本地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總數的30%;(3)京劇、昆曲等國家已安排專項資金的,以及經濟效益、傳承狀態較好的項目不納入申報范圍。
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活動補助經費。今年將對前三批傳承人進行補助(已經去世的除外),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
4.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保護建設經費
已經文化部批準設立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可申請該項資金,其中: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已得到文化部正式批復的,按照規劃內容申請經費;總體規劃還未編制完成的,可申請規劃編制工作經費。
編制資金申報文件的同時,需填報《2011年度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2)、《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補助經費申報匯總表》(附件3)、《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資金申報書》(附件4)、《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申報表》(附件5)、《2011年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經費申報書》(附件6)。
。ㄈ┼l鎮綜合文化站設備購置專項
請中西部地區文化廳(局)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文化站設備購置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教[2008]42號)要求,結合發展改革委投資安排和本地區自行安排資金建設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情況,對本地區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且面積達到300平米以上的鄉鎮綜合文化站進行認真統計核查,將尚未安排設備購置資金的鄉鎮綜合文化站納入2011年資金申報范圍。
。ㄋ模┛h級圖書館、文化館維修改造專項
2011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對截至2008年底面積未達800平米的縣級圖書館、面積未達1500平米的縣級文化館進行維修改造資金補助。請各地文化廳(局)根據總體規劃及本地區實際情況,配合財政廳(局)完成申報有關工作。今年該項資金仍從中央補助地方文化體育傳媒專項資金中安排,由財政廳單獨申報,申報項目若需調整,請在申報文件中詳細說明。
。ㄎ澹┏鞘猩鐓^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動室服務能力建設工程
從2011年開始,將擴大實施全國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文化活動室)服務能力建設工程,從中央彩票公益金中繼續為中西部地區社區文化設施配送設備,并對其開展文化活動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予以獎勵性補助。請各地文化廳(局)對本地區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的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動室數量進行統計,并對開展文化活動所需資金進行測算。中西部地區按照本地區已建成的20%的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動室申報資金需求;東部地區按照本地區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動室建設和使用情況申報獎勵資金。
。┝鲃游枧_車工程
按照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總體要求,2012年底地方縣級劇團將全面完成轉企改制工作。為更好地發揮流動舞臺車作用,進一步推動縣級劇團轉企改制工作,支持改制劇團后續發展,2011年將繼續實施流動舞臺車工程,主要對截至目前已完成轉制的縣級劇團配送流動舞臺車。請中西部地區文化廳(局)認真統計已轉制但未配送過流動舞臺車的縣級劇團基本情況,在編制2011年度資金申報文件的同時,填報《縣級國有劇團流動舞臺車配送情況統計表》(附件7)。
三、密切配合,及時完成申報工作
在各專項資金申報過程中,各地文化廳(局)應與財政廳(局)積極溝通協商、密切配合、共同審核,并按項目分別編報資金申請文件。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經費(三館免費開放保障經費)申報材料需按照財政部要求于3月31日前由兩廳聯合向財政部、文化部報送。其他項目申報材料于4月15日前由兩廳聯合向文化部、財政部報送(縣級兩館維修改造專項由財政廳(局)單獨上報財政部)。上報時需報送紙質文件一式兩份,電子版發送至whbysc@126.com。本文件和報表的電子版可從文化部政府網站下載。
聯系人及電話:
文化部財務司預算財務處 賀怡 010-59881700,59881133(傳真)
特此通知。
附件:1.《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鄉鎮文化站基本情況統計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56298592764.xls
2. 《2011年度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56298757674.xls
3. 《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補助經費申報匯總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84398909087.xls
4. 《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資金申報書》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84399060947.doc
5. 《2011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申報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84399219666.xls
6. 《2011年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經費申報書》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84399378255.doc
7. 《縣級國有劇團流動舞臺車配送情況統計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zwxx/ggtz/201103/W020110317384399539827.xls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