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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1. 【頒布時間】2011-3-21
    2. 【標題】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3. 【發文號】財綜便字〔2011〕48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6. 【法規來源】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caiwushenji/201103/t20110322_920864.html

    7. 【法規全文】

     

    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


    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轉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財綜便字〔2011〕48號  


    部屬在京單位、部管社團:
    現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管辦發〔2011〕10號)轉發你們,請按通知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考試。
    請登陸交通財會網(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caiwusi/)查詢相關信息和要求。
    聯系人:辛璉 聯系電話:65292902。
    交通運輸部財務司(章)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管辦發[2011]10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中央在京企業:
    根據《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國管財〔2005〕24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及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有關要求,我局定于2011年5月進行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條件
    (一)申請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的基本條件,應符合《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且2009年及以后畢業的人員,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二、考試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方式:實行無紙化考試,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采用計算機三科聯考;符合免試條件的,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機考。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5月21日、22日(每場三科聯考180分鐘,每科6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地點:北京交通大學(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環節,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進行現場確認和交費。網上報名需登錄國管局網站(www.ggj.gov.cn)進入“會計從業”專欄,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打印報名表,并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網上報名后,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下資料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繳納考試費用,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考試報名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復印件;
    (3)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并交驗證書原件;
    (4)報考三科的人員交考試費150元,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人員交考試費35元。
    四、網上報名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3月28日至4月8日 (全天)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3月28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三)現場確認地點: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院內南側商務樓一層2110房間。
    五、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2011年4月25日至5月6日登錄國管局網站進入“會計從業”專欄,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成績
    考生于本次考試工作全部結束3個工作日后,60個工作日內(具體查詢時間考試當天另行通知)登錄國管局網站進入“會計從業”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參加三科考試的人員,其三科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合格標準,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報考科目成績合格,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荚嚦煽儺敶斡行。
    七、其他事項
    (一)請各主管部門及時將通知內容傳達到所屬在京單位,組織參加考試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名。
    (二)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現場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三)國管局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不強制銷售相關考試用書?忌筛鶕枰栽高x擇購買輔導教材。
    (四)現場確認地點聯系電話:88393050 68316611轉1830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章)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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