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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1. 【頒布時間】2011-9-16
    2. 【標題】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3. 【發文號】國土資發〔2011〕143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6. 【法規來源】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9/t20110928_971055.htm

    7. 【法規全文】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國土資源部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

      為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中發〔2011〕6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部研究制定了《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年—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印發給你們,并就貫徹落實《規劃》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提出以下要求:

      一、抓好組織領導。一是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盡快研究制定本。▍^、市)國土資源 “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二是進一步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調整普法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普法工作聯絡員,確!傲濉逼辗ㄩ_好頭、起好步。三是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最低經費保障制度,保證普法經費?顚S。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六五”普法領導機構和普法工作聯絡員名單,請于2011年10月底前報部普法辦公室備案。

      二、抓好貫徹實施。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安排步驟,貫徹落實好三個階段的具體工作任務,制定年度計劃,落實普法措施,加強督促檢查。每年開展年度總結考核評估,適時開展階段性抽查,2013年組織開展各層級中期檢查督導和表彰,2015年由部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總結驗收,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集中表彰。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普法工作,落實規劃計劃的具體情況要形成年度總結報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部普法辦公室,并作為考核表彰的依據。

      三、抓好改革創新。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法律法規知識考試和定期培訓制度、普法聯絡員制度、例會交流制度等各項制度建設的要求,分別選擇具備條件的地方創造性地開展試點,在試點中不斷創新和豐富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通過試點,檢驗新思路和新方法,完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研究切實有效的措施,摸索出適合不同情況的國土資源普法工作思路,推動普法工作全面開展。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年-2015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中發〔2011〕6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服務法治國土建設目標,全面提升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水平,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為契機,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這條主線,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障發展、保護資源中心工作,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高揚法治國土旗幟,堅持與時俱進,為普法工作注入新的時代精神;堅持內外兼顧,對系統內干部的教育和對系統外群眾的宣傳并舉;堅持改革創新,做到傳統方法與現代手段有機結合;堅持多方聯動,做到專門機構與部門協作有機結合。努力在普法思路上,實現從普及法律知識到樹立法治理念的提升;在普法理念上,實現從普及法律知識到善于運用法律治理方式的提升;在普法重點上,實現從普及法律知識到善于平衡公權私權之間關系的提升;在普法內容上,實現從普及法律知識到更加注重程序教育的提升;在普法成效上,實現從普及法律知識到尊法習慣養成的提升。使國土資源管理系統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資源國情意識和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形成共同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原則。
    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先行先試,改革創新;突出重點,全面提高;以人為本,促進發展”的原則,切實抓好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國家“十二五”規劃的總體部署、國土資源工作“十二五”規劃的總體目標開展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促進“保障發展、保護資源”的中心工作,推動破解國土資源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
    先行先試,改革創新。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緊密結合,積極開展試點,不斷拓展思路,創新方式方法,推動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把握規律性、體現時代性、富于創造性,切實提高工作成效。
    突出重點,全面提高。要突出重點工作,與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中心工作緊密結合;突出重點崗位,與“兩整治一改革”廉政專項行動緊密結合;突出重點環節,與規范制約權力緊密結合,以點帶面,促進國土資源法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著眼于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貼近和滿足群眾維權需求,著力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國土資源熱點問題,引導公民按程序辦事,通過合法渠道解決訴求,用更好地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以更好地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來衡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效果。
    二、主要任務
    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把樹立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在繼續做好對各級領導干部、在審批、登記、發證等崗位工作人員、農村村民、房地產開發商等重點對象的教育培訓的基礎上,還要加強對在校學生、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礦山企業負責人、外商、臺港澳商等的宣傳,最終實現建設法治國土的目標。主要任務是:
    (一)牢固樹立法治理念。
    1.繼續深入學習憲法。突出抓好憲法學習宣傳,進一步樹立憲法的權威。大力宣傳憲法的基本內容和基本原則,積極推進全系統干部深入學習憲法,認真履行憲法,自覺維護憲法,教育全系干部統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引導全社會增強法律信仰,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
    2.繼續深入學習行政基本法律。以學習《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為主線,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基本法律的學習,全面提升行政法律素質。部將組織全系統的行政基本法律學習活動,推薦學習書目,開展視頻培訓,舉辦知識競賽,使全系統干部熟悉行政法律知識,提高運用行政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繼續加強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學習,重點教育全系統干部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在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全體干部中牢固樹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突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規范行政行為,進一步增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努力增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社會、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1.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規范國土資源決策程序,完善立法程序,大力推進開門立法,建立公眾參與重大立法、決策的制度,從內容上、程序上保證公眾對涉及國土資源的重大立法、決策的知情權與參與權,尤其是在土地管理、礦產資源規劃、征地補償問題中,努力實現全民參與、全程參與。建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時清理、自動更新”機制,規范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應用解釋工作,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合法性審查制度,推進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推動國土資源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在法制宣傳教育中,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既要保證結果的合法,也要依法履行各項程序。按照科學立法、完善制度、制約權力、改進服務、提高效率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體現合法、合理、公正、效率、責任原則的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完善依法行政評價考核體系,把考核指標進一步量化分解到各項具體工作中去,開展經常性的考核和檢查,并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審批、登記、發證等工作程序,進一步推進陽光行政。加強信息化建設,更好地促進依法行政。
    3.增強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深入學習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方面的法律法規,樹立防范風險意識,增強依法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探索建立重大事項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矛盾。探索建立矛盾預警、疏導、調處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征地拆遷等引發的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大通過法律法規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的力度,進一步暢通訴求通道,引導公眾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規范維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努力培育法治文化。
    1.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刑法》、《物權法》、訴訟法等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深入學習行政程序法律、《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范權力運行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以《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及配套法規為重點的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深入學習與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密切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繼續完善各級領導班子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會前學法、法制講座學法等制度,繼續健全國土資源管理崗位任職前法律法規考試和定期培訓制度,進一步擴大對市、縣級國土資源局長的培訓范圍,繼續完善和推廣法律知識考試持證上崗制度,繼續舉辦國土資源管理市長培訓班,提高運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進一步加強廉政勤政和懲防體系建設。結合“兩整治一改革”廉政專項行動,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重大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改革,規范執法權力和程序。大力宣傳“甘于奉獻、勇于擔當、敢于碰硬、善于創新”的精神,切實加強勤政廉政建設。
    3.在全社會營造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氛圍。繼續開展“送法工程”,推進國土資源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專題活動,加大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繼續采取“以案說法”等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加強宣傳;加大對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的利用,通過網站、論壇、博客、微博、通信短信息、遠程教育等形式,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效果,做到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家喻戶曉,國土資源基本國策深入人心。讓全社會熟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了解國土資源現狀,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氛圍,提高全社會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自覺性,努力創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法治氛圍,培育具有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特色的濃厚的法治文化。
    三、工作安排
    本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準備階段。
    2011年10月底前,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劃,研究制定本。▍^、市)國土資源 “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調整普法領導機構,確定普法工作聯絡員,報部普法辦公室備案。部積極研究部署試點工作,開展前期調研,制定工作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2011年11月至2015年,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計劃,認真組織實施,開展年度考核評估和階段性抽查,確保規劃全面貫徹落實。2011至2012年,部組織開展全系統的行政基本法律學習活動。2013年部組織開展各層級中期檢查督導和表彰。
    (三)檢查驗收階段。
    2015年年初至2015年10月底,按照全國普法辦的統一部署,部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總結驗收,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四、具體要求
    (一)健全領導機制。
    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和完善規格較高、參加成員較多的專門組織領導機構,充分發揮法制機構重要作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法制機構具體承擔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進普法規劃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建立普法聯絡員制度,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確定相關人員擔任普法聯絡員,協助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具體承擔法制宣傳年度計劃的組織落實和上傳下達、溝通聯絡工作,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決策、統一步驟、全面實施、整體推進。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最低經費保障制度,切實加大經費投入。
    (二)完善工作制度。
    進一步健全完善國土資源管理崗位任職前法律法規知識考試和定期培訓制度,將學法用法能力與領導干部的上崗、晉升、考核工作緊密結合,推廣完善法律知識考試持證上崗制度。繼續把法律法規學習課程納入全系統各類培訓班中,每年法律知識培訓不得少于40學時,進一步擴大對市、縣級國土資源局長的培訓范圍,實現所有新任局長一年內接受法律法規相關課程培訓,五年內必須接受一定課時的法律法規培訓。建立普法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國土資源管理“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扎實認真地抓好貫徹落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底有總結,每年12月31日前將本年度普法工作總結報告報部普法辦,并作為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建立例會交流制度,定期召開本地區的普法工作交流例會,加強對普法工作進展情況的了解掌握和溝通交流,有關情況及時向部普法辦報告。部每年將組織召開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普法聯絡員會議,溝通情況,部署工作。
    (三)創新評價體系。
    要結合五年規劃實施進展以及年度計劃開展情況,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基準及評價體系和普法工作目標量化指標考核體系,對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本地區、本單位普法工作在推進保障發展、保護資源,提高社會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引導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的實效進行量化考核和動態評估。不斷創新獎懲激勵機制,要將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普法規劃落實情況、普法工作進展情況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用地指標分配、改革試點選擇、職務晉升和年度評先表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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