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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1. 【頒布時間】2012-6-26
    2. 【標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3. 【發文號】發改價格[2012]1894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6. 【法規來源】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2tz/t20120702_489074.htm

    7. 【法規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2]1894號


    質檢總局:
    你局《關于申請暫停對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按收費標準加倍收費的函》(國質檢財函[2012]163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減輕企業負擔,自2012年8月1日起,暫停對進出口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對危險品、有毒有害貨物實施品質檢驗、重量鑒定、包裝使用鑒定及裝載上述貨物的運輸工具裝運條件的鑒定時,收取的檢驗、鑒定等各項出入境檢驗檢疫費,不再執行《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發改價格[2003]2357號)第12條關于“按本辦法及其收費標準加一倍收費”的規定。
    二、上述規定有效期3年,至2015年7月31日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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