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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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63號
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63號
經國務院批準,《2013年關稅實施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進口關稅調整
。ㄒ唬┳罨輫惵。
1.對9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核查管理,稅率維持不變。因稅則稅目調整,涉及稅目增至10個(見附表1);
2.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的商品繼續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目和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并適當調整相關公式參數。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的配額稅率執行1%的稅率(見附表2);
3.對感光材料等47種商品繼續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稅率維持不變,對5種感光材料產品實施從價稅(見附表3);
4.其他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
。ǘ⿲θ剂嫌偷784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見附表4)。
。ㄈ└鶕覈c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見附表5)。
。ㄋ模└鶕覈c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對老撾等東南亞3國、蘇丹等非洲30國、也門等7國,共40個聯合國認定的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稅目商品實施特惠稅率(見附表6)。
二、出口關稅調整
對鉻鐵等部分出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對部分化肥征收特別出口關稅(見附表7);其他出口稅率維持不變。
三、稅則稅目調整
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見附表8),調整后,2013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目總數為8238個。
四、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13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2013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2013年版)將由中國海關出版社對外發行,請按照上述文本的要求申報并辦理通關手續。
海關總署已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商品歸類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統計目錄本國子目注釋》按照本公告附表8的內容對照執行。
特此公告。
附表:1.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稅率表
2.關稅配額商品進口稅率表
3.進口商品從量稅及復合稅稅率表
4.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
5.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 1 2 3
6.進口商品特惠稅率表
7.出口商品稅率表
8.進出口稅則稅目調整表
海關總署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