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關規定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關規定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關規定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關規定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公告 2012年第72號
為推進珠江水系內河運輸船舶船型標準化工作,由部珠江航務管理局會同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制定了《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統稱《主尺度系列》),現予發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航運業者應當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珠江水系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和船舶檢驗機構是《主尺度系列》的組織實施和監管主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新建船舶運力審批或登記時,應明確告知申請人新建船舶應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關要求。對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發生變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右江、北盤江-紅水河和柳江-黔江過閘運輸船舶,各有關船舶檢驗機構不得審圖、檢驗;未取得船舶檢驗證書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營運手續;各有關海事管理機構不得為其辦理通過船閘(升船機)的出港簽證。
三、珠江水系各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和船舶檢驗機構要加大宣傳力度,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制定和完善相關措施,保證《主尺度系列》的實施。
四、我部此前有關右江、北盤江-紅水河和柳江-黔江過閘運輸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交通運輸部
2012年12月25日
文檔附件:
1.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shuiluyunshu/201301/P020130114574192919200.doc
附件
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
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
前 言
推進珠江水系船型標準化,是航運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為滿足市場需求,在總結和分析前期推進珠江水系船型標準化工作以及已有標準船型研發成果的基礎上,由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組織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等有關單位制定了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
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珠江水系通航技術條件、各航段的差異性、干支流的相通性,遵循船型與航道等級、船閘、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盡可能簡化尺度系列檔次,兼顧船型優選及實用性,以及與相關國家標準、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和行業政策相協調等原則,并經多種方案技術經濟優化論證研究制定。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規范珠江水系“三線”過閘運輸船舶船型主尺度,提高基礎設施的通航效能,促進珠江水系船舶技術進步和航運可持續發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負責管理及解釋,重大事項報交通運輸部批準。
目 錄
1.通則 6
1.1目的 6
1.2適用范圍 6
1.3一般要求 6
1.4定義 7
1.5生效、適用及解釋 8
2.干貨船、液貨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9
3.集裝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10
1.通則
1.1目的
為促進船舶技術進步,提高航道和船閘等通航設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運輸成本,提高內河航運競爭力,促進內河航運可持續發展,特制定《珠江水系“三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簡稱本尺度系列)。
1.2適用范圍
1.2.1本尺度系列適用于珠江水系“三線”(以下簡稱“三線”)過閘(升船機)的內河干貨船、液貨船、集裝箱船等運輸船舶。同時適用于“三線”至西江航運干線港口間運輸的干支直達過閘(升船機)船舶。不適用于船舶經營范圍內無經過船閘、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運輸船舶和工程船、航運支持系統船等非運輸船舶。
1.2.2 過閘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運輸貨品種類所對應的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執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過閘運輸船舶航行區域、所載主要貨類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說明外,用戶可根據需求按船舶種類、船型名稱,選取相應的船舶主尺度。
1.3.2過閘船舶平面尺度應符合本尺度系列規定的總長、總寬的有關規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設計吃水為參考值,用戶所選取的設計吃水應充分考慮航道、過船設施等對船舶吃水的限制。
1.3.4用戶確定船舶高度時,應充分考慮航道、過船設施、橋梁及水上過江電纜等對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內河其他通航水域航行的過閘船舶,其主尺度還應滿足相關水域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按本尺度系列設計的船舶應符合法規、規范及主管部門規章等有關規定。
1.3.7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尚應符合中國造船質量標準有關規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總長及總寬偏差范圍為: L/1000及 B/1000,單位均為mm。
1.4定義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義如下:
總長——指船體(包括永久性固定結構在內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間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離。符號:LOA。
總寬——從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線面方向量度(量至船殼外板、護舷材或緣飾材的外側)的最大距離。符號:BOA。
珠江水系“三線”——右江、北盤江-紅水河、柳江-黔江。
右江——剝隘至南寧435公里的高等級航道。
北盤江-紅水河——百層至石龍三江口741公里的高等級航道。
柳江-黔江——柳州至桂平284公里的高等級航道。
西江航運干線干支直達航線——珠江水系“三線”與西江航運干線港口間的運輸。
適用航域——指船舶所允許通過的內河限制水域。
1.5生效、適用及解釋
1.5.1 本尺度系列經交通運輸部批準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規定外, 本尺度系列適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龍骨或處于相應建造階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負責管理和解釋,重大事項報交通運輸部批準。
2.干貨船、液貨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干貨船、液貨船船型主尺度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干貨船、液貨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稱 總寬
(m) 總長
(m) 推薦設計吃水
(m) 參考載貨噸級 (t) 適用航域
“三線”貨-I 7.4 34-36 1.2-1.5 150-250
“三線” 貨-Ⅱ 38-40 2.0-2.3 300-450 右江
“三線” 貨-Ⅲ 8.2 44-46 1.6-1.8 300-40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上
“三線” 貨-Ⅳ 8.8 42-44 1.8-2.4 400-600 柳江-黔江
“三線” 貨-Ⅴ 9.2 35-37 1.27-1.5 200-300
“三線” 貨-Ⅵ 42-44 2.3-2.7 600-750 右江
“三線” 貨-Ⅶ 61-64 1.6-1.8 500-70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上
“三線” 貨-Ⅷ 42-44 2.0-2.3 500-60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下
“三線” 貨-Ⅸ 11.0 48-50 2.3-2.7 800-1000 右江
“三線” 貨-Ⅹ 58-60 1000-1200
“三線” 貨-Ⅺ 48-50 2.0-2.3 750-85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下
“三線” 貨-Ⅻ 55-56 850-950
“三線” 貨-ⅩⅢ 48-52 2.6-3.0 850-1100 柳江-黔江
“三線” 貨-ⅩⅣ 58-60 1000-1350
注:1)總寬可下浮不超過2%;總長在區間內取值。
2)設計吃水為參考值,應滿足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
3)“三線”貨-Ⅰ型和“三線”貨-Ⅴ型船可通過巖灘升船機,1.5米吃水適當減載,全線適用。
3.集裝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集裝箱船船型主尺度應符合表2要求。
表2 集裝箱船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稱 總寬
(m) 總長
(m) 推薦設計
吃水 (m) 參考載箱量/
載貨噸級
(TEU/ t) 適用航域
“三線”集-I 9.2 35-37 1.27-1.5 18/200-300
“三線” 集-Ⅱ 10.0 48-50 2.3-2.7 54-66/700-900 右江
“三線” 集-Ⅲ 39-42 1.8-2.1 36/450-55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下
“三線” 集-Ⅳ 39-42 1.8-2.4 36-48/400-650 柳江-黔江
“三線” 集-Ⅴ 48-52 54-66/500-800
“三線”集-Ⅵ 11.0 58-60 2.3-2.7 66-80/1200-1500 右江
“三線”集-Ⅶ 48-50 2.0-2.3 54/700-800 北盤江-紅水河巖灘升船機以下
“三線”集-Ⅷ 55-56 2.0-2.3 66/800-900
“三線”集-Ⅸ 54-57 2.6-3.0 66/900-1200 柳江-黔江
注:1)總寬可下浮不超過2%;總長在區間內取值。
2)設計吃水為參考值,應滿足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
3)“三線”集- I型船通過巖灘升船機,1.5米吃水適當減載,全線適用。
4)建議采用背載式布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