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1. 【頒布時間】2013-1-7
    2. 【標題】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3. 【發文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6. 【法規來源】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2197985.html

    7. 【法規全文】

     

    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關于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號



      經財政部批準,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將其重組改制后留存資產劃轉至全資子公司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F將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有關稅收問題公告如下:
      一、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擁有房產的,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向房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各地發生固定資產應稅銷售行為時,由該公司統一開票收款的,由該公司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如果該公司委托其他公司銷售的,則應按代銷貨物征收增值稅的規定,由該公司和受托公司分別于各自的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
      三、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對原屬于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重組改制存量資產取得的財產租賃業務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由該公司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四、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的申報繳納,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國各地(公司總部所在地除外)的財產所涉及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等地方稅種,可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向財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的車船稅、印花稅,可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代理繳納。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重組改制后有關稅務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52號)第一、二、五條和第三條關于財產租賃業務收入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對本公告生效以前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稅款繳納的,不再做納稅入庫地點調整。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月7日



    ====================================
    免責聲明:
    本站(law-lib.com)法規文件均轉載自:
    政府網、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