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關于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環境保護部
關于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關于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規定,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計劃,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現就實施HCFCs生產、銷售、使用配額和備案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HCFCs生產、使用配額許可證管理
。ㄒ唬┧蠬CFCs生產企業必須持有生產配額許可證,受控用途年使用量在100噸以上的使用企業必須持有HCFCs使用配額許可證,并在配額范圍內組織生產和使用。
。ǘ┪也扛鶕蹲h定書》及我國HCFCs淘汰計劃,確定HCFCs年度生產、使用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
。ㄈ┡漕~許可證的申請和發放。
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使用單位應當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我部書面申請下一年度的生產配額或者使用配額,并提交證明材料。我部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下一年度的生產或者使用配額許可證。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應向我部提交2013年度HCFCs生產或使用配額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我部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后,核發生產或使用配額許可證。
。ㄋ模┥a企業需要調整或交易配額的,應當向我部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可進行調整或交易。
。ㄎ澹┥a企業生產量包括受控用途生產量和原料用途生產量,用作原料用途的生產量不受生產配額限制。受控用途生產量包括用于國內使用的生產量(以下簡稱內用生產配額)和用于出口的生產量。生產企業年末HCFCs庫存較年初增加的,增量部分將被視作當年用于國內使用的受控用途生產量。內用生產配額可以用于出口,但本應出口的HCFCs不得轉銷國內或增加企業庫存。
二、HCFCs銷售、使用備案管理
。ㄒ唬〩CFCs及其混合物的銷售企業應當辦理銷售備案。銷售企業包括生產企業、經銷商和進出口商。持有HCFCs生產配額許可證的生產企業,自動獲得銷售備案。
年度HCFCs經銷量在1000噸(含)以上的HCFCs銷售企業在我部辦理銷售備案;在1000噸以下的銷售企業應在本地省級環保部門辦理銷售備案。
。ǘ┦褂肏CFCs作為原料用途的企業,應按照實際需求量在我部辦理使用備案,備案量不得超過經地方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生產裝置能力。HCFCs受控用途年使用量在100噸以下的使用企業應在本地省級環保部門進行使用備案。
。ㄈ┰谖也總浒傅钠髽I,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備案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我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原料用途使用備案證明或銷售備案證明。不予備案或未經備案的原料用途使用企業或銷售企業,不得使用HCFCs或進行HCFCs及其混合物的銷售。
。ㄋ模╀N售企業應對購買方的使用配額許可證證號、原料用途備案證編號或銷售備案編號,以及企業名稱、品種、數量及用途等有關信息進行完整、準確記錄。
三、HCFCs生產、銷售企業和原料用途使用企業應在每季度結束后15天內,受控用途使用企業應在每年結束后30天內,向我部報送季度或年度數據報表,并抄報企業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四、HCFCs生產、銷售及使用企業應完整保存有關的原始資料3年以上,主要包括:生產報表、銷售報表及發票、財務報表、生產操作記錄、主要原料及產品臺賬、倉庫臺賬及出入庫單據等內容。
五、配額許可證、備案申領資格等具體要求可在“中國保護臭氧層行動網”進行查詢和下載。
六、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加強對HCFCs淘汰工作的監督管理,盡快明確HCFCs銷售、使用備案及數據報送的相關要求,并在次年三月底前將收集的數據信息報送我部。
環境保護部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