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1. 【頒布時間】2015-8-10
    2. 【標題】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3. 【發文號】財稅[2015]90號
    4. 【失效時間】
    5. 【頒布單位】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6. 【法規來源】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507/t20150730_1395713.html

    7. 【法規全文】

     

    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關于對化肥恢復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優化農業生產投入結構,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經國務院批準,化肥增值稅優惠政策停止執行,F就有關政策明確如下:

      一、自2015年9月1日起,對納稅人銷售和進口化肥統一按13%稅率征收國內環節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鉀肥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同時停止執行。

      二、化肥的具體范圍,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的規定執行。進口環節恢復征收增值稅的化肥稅號見附件。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第一條第2項和第4項“化肥”的規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口化肥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4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鉀肥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9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尿素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5〕8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磷酸二銨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171號) 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執行。

       附件:進口環節恢復征收增值稅的化肥稅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進口環節恢復征收增值稅的化肥稅號

      




    序號


    稅 號


    化 肥 名 稱




    1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鉀




    2


    31042090


    其他氯化鉀




    3


    31043000


    硫酸鉀




    4


    31052000


    含氮、磷、鉀三種肥效元素的肥料




    5


    31053000


    磷酸氫二銨




    6


    31056000


    含磷、鉀兩種肥效元素的肥料





    ====================================
    免責聲明:
    本站(law-lib.com)法規文件均轉載自:
    政府網、政報、媒體等公開出版物
    對本文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
    請核對正式出版物、原件和來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聯系
    ====================================

    中央頒布單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