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油氣液體化工品監管相關事宜的公告
關于明確油氣液體化工品監管相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
關于明確油氣液體化工品監管相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45號(關于明確油氣液體化工品監管相關事宜的公告)
為進一步統一規范海關對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管理,現將油氣液體化工品監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經營油氣液體化工品進出口業務的監管場所、保稅倉庫經營人及相關加工生產企業(以下統稱油氣經營企業)應向經營業務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以下簡稱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變更和注銷手續。
(一)申請辦理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手續的,油氣經營企業應提交以下單證:
1.《“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備案申請表》(見附件1);
2.備案申請;
3.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4.儲罐罐容表;
5.液位儀、流量計等計量儀表技術證書;
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證書》;
7.監管場所平面圖、管路圖和建筑設計圖;
8.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協議;
9.海關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3至8項應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供海關驗核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二)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油氣經營企業應提交以下單證:
1.《“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變更/注銷申請表》(見附件2);
2.備案信息變更/注銷申請;
3.變更前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證書》(加工生產企業免交);
4.變更前后的場所平面圖、管路圖和建筑設計圖(不變更場所及建筑的企業免交);
5.變更前后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協議(不變更地址和面積的企業免交);
6.海關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
注銷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的,僅需提交本條1、2項。
二、油氣經營企業提交單證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相關規范的,海關應退回相關單證資料,并向油氣經營企業告知相關原因。
油氣經營企業提交單證資料齊全并符合相關規范的,海關應自收齊油氣經營企業提交單證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變更和注銷手續,并自完成變更/注銷手續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通知油氣經營企業將變更/注銷的信息錄入油氣系統。
三、油氣經營企業完成油氣系統傳輸企業備案手續后,應辦理系統接入手續,并提交《“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用戶授權申請表》(見附件3)。
四、海關應自收到《“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用戶授權申請表》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油氣系統接入和用戶授權工作,并自完成油氣系統接入和用戶授權工作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油氣經營企業將監管場所信息、商品信息、儲罐信息等備案電子數據錄入油氣系統。
油氣經營企業應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電子數據錄入。
五、油氣經營企業開展油氣液體化工品進罐、出罐、邊進邊出、頂管、吹管等作業時,應通過油氣系統向海關傳輸相關作業電子數據。
六、本公告所稱“邊進邊出”,是指油氣經營企業庫區進行進罐作業期間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儲罐之間進行交替進罐、出罐的作業方式。
本公告所稱“頂管”,是指利用一個儲罐里的貨物將管路里的貨物頂進另一個儲罐的作業方式。
本公告所稱“吹管”,是指通過空氣推動吹管球將管路里的貨物吹進目的儲罐的作業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1、“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備案申請表.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附件1、“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備案申請表.doc
2、“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變更注銷申請表.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2、“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變更注銷申請表.doc
3、“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用戶授權申請表.doc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3、“油氣液體化工品物流監控系統”用戶授權申請表.doc
海關總署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