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建辦督〔2025〕1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重慶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是城市管理執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準則。近年來,各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深入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城市管理執法質量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服務意識和能力素質不高,不規范、不文明執法問題時有發生等情況。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升行政執法質量的部署要求,現就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質量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堅持執法為民、服務為先,著力轉變執法觀念,優化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提升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專業素質、服務質量,樹立隊伍良好作風形象,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執法在優化人居環境、規范市容秩序、服務社會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嚴格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
(一)健全執法制度。加強法規體系建設,加快制定或修訂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制定并完善城市管理領域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和基準,細化裁量標準,保證行政裁量權規范行使。規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語言、行為、程序等標準,完善執法文書示范文本。依法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規范行政權力運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并嚴格實施行政過錯糾正、責任追究和盡職免予追責制度。
(二)規范執法行為。全面落實《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建督〔2018〕77號),提高行政執法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要著統一制式服裝、佩戴標志標識,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執法著裝管理,非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著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違法事實實施罰款,不得隨意給予頂格罰款,不得隨意降低對違法行為的認定門檻,堅決防止以罰增收、逐利罰款等行為。加大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堅決杜絕執法寬松軟現象。
(三)嚴明紀律作風。持續鞏固深化“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成效,切實加強紀律和作風建設,樹立和展現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良好形象。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在執法執勤過程中,要強化紀律意識和群眾觀念,尊重執法對象,多溝通,善說服,慎處罰,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嚴禁隨意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嚴禁威脅、辱罵、毆打相對人,嚴禁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借行政執法之名吃拿卡要、故意刁難。嚴格遵守執法辦案期限,防止案件久拖不決。
三、持續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
(四)強化服務為先。堅持寓管理于服務,將便民服務舉措融入到執法實踐中,讓執法更有溫度,全面實施“721工作法”,70%的問題用服務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解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充分運用法治宣傳、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等方式,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糾正不當行為。建立“輕微不罰”和“首違免罰”清單,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五)豐富服務內容。各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合理設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果蔬攤點群、流動商販疏導點等服務網點,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持續推進城市驛站、便民地圖、“家門口”環境、智慧停車等服務,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服務。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推動城市小微公共空間改造、修復、提升,深入開展背街小巷整治,增加休閑活動場地,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滿足群眾綠色休閑、文化娛樂、運動健身、停車出行等多元需求。
(六)融入基層治理。深入開展城市管理進社區工作,將城市管理執法資源和力量向基層下沉,建立黨建引領、城管下沉、物業服務、群眾參與的協調聯動機制,研究解決社區城市管理領域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城市管理與社區治理有機融合。有條件的地方,推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向街道、社區延伸,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和公共服務事項網格化管理,用好市民服務熱線和各類便民服務移動終端,暢通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快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四、全面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
(七)嚴格人員管理。各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運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強執法隊伍統一管理。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建立協管人員準入管理、崗位責任、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制度,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協管人員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發現、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不得獨立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
(八)強化業務培訓。定期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干部輪訓,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科級及以上干部輪訓工作,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科級以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輪訓工作,加強對鄉鎮(街道)從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培訓。要推動將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領導干部培訓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提高領導干部專業素質和工作水平。要依托本地教育培訓資源,加大對基層骨干和一線執法力量的培訓力度,注重線上線下多種培訓方式相結合,探索創新培訓手段,增強針對性實效性,提升培訓質量。
(九)加強宣傳引導。要用足用好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資源,向公眾宣傳普及城市管理工作職責和有關政策法規要求,通過開展普法進社區、進企業、進工地、進商戶等活動,讓群眾充分理解、支持、參與城市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中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的引領帶動作用,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活動,擴大先進典型的社會影響力,倡樹隊伍形象、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五、著力強化城市管理執法監督
(十)健全監督體系。加強城市管理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強化層級監督和內部約束?h級以上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加強對下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采取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綜合運用統計分析、案卷評查、案例指導等方式,提升執法監督科學性、準確性、導向性。區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加強對下沉鄉鎮(街道)城市管理執法事項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一)拓寬監督渠道。探索通過設立公眾開放日、聘請城市管理執法監督員等方式,廣泛收集人民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工作者等對城市管理執法的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城市管理執法監督線索的匯集統籌,建立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網絡媒體等監督渠道信息共享合作機制。建立群眾意見反饋機制,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反饋處理結果。
(十二)整治存在問題。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要針對城市管理執法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梳理問題清單,常態化開展整治和監督。對整治和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通過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及時糾正、處理,對涉嫌亂罰款、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問責。
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指導督促作用,全面推進本地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強化任務落實,確保工作實效。我部將加強調研指導,對工作成效顯著、社會反響好的地區予以表揚,對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