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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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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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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方路面機械有限公司與上海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貨款糾紛一案。福建南方路面機械有限公司委托本律師向上海良榕混凝土有限公司追索貨款。經查,此筆貨款發生在1999年,至今已有近8年。且不說訴訟時效有問題,且證據資料不全。鑒于此,律師采取,盡量避免訴訟要非訴訟解決方案。經過多次電話、面對面較量最后達成諒解,上海良榕混凝土有限公司主動支付了貨款余款。此糾紛的解決僅用了2個月時間,圓滿解決了長達8年未能解決的經濟糾紛。 福建南方路面機械有限公司對律師的工作充分肯定,并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并將整個華東地區催收及法務工作交給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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