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淺談留置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區別

    [ 張慶剛 ]——(2011-1-21) / 已閱7251次

    淺談留置權與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區別

    湯旺河區人民法院-張慶剛


    首先性質不同。留置權屬于物權,以物的支配為內容,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而同時履行抗辯權是雙務合同的一種效力,只能對合同對方當事人行使,不能對抗第三人。其次:標的物的范圍不同。留置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而同時履行抗辯權所能拒絕給付的種類則沒有限制。第三、發生原因不同。留置權直接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而同時履行抗辯權則是雙務合同的當然結果。第四、所保護的債權不同。留置權所保護的債權,與留置的標的物具有同一法律關系即可,企業之間留置的則無此限制;履行抗辯權所保護的債權,必須基于同一雙務合同,且雙方當事人之間需有對價關系存在。第五、效力不同。留置權的效力在于對抗債務人的標的物返還請求權;而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效力在于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債務履行請求權。第六、消滅的原因不同。留置權人對留置財產喪失占有或者接受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的,留置權消滅。而同時履行抗辯權只要對方的債務不履行便不會消滅。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