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關于“刑期倒掛”現象的思考

    [ 石巖 ]——(2012-6-1) / 已閱6303次

    “刑期倒掛”是指刑事案件在偵查、批捕、起訴、審判等環節雖未超過法定期限,但被告人判決前的羈押期限卻超過了法院判處的刑期。從保障人權的角度,“刑期倒掛”已經侵害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利,違背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刑期倒掛”現象究其原因,最主要的還是公檢法缺乏協調機制,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四個環節,在上一個環節移送至下一個環節,有些是在規定期限即將屆滿前才移送出去,無形中延長了被告人的羈押期間。

    筆者認為,公檢法機關應建立案件協調聯動機制,目前國內不少地方法院采取措施,以避免“刑期倒掛”現象的出現。例如廈門思明區的做法值得借鑒:由檢察院牽頭,先由檢察機關提出《快速移送審查起訴建議書》,建議偵查機關在20日內偵結移送審查起訴,并將建議書抄送公訴部門督查;同時在案件卷宗上加貼醒目的“綠色快審標識”,以保障該案在偵查機關優先偵查,在公訴部門優先分案、優先辦理,法院快速審理。檢察院主動與公安機關和法院聯系、協商,提出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審理聯動機制的思路,促成思明公安分局配套制定了《關于對特定刑事案件實行快速辦案機制的實施辦法》,推動思明區法院成立“簡易程序案件審理小組”,進一步縮短審限,實現了公、檢、法一體化的快速辦案通道,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四個環節的辦案速度明顯提高,適用快速審理的輕微刑事案件從批捕到判決的時間平均為55天,較實施該機制前約縮短了50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公檢法在處理可能判處較短刑期的案件,不妨借鑒上述做法,由三方協調建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從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各個環節制定相應的辦理流程,提高訴訟效率,以期避免“刑期倒掛”現象的出現。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