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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淺論法官語言表達的基本要求

    [ 孫浩 ]——(2012-11-29) / 已閱4030次

    1、語言表達要合法確切
    合法是口語表達要符合法律法規,包括:一是口語表達要符合規范;二是既要符合程序法,又要符合實體法;三是每個階段、各個環節都要合法。
    2、客觀公正
    客觀是法官的口語表達要符合案件的真實情況,口說要有據,不偏聽偏信,不信口開河。公正是指法官口語表達,不能袒護控、辯任何一方,一視同仁,公正對待。
    3、簡潔嚴謹
    簡潔是指法官口語表達必須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嚴謹是指法官的口語表達要嚴肅謹慎?傊,說話既要讓人聽得懂,又要嚴肅認真。要盡量選用簡短而又能說明問題的語言,不宜選用冗長,啰嗦和隨意重復的語言。
    4、平和文明
    平和是指法官的口語表達證據要平衡和藹。說話不能有盛氣凌人之感。文明是指法官的語言要講究文明、規范,使每句話能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應。

    北安法院 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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