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以案說法借用合同糾紛案

    [ 姜戰朝 ]——(2015-4-16) / 已閱8707次

    借用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后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此類合同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發生糾紛的頻率也比較高。以下是本所律師親自代理的一起借用合同糾紛案。
    2008年11月1日,被告支某(男,漢族,四川成都人)從原告梁某(男,漢族,江蘇通州人)處借用了4臺鋼結構加工設備,用于支某承建的位于拉薩市經濟開發區的工地上,并出具了一份《收條》。經梁某多次催要,支某拒不返還,梁某訴至西藏自治區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并提供《收條》證據。經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合法傳喚,被告支某未到庭進行答辯,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證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證明或證據不足益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但被告未到庭提供任何證據,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
    經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查明支某借用梁某4臺鋼結構加工設備,并在梁某多次催要的情況仍拒不歸還原物。經過審理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六條:“借用實物的,出借人要求歸還原物或者同等數量、質量的實物,應當予以支持;如果確實無法歸還原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適當高于歸還時市場零售價格折價給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作出(2012)堆民一初字第138號判決書,依法判決支某返還梁某4臺鋼結構加工設備,并承擔本案訴訟費。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