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0-11-11) / 已閱8290次
對重大、疑難、復雜、耗時案件可以與當事人協商增加收費,一般應在收費標準規定的5倍以內進行協商,下列民商事、行政案件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1)當事人一方人數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訴訟案件;
(2)取證困難、法律關系復雜的案件;律師辦案時間明顯多于同類案件的;案件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于同類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4)新類型案件;
(5)其他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雙方認為屬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
(6)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級別法院審理的案件。
(二)計時收費
1、法律咨詢:每小時100—500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2、代書法律事務文書:每件收費500-1000元。
非訴訟業務收費標準
非訴訟業務收費可按計件、計時和按標的額比例三種方式收費:按時收費的標準為1000元-3000元/小時,復雜法律服務項目可以在不超過前述標準的2倍內收費;按涉及標的額收費的標準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
涉及下列非訴訟業務的參照以下標準收費:
1、正式出具資信調查、資信意見、咨詢建議書、律師見證書的,每件基本收費不低于5000元。正式出具法律建議書、律師意見書的,由雙方依據工作量等具體情況協商收費。如果需要在初步盡職調查基礎上出具法律建議書,律師意見書的,最低每件不低于30000元。
2、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的,每件基本收費不低于2000元。參加項目談判的,由雙方依據工作量等具體情況協商收費。起草、修改復雜合同、章程或參與復雜的談判,或涉及的合同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每件不低于30000元。
3、投資融資、改制上市、兼并重組、清算注銷、重大工程建設、涉外業務等需要進行較為全面的盡職調查、設計交易結構、參與項目談判、起草主要交易文件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等非訴訟法律服務項目,按照所涉及金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0萬元以下部分(含100萬元)收費不低于50000元;
(2)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3%;
(4)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5)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含1億元)為0.9%;
(6)1億元以上部分為0.5%。
4、房地產項目專項法律服務按該項目投資總額的0.9%—1.5%收取律師費。
5、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可按固定、計時的方式收費或固定、計時相結合的方式收費。采用年度固定收費方式的,可根據預計的律師工作時間、顧問單位上年度營業額、顧問單位法律風險程度、律師事務所成本、律師法律服務水平等因素確定年度收費額,參照以下標準收。
(1)擔任機關、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5萬元-20萬元/年,可合理上浮;
(2)擔任大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12萬元-80萬元/年,可合理上浮;
(3)擔任中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6萬元-60萬元/年,可合理上浮;
(4)擔任小(微)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5萬元-20萬元/年,可合理上浮。
采用年度計時收費方式,計時收費的標準為500元-3000元/小時,涉外、證券、知識產權、稅法等專門領域的常年法律顧問的小時費率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再上浮不超過2倍收費。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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