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略論世貿組織中的競爭法律制度

    [ 毛德龍 ]——(2004-11-18) / 已閱21759次

    (三)反補貼措施
    關于反補貼,協定規定:如果一締約國所進口的是有出口補貼的產品,而這種補貼使該國的產業受到實質性的傷害,或有傷害之虞,或嚴重阻礙了某新建產業的建立與發展,則該國有權對已補貼的進口產品征收反補貼稅;反補貼稅的課稅金額不得超過該種產品在原產國或輸出國所得全部補貼(包括生產、制造或輸出時的直接和間接的補貼,以及在運輸時所得到的特殊補貼)的估計數;不能對一國的同一種產品同時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另外,“烏拉圭回合”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規定,反補貼稅僅以在根據該協議和《關于農產品協議》發起和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征收。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