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怡 ]——(2000-10-27) / 已閱17644次
《中國調解制度》
主 編:常怡;
重慶出版社出版;
1990年5月版。
前 言
《中國調解制度》系國家教委,重慶市科技委小額資助項目和西南政法學院哲學社會科學"七五"規劃重點科研項目。
本書對中國調解制度的沿革,中國調解制度延續和發展的社會根源,調訝爭議的原則,社會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國際經濟貿易及海事仲裁調解、人民法院調解及北京調解中心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和論證。
在寫作過程中,我們到全國會地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并得到了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的熱情接待和大力支持。為了保證本書的質量,我們于1988年5月在北京召開了《中國調解制度》征求意見座談會。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周道鸞,民事審判庭庭長唐德華,經濟審判庭副庭長費宗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栽委員會副主席、北京調解中心,秘書長、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委員、倫敦國際仲裁院委員、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特約仲裁顧問唐厚志,中國自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科書長和北京調解中心副秘書長崔炳全,司法部人民調解司處長杜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仲裁處處長張成泉,勞動人事部勞動力管理局爭議處處長劉東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專家林克敏,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曹守曄,西南政法學院科研處萬玉嬋等參加了會議。與會各方人士認為,調解制度在我國歷史悠久,又是中國的獨創,在國際上有很大的影響,國際上越來越多的學者對它日感興趣,但我國迄今還沒有一部系統、全面地介紹和研究調解制度的專著。隨著近幾年來商品經濟的長足發展,國內出現了大量的經濟爭議,調解在解決這些爭議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此,《中國調解制度》一書的完成和出版,就有著不言而喻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同時,與會同志還對本書的征求意見稿提出了許多具體的修改意見。這次會議給予我們很大的鼓舞。會后,我們遵照同志們提出的意見,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和認真修改。
1988年12月22日,西南政法學院和重慶出版社的有關人士在重慶召開了《中國調解制度》出版審定會議。會議認為!吨袊{解制度》一書已達到出版水平,重慶出版社決定將之列入1989年出書計劃。
本書能在新中國成立40周年之際與讀者見面,是和上述有關單位的領導、專家、同仁們的大力支持和熱情幫助分不開的。在此謹表最誠摯的謝意。
本書由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教授常怡、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賀彰好、最高人民法院鄭學林撰寫。常怡對全書進行了修訂。
囿于掌握的材料和研究水平,書中的疏漏和錯誤在所難免,我們誠懇地希望有關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提出寶貴意見,以使調解制度的研究在我國日臻深入和完善。
作者
1989年元月于重慶
目 錄
第一章 中國調解制度沿革
第一節 原始社會的調解
第二節 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調解
第三節 中華民國時期的調解
第四節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調解制度
第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調解制度
第二章 中國調解制度延續和發展的社會根源
第一節 中國古代調解制度延續和發展的社會歷史根源
第二節 新中國調解制度產生和發展的社會根源
第三章 調解爭議的一般原則
第一節 自愿原則
第二節 合法原則
第三節 調解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序的原則
第四章 社會調解
第一節 社會調解的性質及意義
第二節 人民法院信訪機構的調解
第三節 律師在訴訟外的調解
第四節 公證機關的調解
第五節 鄉鎮法律服務所的調解
第六節 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調解
第七節 民間調解
第五章 人民調解
第一節 人民調解的性質
第二節 人民調解組織
第三節 人民調解委員會與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的關系
第四節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紀律
第五節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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