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淺論人工生殖管理的法律調控原則

    [ 曹詩權 ]——(2000-11-5) / 已閱14354次

    淺論人工生殖管理的法律調控原則

    法律科學 發表時間:199601
    作者:陳小君/曹詩權

    人工生殖技術由科學實驗走向臨床應用,成千上萬的人工生殖人口來到人世,這不僅涉及到社會倫理關系,更衍生出一系列有關行政法、親屬法等諸領域的邊緣性法律問題。對此,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已開展了較深入的研析和立法探索。我國則只是消極被動地規定暫停該技術的使用,在立法上呈嚴重滯后狀態。但實際上,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都迫切需要我們以積極的態度,去尋求如何合理使用的正確導向和法律調控原則。

    一、人類生育的新發展及其現實問題

    人類在自然選擇和社會進化的漫長歷史長河中,曾實現了生育方式的兩次大飛躍。第一次是從猿類的動物界,進化到人類的原始社會,群體性兩性關系和母系血統孕育了有關性和生殖的社會禁忌與習慣,生育鏈條中萌發了某些社會機制,人類走出擺脫純動物生育方式的第一步。第二次是人類社會由蒙昧、野蠻狀態走進文明時代,個體婚姻家庭取代原始的群婚,人類的兩性關系及生育繁衍與婚姻家庭不可割裂地聯系在一起,形成了一個生育上的社會關系系統。


    兩次飛躍,帶來了人類量的增多和質的提高,使人類超脫動物界愈來愈遠。但是,用科學的目光來審視,歷史的飛躍是局限的、不徹底的,原因在于它從根本上仍保留著生殖能力、生殖過程、生殖關系的多重自然屬性,是一種單一的自然生殖系統工程,沒有直接的人工技術力量的參與,任何社會控制和補救措施都難以介入。


    歷史進入20世紀,尤其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科學技術突破了一個又一個禁域,并大踏步地邁進了人類生殖這一盲區,劃時代的人工生殖技術開始從根本意義上改變著人類的自然生育方式,“人工授精”、“試管嬰兒”、“代理母親”三種類型16種操作組合形式已取得多例臨床應用實效和觸類旁通的廣闊推行前景。它們既是一類技術手段,又是一種新的生殖方式。在其意義上,我們不能否認,人工生殖技術既具有科學史上的空前創新價值,更有其多方面的積極的社會價值。但是,新的生育方式和技術也帶來了諸多法律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父母”角色多元化,引發戶政管理對親子身份認定的現實矛盾

    人類從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群婚時代,過渡到個體婚制,雙重親子關系明晰化,社會確立了親子身份認定的自然命題和推導原則。其中公認的有三條:第一,一個人生來在自然血緣上只有一父一母,非有法律擬制之特別,父母子女關系自然形成,權利義務終身相隨;第二,基于供卵、受孕、妊娠、分娩集于母體,不可分離,母親身份根據出生事實確定,羅馬法為此設立了一條古老法則:“誰分娩誰為母”;第三,基于法律上生育與性、性與婚姻不可分離,父的身份根據與母的婚姻關系確定,拿破侖法典以此為前提規定子女于婚姻關系中孕育者,夫即取得父的資格。此三條原理客觀地反映了自然生殖的親子規律,也是我國現行婚姻法和戶政管理確認親子關系的自然基礎。但是,人工生殖的適用,打破了這些自然法則,使目前的親子身份和戶政管理無所適從。


    1.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如何認定?非有明確反證,凡夫妻于合法婚姻關系內所生子女,均為婚生子女,乃各國親屬法和戶政登記的通例。然而,如采用人工生殖,由夫妻之外第三人供精、供卵或代孕、代生,可以各種形式孕育出非夫妻精卵同質的子女,受精、孕育的主體和空間超越于夫妻關系之外,由此所生子女是婚生還是非婚生,在戶政管理中能否直接登記或登記于誰的名下,頗難定奪。雖然我國法律明文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得歧視,但應由哪個父母來保證子女權益的實現,則直接涉及下面這個問題。


    2.社會父母與生物父母的多元沖突。人工生殖使得第三供精人、第三供卵人、代生母親、胚胎代育者、實驗室、操作醫師等介入生殖過程,婚姻、兩性結合、供精、供卵、受孕、妊娠、分娩及撫育的一體化生殖系統被分解割裂,結果產生代生母親與養育母親、供卵母親與孕體母親、生物父親(基于遺傳)與社會父親(基于撫育)、有婚姻的父母與無婚姻的父母等多重角色并存,生育上的單向聯系變成了多重復合關系,多元代替了傳統的一元。在這種多角色并存中,難免發生不要子女的消極沖突和爭要子女的積極沖突以及子女成年后要求變更父母的矛盾。對此,親屬法和戶政登記管理中應如何規范必須予以明確,否則,將使此類親子身份及其權利義務處于動蕩游移之中。

    (二)親屬關系超時空,婚姻登記管理對近親婚配疏漏難控

    在傳統法律意義上,親屬是因婚姻、血緣和收養而形成的一定成員間的社會關系,具有穩定的不可移轉的時空界域。在自然生殖下,法律根據親等親系等自然聯結機制很容易把握親屬范圍及其血緣系統,從而確立一整套科學合理的親屬制度。但人工生殖卻在有意無意中改變了親屬的血緣紐帶,使傳統親屬制度難于接納。據傳媒介紹,前蘇聯一女科學家用公元900
    多年戰死在西伯利亞的維系戰士的精子(由于該處一向地凍天寒,所以尸體保存完好)作人工授精孕育出一個健康的男嬰;南非有一名婦女借助技術手段為自己的親生女兒充當“代理母親”,結果替女兒生育出一個男孩。這兩例的技術性推廣,不僅提出了處于人工冷藏術控制下的精、卵元體及其胚胎是主體還是客體、是個人財富還是社會資源的論題,而且使人類個體乃至群體的血緣親屬關系不再受到特定時間、空間和輩份、年齡的限制。由此不可避免地形成近于混亂的撲朔迷離的親屬血緣關系,既使有關親等、親系和親屬范圍、輩份、稱謂、效力等現行親屬制度的基礎性規則感到局促,又將近親婚配置于兩難的尷尬境地:


    一是婚姻登記管理中對近親婚配的禁限有無必要!巴詾榛,其生不繁”,這一千古法則從原始社會的自然選擇轉化到我們的現行婚姻管理中,是禁止一定范圍的有血緣關系的親屬結婚。此條管理規則除了反映一定的社會倫理要求之外,其根本而直接的價值意義是保證婚育人口的質量,避免近親基因的遺傳,實現自然優生。顯然,這一婚姻價值在人工生殖的操作下已失去原始意義。


    二是近親婚配難于禁防。自然生殖下,人的血緣關系單一明確,管理上亦能清楚地把握和控制。但人工生殖下,供精、供卵的多角色化和秘密化,所謂“超人精卵”的社會效應,“精卵庫”的普遍設立,少數“供體”的多次采集,結果不僅是少數供體在同期或不同期內有多個身份不明的后代,而且由此出生的人并不明確彼此乃至自己的血緣系統。這些帶有共同遺傳基因者在現今社會人際中相遇隨機性大,如發展到結婚及生育子女,則必然帶來近親生殖的社會危害,影響人口優生。

    (三)生育與婚姻分離,計劃生育管理受到沖擊,表現在:

    其一:通過婚姻家庭的生育機制,達到提高人口素質,控制人口增長的目標,是計劃生育微觀管理的重要內容。但人工生殖的應用,將生殖的一系列活動帶到婚姻家庭之外,生養后代可不再與婚姻家庭聯在一起,如果計劃生育管理沒有嚴格要求,任何成年人,包括已婚夫妻、單身男女、鰥夫寡婦、同性戀者,甚至精神病和遺傳病患者都可以通過人工生殖養育后代。由此,不僅在法律上似乎再難于確保和限定婚姻家庭與人口生產的必然聯系及價值意義,而且使計劃生育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婚姻家庭這一施控陣地。

    其二:計劃生育實行嚴格的生育指標管理,而該指標以婚姻或夫妻關系為依據,那么,在人工生殖子女的多元父母角色中,該指標應定之于誰,頗難解決。
    其三:傳統生育觀念與新的技術手段的契合,可能引發利用人工生殖進行不正當的性別選擇,影響性別平衡,破壞人口自然結構。
    (四)技術操作的失誤與失控,使醫療衛生行政管理面臨新問題

    任何尖端技術都難免發生失誤和疏漏,人工生殖作為一種技術手段,亦不例外。此類失誤,往往會引起一系列矛盾。例如,在人工授精或胚胎培育時,錯用供體的精、卵而生育出子女,不僅造成血緣混亂,查尋不明,而且當事人發現后,發生爭執,拋棄孩子,于社會和無辜孩子不利;在代孕胚胎或代生母親中,因各種原因損滅元體精、卵而生育出孕者自己的子女,亦會在委托者和代生者之間發生一系列矛盾;醫療單位手術中發生技術故障、或醫師人員操作過錯,給當事人造成人身、財產和精神上損害,亦會發生賠償和補救的法律問題等等。此外,利益機制和不良生育觀念向人工生殖的滲透,加上技術的非隱秘性,各種醫療單位、私人診所、“江湖醫生”等都來開展人工生殖業務,可能使該技術手段被扭曲和泛濫,導致商業化和營利化取向,并滋生其他各種社會問題。對此類副作用,醫療衛生行政管理不能低估和等閑。

    二、人工生殖合理使用的法律調控原則

    總共2頁  1 [2]

      下一頁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99re66在线观看精品免费|亚洲精品国产自在现线最新|亚洲线精品一区二区三|色偷偷偷久久伊人大杳蕉|亚洲欧洲另类春色校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