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5-5-8) / 已閱759次
為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精神,推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的深入發展,近期,市總工會工資集體協商辦公室對全市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進行了調研,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加強領導,依托三方,大力推行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構建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平等協商,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貿部門和企業家協會共同組成的三方協調機制,提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質效,推動實現企業與職工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形成制度支撐有力、機制運轉高效、職工參與廣泛、實施效果明顯的集體協商工作新局面。發揮工會驛站、勞動關系服務站等服務陣地作用,搞好勞動法治宣傳,培育企業協商理念,營造濃厚集體協商氛圍。探索適應非公有制小企業快速發展和勞動關系變化需要的集體協商新路子,適用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新形式,鼓勵企業實行協議薪酬制、協商津貼補貼;建立技術成果轉化收益激勵機制,提高其技術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協商創新獎勵;建立職工療休養、體檢、困難慰問等福利制度,協商福利待遇,推動企業與職工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
(二)積極探索,大膽創新,促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深入發展
認真學習《關于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作用,圍繞協商技能崗位工資制、績效薪酬分配制度、技術創新激勵制度、協商提高低工資勞動者收入、平臺勞動規則和算法、津貼補貼和福利標準等協商重點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保障職工實際工資水平與企業生產率、經濟效益及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通過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激勵技術創新,提升技能水平,完善成果按要素分配機制,共同分享企業發展成果。開展質效評估工作,以企業(行業)自評為主、外部評估為輔,提高集體協商質量和職工參與率、知曉率、滿意率及企業認可度,打造制度支撐有力、機制運轉高效、勞動者參與廣泛、實施效果明顯的行業集體協商工作新格局。挖掘培樹典型,構建企業和職工共謀發展、和諧共贏命運共同體,促了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深入發展。
(三)總結經驗,示范引領,擴大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覆蓋面
認真組織勞動關系三方四家成員單位參與簽訂區域(行業)集體合同工作。按照“程序健全、運行規范、協商充分、過程民主”原則,幫助指導勞動關系雙方簽訂行業集體合同,鞏固行業集體協商建制率,擴大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范圍,提升行業集體協商質量。開展天崗石材工業園區、黃松甸食用菌經濟園區及外賣行業新業態百日要約行動。在產業集中度較高、集體協商基礎扎實、條件成熟的天崗石材行業開展工人薪酬激勵集體協商,推動建立行業職業技能等級體系,落實行業領域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不同職業、不同技能等級技術工人工資價位信息。市工商聯、企聯鼓勵引導各類企業行政方主動應約、務實協商。強化對企業、行業、區域性基層工會指導服務,深入包保企業指導基層工會完成集體合同簽訂工作。開展行業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指導和檢查,規范協商流程、提升協商效果,增強了職工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度。
(四)加強監督,科學管理,實現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規范化
認真開展為勞動者提供普惠性、常態性、精準性系列服務活動。夯實“會、站、家”一體化建設,健全服務體系,拓寬服務領域構,建設智慧工會。加強集體合同管理,建立數據庫,實行實名制的登記備案制度,為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提供信息資源和決策依據。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加大維權服務力度,履行維權服務職責,打造勞動關系雙方利益共同體,實現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建立工會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優質服務。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機制,搞好幫扶救助,提升廣大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勞動關系風險動態監測,規范企業用工,優化用工管理、及時正確處理勞動關系矛盾糾紛,防范勞動關系風險,守住勞動關系風險安全底線,從源頭上消除勞動關系風險隱患。加強行業集體合同履約監督,依法開展勞動行政執法,消除拖欠、克扣工資現象,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促進分配公平和社會穩定,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工作、全面發展。
二、存在問題
(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地方對集體合同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民營經濟發達地區好于欠發達地區,行業集體合同工作好于區域集體合同工作。
(二)整體水平不高。協商主體不到位,代表性不強;缺乏專業人才,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空洞,履約監督不力,多為“小合同、低標準、廣覆蓋”的保障或保底型合同,勞動保障監察監督力度不強。
(三)職工參與度不廣泛。開展要約行動宣傳的力度、活動參與度與覆蓋率不夠;代表協商能力不強,業務培訓不夠。職工依法維權意識不強,自我保護能力不強。
三、工作思路
(一)以深化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重要性認識為引領,推進新時代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高質量發展
區域性(行業)集體合同制度是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的一種重要形式。它適應非公有制小企業快速發展和勞動關系變化的需要,在非公有制小型企業相對集中和同行業企業集群區域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走出一條非公有制小企業開展集體合同工作的新路子。堅持“依靠職工開展協商、協商成果普惠職工”協商原則,恪守協商民主理念,加快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制度的立法進程,探索集體合同制度新的實現形式,建立行業工會,開展行業集體協商,不斷深化行業集體合同工作。以民營企業、新業態企業和技能人才、一線職工、新業態勞動者為重點,發揮勞動關系三方部門優勢,指導和服務行業工會開展集中要約行動,掀起集中要約、廣泛協商熱潮。加強集體協商主體建設,擴大同行業企業集群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聚集地協商范圍,推進企業集體協商、行業集體協商、區域集體協商,確保協商數量和質量雙提升,努力實現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以《關于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為指導,提高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的針對性
區域性(行業)集體合同制度是適應新時代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制度保障。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吉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集體合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等勞動法律法規,用好用足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明確協商范圍、協商內容和合同形式,明確協商主體和協商代表的產生方式、規范協商程序、明確三方責任和爭議處理,遵循協商的四個原則(1、合法原則;2當事人地位平等原則;3、協商一致原則。4、當事人義務對等原則),提高勞動關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強行業工會組織建設。發揮行業工會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功能,活化形式,創新載體,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協商意識,確保協商主體到位,增強其代表性、公開性和權威性。建立職工參與制度。大力加強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建設,強化行業集體協商意識,完善集體協商機制,規范集體協商程序,保證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審議權和監督權,推進集體合同工作制度化。建立集體合同履約制度。強化履約意識,建立和完善人大執法檢查、政協視察、勞動保障監察、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檢查制度體系,增強對集體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協調機制制度化與規范化建設,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開展聯合督察活動,定期互通情況,促進集體合同有效實施。
(三)以《集體合同規定》為保障,提高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的實效性
區域性(行業)集體合同制度是推進新時代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創新的載體示范。發揮行業工會的組織指導與協同作用,落實勞動關系三方四家責任,健全利益協調機制,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拓展工會維權空間,借鑒圓通速遞全網集體合同模式,圍繞快遞、外賣、網約車、貨運等行業平臺經濟,強化對區域、行業工會的指導服務,指導行業工會完成區域性、行業性、綜合性或專項、1+?模式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形成全方位、多層面、多模式的發展格局。推動建立企業工資分配共決機制、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保障職工基本勞動報酬權益,指導行業企業制定勞動定額、工時和工價標準,完善企業勞動標準制定程序,強化勞動自律,執行統一規范、科學合理的行業標準,規范勞動用工,維護職工在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勞動權益。完善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指標體系,推進新業態集體協商工作,培育協商典型,鞏固集體協商建制率,搞好協商指導監督和合同履約審查備案,推動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擴面提質增效。加強勞動關系矛盾預防化解工作,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確保集體合同全面履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四)以建立新型和諧勞動關系為著力點,合力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
區域性(行業)集體合同制度是構建新型勞動關系的措施保障。發揮行業工會優勢,加大對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制度的宣傳力度,營造共同推進集體協商的良好氛圍。加強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培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主體,構建"黨政主導、工會力推、各方配合、企業和勞動者參與”的集體協商工作模式,共同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強化對企業、行業、區域性基層工會指導服務,開展集中要約行動,做到集中要約與動態要約相結合、單個要約與區域性行業性要約相銜接,形成:要約行動——整改建議——執法追究工作鏈,激發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商的內在動力,確保要約行動取得實效。深入調查研究,在產業集中度較高、集體協商基礎扎實、條件成熟的行業開展集體協商,落實區域性和行業領域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制度。大力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總結經驗,示范引導,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深入發展。大力培養集體協商談判專業人才,為提高集體協商水平和集體合同質量提供素質保證和智力支持。加強集體合同工作的基礎管理,建立數據庫和實名制的登記備案制度,為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工作提供信息資源和決策依據。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