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6-6-13) / 已閱7924次
農業產業化與標準
王瑜
“三流企業做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級企業賣標準! 這句話非常的流行,但是標準是什么東西,其實人們并不了解,而在農業領域人士談標準似乎更是天方夜談,不知所云,作為農業生產的絕大多數人,農民與他們談標準那是無意義的事情。
那么請隨我到超市看看,同樣是水果,進口的“洋水果”有整齊漂亮的外觀和輕巧堅固的包裝,而國產的水果一堆堆污頭垢面、大小不整堆放著,兩種扮相的果品在消費者面前必然是截然不同的兩種身價。也許消費者抱怨,其實進口的水果味道并不如國產的,為什么價格賣那么貴?那是因為別人在生產、加工乃至包裝的每個環節通通采用了一套叫做“標準化”的管理技術!
美國、以色列等發達國家在現代化農業建設中,從一開始就非常重視標準化工作,從產前的生產資料供應,到產中的每個技術服務環節,再到產后的農產品分級、加工包裝、儲運,都制定有系列標準,并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日本的農產品生產從播種到收獲、加工整理、包裝上市都有一套嚴格的標準。如農民種西瓜,用什么品種、何時下種、何時施肥、施多少肥、何時采摘,都有嚴格的規定。如對出售的黃瓜,它的長短、粗細及彎曲程度都必須符合標準,否則寧可扔掉。
加入WTO,我們的農戶無法過著自給自足雖然不富裕但是很安逸的日子,我們的農業封閉的小農生產經濟將被國外的農產品打破,我們原來粗放的種植方式,農產品流通基本上處于自由販賣,看貨論價的無序狀態,沒有任何包裝或者是非常簡化“網袋”包裝將無法抵御國外農產品的競爭。在農產品方面,我們沒有工業領域的低價優勢,相反我們農產品的生產成本高于國外,我們將如何面對國外農產品的競爭?唯一的出路是實現標準化,農業標準化既是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參與競爭的“綠卡”,也是在國內市場迅速構筑我們的“防御工事”。
其實我國農業品標準化工作從20世紀80年代就已經開始制定有關的基本標準、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外貿商檢還有自己的一套果品標準。但這些標準無論在標準數量和寬嚴尺度上存有濃厚的內外貿二種體制的計劃經濟色彩,而且與國外先進標準存在很大的差距,標準缺少明確的監管部門,成了形同虛設的空文。
我國的農業有自己的特色,生產單位極度的分散,土地被以分為單位平均劃分到每個農村家庭,也使生產單位變得極端的小。在流通環節也是散兵游勇,或者由農戶自發組織的臨時團體進行銷售,有的特色農產品有相對較大的龍頭企業在進行加工。國家已制定的標準幾乎是不可能貫徹到各家各戶,即使可以貫徹也無法進行監管,農戶更沒有能力去制定任何的標準。
我們無法改變我國農業方面標準的現狀,沒有力量去推動相關部門去修訂農業方面的標準,我們不能去消極等待,面對國外農產品的競爭,不能束手就擒,否則在國外農產品的凌厲攻勢下,我們的農產品毫無市場,那么我們的農民就只有上街乞討的份,在現有的狀況下,我們必須抓緊時間采取措施,要進行自救,尋找解決的方法。
天無絕人之路,辦法總是有的。我們可以在政府推導的農業產業化框架下來推行,當地成立農產品協會,將農戶、銷售人員和龍頭企業集中到協會里,當然協會還是沒有能力來制定任何的標準,并保證標準的很好的執行,但是協會可以集中當地的力量聘請專門的中介機構來制定標準,并讓中介機構進行管理。
按照我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制定標準很難,還要相關部門進行審批,作為農產品沒有必要囿于這些條框的規定,因為我們制定標準的目的是提高農產品的品質,提高農產品的價格,確實提高自己的收入,而不是為了政府的政績,所以形式是無關緊要的,不等不靠,我們自己親自來參與制定。制定標準我們一定要實際,從最基礎開始,從最簡單的開始,從最好執行的開始。我們不是做秀美文章,不用擔心“專家們”嘲笑,我們可以做得非常的粗糙,但是我們的標準非常的實際,完全可以執行,我們可以一點一點來改進,可以每年都修訂,每一個修訂都是一個提高。我們知道農產品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制定完善的標準,但是我們現在無法一一去制定,并且讓最普通的農戶也馬上按照標準來執行。那么我們制定標準就先易后難,先從產業鏈索的末端開始,比如先制定銷售的標準,統一進行分級,采取統一的包裝,這樣銷售商獲得了實惠就有積極性去執行標準,銷售商第二年就可以拿著標準來要求農戶,這樣從末端倒逼前端,由執行者自己去推動,因為有獲得利益者的現身說教,以及主動強制推行,那么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我們比較容易來完善標準體系。
只要我們有標準的意識,我們就會不斷去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標準水平,不斷完善各項標準,并且嚴格執行標準,以不標準帶動農產品的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銷售價格,那么我們的農業將與世界農產品進行競爭,我們的農戶也將提高收入。
※:本文作為農業產業化系列之一
作者:王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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