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剛 ]——(2002-2-20) / 已閱24320次
四、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現代轉換應注意的問題
(一) 法律文化的現代化與西方化
英法美等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有著發達的近代法律發展史,并在世界法制史上最早開始了法律現代化的進程。在幾百年的近代法律發展史上,這些國家積累了豐富的優秀法律文化成果。這些優秀法律文化成果是全人類的財富,可供其它國家借鑒與吸收。當代中國正在構建現代化的法治社會,但決不意味著法律文化的現代化等同于法律文化的西方化,決不意味著要把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轉換成西方的法律文化。中國和西方有著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歷史傳統和政治制度,不同的國民心理素質,因而具有不同的社會環境。如果強行地將西方的法律文化完全嫁接到中國的土壤上,勢必會引起中國法治建設的畸形。中國法律文化的現代化可能含有西方化的因素,但這些因素并不構成其全部,剩下的還有一部分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成果。換言之,西方化會影響中國法律文化的現代化,但它不會完全取代。因此,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代轉換并不等同于西方化。
(二) 法律文化的現代化與國際化
戰后,隨著政治、經濟等領域區域集團化和全球一體化的發展,特別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經貿關系、科技和文化合作與交往的不斷增長,許多國家間的法律不斷靠攏,逐漸趨同①,并形成了一條國際軌道。因此,各國在進行法治現代化建設的同時也越來越注重法治的國際化。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其法律文化的發展理應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世界需要中國步入國際法律軌道,中國也需要世界將其納入軌道。因此,在實現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現代轉換的過程中,也應注重法律文化的國際化,以完善自身。關于這一點在民商法、經濟法和環境法等領域顯得尤為突出。這里還有一點需要指出,在實現法律文化現代化和國際化的過程中,決不允許其它國家以法律國際化為借口或理由干涉我國內政,侵犯我國主權。法律文化的國際化應堅持求同存異的原則,各國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以謀求法律文化的共同現代化。
(三) 法律文化的現代化與道德文化
從社會控制的角度而言,法律與道德都是社會控制的手段,對人類社會的行為起規范作用。在調控社會方面,二者需要緊密結合,孤立的法律手段或道德手段都難以較好地調控社會。因此,在推行法治的同時,也應配套地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實現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實現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代轉換,建設法治國家,其終極目的仍是要實現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因而在法律文化現代化的過程中也應注重道德文化建設。道德文化建設搞得好,不得了——會加速法律文化的現代化;道德文化建設搞不好,了不得——會延緩甚至阻礙法律文化的現代化。為此,黨中央提出了“以德治國”的方略!耙缘轮螄钡姆铰允且环N全新的思路,筆者認為有如下幾點需要注意:其一,“以德治國”并不意味著德治要取代法治。法律與道德都很重要,二者不可偏廢。既不能像資本主義社會那樣重法律而輕道德,也不能像中國古代社會那樣輕法律而重道德,道德與法律要并重,要并舉,這樣才有利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其二,要注意德治在中國社會的特殊性。中國是一個具有“德治”傳統的國家,這種“德治”是舊道德之治,結果導致了人治和專制。而“以德治國”中“德”的內涵是與舊道德存在本質區別的新道德,這種新道德之治在理論上是不會導致人治的。但是也應當看到,雖然新舊道德之間存在本質區別,但舊道德之治的傳統所具有的人治傾向性可能在現實上會影響新道德之治。其三,要完善德治的可操作性。什么是道德?很少有人能給出一個十分具體和明確的答案。這是因為從舊道德到新道德轉變過程中可以看出道德具有時代性,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道德;就是在同一時代,某些行為是否違背道德還存在著爭議。因此,推行“以德治國”必須要進一步完善其可操作性。
五、 結束語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代轉換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套,配套的各個方面又要相互協調。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現代轉換,實現法律文化的現代化,不僅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需要,還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步驟和迫切要求。
① 本文獲北方工業大學第十五屆科學節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論文大賽優秀論文一等獎;北京市首屆“挑戰杯” 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論文大賽優勝獎。
② 作者系北方工業大學法學99-2班學生,校法律協會學術部部長。通信地址:北方工業大學632信箱,100041。E-mail:hflgang@263.net。本文完稿于2001年3月。
③ 郭成偉:《中國法律文化研究》,載《政法論壇》1999年第5期,20頁
① 沈宗靈:《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325頁
① 《毛澤東選集》第2卷,694、664頁
② 李蕊:《試論法律文化》,載《濟南大學學報》1999年第4期,65頁
① 參見沈宗靈主編:《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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