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244
- 書名:2003年司法考試射雕手系-法律法規倍速記憶
- 作者:郭兵等
- 出版社:宇航
- 出版時間:2003年1月
- 入庫時間:2003-1-28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前言
每年司法考試的復習準備,法律法規類書籍必是人手一冊、不可或缺,這是由歷年司
法考試“以法找題”的命題特點所決定的。只有做到對法條的充分熟悉,才能夠在小分值、
多案例的考試中如魚得水。
全面涵蓋司考法條,要點一個不少
本書針對司法考試大綱要求,在歷年司法考試必讀法律、法規基礎上收錄了全國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最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如《保險法》)。
為了便于查閱,本書分為憲法類、行政法類、刑事法類、民事法類、商事法類、經濟
法類、司法制度類七大部分,所選內容依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主次設置歸類編排,做
到層次分明、條理清楚。
司法解釋的排列,是本書一大特色——拋棄以往慣常的時間順序,這樣極易破壞法系
內在連貫性,將相關、‘相近的司法解釋放置一處,更有利于考試復習的理解和掌握。
區點標示司考法條,運用關聯記憶
本書最大特點在于每一個具體法律、法規條文的相關法條都以索引的形式標明,也就
是把與該條文含義有關聯的法條(包括本法律、法規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的)在本
條文旁邊標出,大大利于條文的理解和準確記憶。同時,在相關法條處留有一定空白,方
便了考生復習過程中筆記、心得的隨時記錄。
本書在注重必考法條“全而新”的收錄標準的同時,更側重于引導考生對重點法條的
理解掌握。全部重點法條都用“★”號標出,使考生在全面掌握的同時對重點一目了然,結
合相關法條的配套指引,可形成專題性的整體記憶。
有一點需要說明,關于刑法罪名,本書在《刑法》分則每_個具體法條前都冠以最高
人民法院確定的法定罪名,避免了考生復習中自己查找的麻煩。
適當刪減司考法條,突出?純热
本書選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是本著完全為司法考試服務的標準——對考不到的
法律、法規全部刪去,針對性極強。以“國際法”為例,司法考試中,“三國”(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內容分值歷年徘徊于30~40分之間,但這部分試題直接考查法條
的極少,多是一些基礎內容的測試;同時,由于該部分法條多是國際條約或國際慣例,用
詞、文法都與我國平常語言有較大區別,內中涵義單從法條掌握極其困難。因此,根據考
試命題特點和該部分法律、法規自身特點,并結合歷年教學經驗,編者建議廣大考生對于
該部分內容,可直接復習教材,不必在法律條文上下功夫。
對于民商事法學、行政、刑事法學及訴訟法學等幾大部門法的法律條文,由于考試難
度、深度較大,應仔細研讀,特別是標注的重點法條,應結合相關法條進行綜合理解、對
比記憶;而對于經濟法等若干小法,簡單記憶其重點法條即可。
有些前后出臺的司法解釋,如刑事法類中對“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司法解釋,最
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出臺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2年4月出臺一次,前者的內
容為后者所包容,考生僅需要牢記后者足矣。因此,我們在編寫過程中,也僅收人后者,以
避免產生混淆。
綜上所述,本書的定位不僅僅限于追求內容的全和新,更多的在于追求其品質的優越。
考生在復習、查閱法條時可充分使用本書,并利用其相關法條索引,從多元的角度去理解
具體的法律問題。
由于主客觀條件所限,編寫工作仍可能存在缺陷和疏漏,敬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以
利來年修訂。
宏元法泰
2003年1月
目錄
憲法類
行政法類
刑事法類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經濟法類
司法制度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