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535
- 書名:新中國民法典草案總覽(上.中.下)
- 作者:何勤華 李秀清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3年1月
- 入庫時間:2003-3-4
- 定價:105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序
世界上第一部資產階級的民法典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誕生,只用了短短的4個月。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的民法典1922年《蘇俄民法典》的編纂,也只用了4年。即使被認為多次遭受挫折、經歷坎坷、耗時長久的1898年《日本民法典》和1900年《德國民法典》,其起草、制定、公布、實施也才用了20余年時間。然而,新中國成立已有50多年,我們卻至今未能制定出一部統一的民法典。
是中國的立法者沒有法律素養嗎?是中國的立法者沒有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本書所匯編的資料顯示,從1955年初即新中國成立不足6年起,我國的立法工作者就已經制定出了第一批民法典草案。中國遲遲未能頒布實施民法典,中國立法工作者的智慧之花遲遲未能結成法典之果,主要原因就在于這50多年時間內新中國成長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經濟和政治方面的動蕩和變革。關于這——點,本書編者的相關論著已經作了詳細分析,這里不再予以展開。而本書匯編的文獻,則可以幫助讀者進一步了解和理解這一動蕩和變革的歷程對中國民事立法進程的深刻影響。
本書匯編的第一個民法典草案是1955年10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稿》,最后一個民法典草案是1985年7月10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討論稿)》,全書總共匯編了民法典總則和
分則草案共96個。本書的文獻資料,從未公開出版過。其中,有些資料曾少量打印下發,征求各地各單位專家的意見;有些資料僅是手寫稿,只有范圍很小的人員接觸過。因此,本書的文獻極為珍貴。我們將這些文獻資料公開出版,是為了滿足學術研究之需要,以為促進我國民事立法和民法研究的發展和繁榮盡一點綿薄之力。至于這些文獻資料的獲得,主要是編者多年來四處收集的結果。在此,值本書出版之時,我們謹向為本書提供資料的朋友致以誠摯的謝意。
本書中有些草案是打印稿,但編者收集到的草案原件已經過相關立法人員的傳閱,而在此過程中,有些條文被涂改和刪字,如本書上卷第428頁第13條“租金應該用人民幣計算和給付”中的“該”字已被傳閱者刪去。為了保持草案的原貌,編者重新恢復使用“該”字,并在頁下加注:“原件此處刪去‘該’字!庇捎谶@種現象較多,故在此特別予以說明。同時,大部分草案中關于“得”、“的”、“地”、“那些”、“哪些”以及年代、標點、數字(如“廿”、“卅”等以及阿拉伯數字)等的使用并不規范,但為了保持草案的原貌,編者也未作任何改動。個別地方字跡不清,則用口或省略號表示。此外,有些草案在條文邊上還有手寫的旁注,我們也都已經在頁注中對此作了說明。
由于我們是法律史研究者,民法的學識和素養不很深厚,故本書可能存在種種缺點和不足,此點懇望民法學界的同仁原諒,并歡迎廣大讀者多提意見,以便在再版時可以改正。本書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出版,也得力于法律出版社的領導和各位責任編輯的支持和高效的工作。在此,也一并表示我們的謝意。
何勤華
于上海 華東政法學院
2002年8月30日
目錄
上卷
第一部分:50年代
一、總則
二、所有權
三、債法總則
四、債法分則
(一)買賣
(二)承攬
(三)租賃
(四)借貸
中卷
(五)承攬運送
(六)委任
(七)信托、行紀
(八)贈與
(九)基本建設工程包工
(十)保管
(十一)結算
(十二)供應
(十三)聯營合伙
五、繼承
下卷
第二部分:60年代
第三部分:70、80年代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