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958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編注(2003年版)(12)(法律編注叢書)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3年3月
- 入庫時間:2003-4-2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本法調整對象]
第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界定]
第四條 [股權、法人財產權、國有資產所有權]
第五條 [經營自主權]
第六條 [內部管理機制]
第七條 [國有企業的公司化改革]
第八條 [公司設立的準則主義]
第九條 [公司的名稱]
第十條 [公司的住所]
第十一條 [公司的章程和經營范圍]
第十二條 [公司的轉投資]
第十三條 [分公司和子公司]
第十四條 [公司的義務和權益保護]
第十五條 [職工的權益保護]
第十六條 [工會和民主管理]
第十七條 [黨組織的活動]
第十八條 [三資公司的法律適用]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 立
第十九條 [設立條件]
第二十條 [股東人數]
第二十一條 [國有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
第二十二條 [公司章程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四條 [股東出資方式]
第二十五條 [股東出資義務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
第二十七條 [設立登記]
第二十八條 [股東出資的補充]
第二十九條 [分公司的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 [股東出資證明書]
第三十一條 [股東名冊]
第三十二條 [股東查閱權]
第三十三條 [股東分紅權和優先認購權]
第三十四條 [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 [股東出資的轉讓]
第三十六條 [股東出資轉讓的記載]
第二節 組織機構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的組成及地位]
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的職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四十條 [公司章程的變更]
第四十一條 [股東的表決權]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會議制度]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和會議記錄]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的組成]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權]
第四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
第四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五十條 [經理及其職權]
第五十三條 [監事的任期]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的職權]
第五十五條 [涉及職工利益應聽取意見]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項應聽取意見]
第五十七條 [董事、經理、監事資格的禁止]
第五十八條 [公務員兼職禁止]
第五十九條 [忠實義務]
第六十條 [不得損害公司資產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 [禁止競業和與公司交易的限制義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第六十三條 [董事、監事、經理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節 國有獨資公司
第六十四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概念]
第六十五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
第六十六條 [國有獨資公司股東權的行使]
第六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
第六十八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第六十九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經理]
第七十條 [國有獨資公司高層職員兼職的禁止]
第七十一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轉讓]
第七十二條 [大型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所有者權]
第一節 設 立
第七十三條 [設立條件]
第七十四條 [設立方式]
第七十五條 [發起人的限制]
第七十六條 [發起人的義務]
第七十七條 [設立審批]
第七十八條 [注冊資本以及最低資本限額]
第七十九條 [章程的內容]
第八十條 [發起人的出資方式]
第八十一條 [國有企業股份公司改制的特別規定]
第八十二條 [發起設立的程序]
第八十三條 [募集設立的發起人認購股份的最低比例]
第八十四條 [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申請]
第八十五條 [境外公開募集股份]
第八十六條 [募股申請的審批]
第八十七條 [招股說明書的內容]
第八十八條 [募集股份公告和認股書]
第八十九條 [股票承銷]
第九十條 [代收股款]
第九十一條 [股款繳足后驗資與公司創立大會的召開]
第九十二條 [創立大會的召集、職權和表決程序]
第九十三條 [股本的抽回]
第九十四條[申請設立登記]
第九十五條[設立登記申請的審批]
第九十六條[設立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程序]
第九十七條[發起人的責任]
第九十八條 [公司形態變更的條件和程序]
第九十九條 [公司形態變更時的資產要求及增資程序]
第一百條 [債權和債務的承繼]
第一百零一條 [重要資料的置備]
第二節 股東大會
第一百零二條 [股東大會的組成和地位]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大會的職權]
第一百零四條 [股東大會年會與臨時股東大會]
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表決權]
第一百零七條 [修改公司章程的議事規則]
第—百零八條 [表決權行使的代理]
第一百零九條 [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第一百一十條 [股東的查閱權、建議權和質詢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 [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違法的救濟]
第三節 董事會、經理
第一百一十二條 [董事會的設立及其職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董事會的組成]
第一百一十四條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職權]
第一百一十五條 [董事的任期及董事職務的解除]
第一百一十六條 [董事會的召集]
第一百一十七條 [董事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一十八條 [董事出席和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 [經理及其職權]
第一百二十條 [董事會職權的補充]
第一百二十一條 [聽取有關職工利益問題的意見的義務]
第一百二十二條 [聽取職工對重大問題的意見的義務]
第一百二十三條 [董事、經理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節 監事會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
第一百二十五條 [監事的任期]
第一百二十六條 [監事會的職權]
第一百二十七條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一百二十八條 [監事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份及其形式]
第一百三十條 [股份發行的原則]
第一百三十一條 [股票發行價格]
第一百三十二條 [股票的形式]
第一百三十三條 [股票的種類]
第一百三十四條 [股東名冊]
第一百三十五條 [其他種類的股票]
第一百三十六條 [向股東交付股票的時間]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行新股的條件]
第一百三十八條 [發行新股時股東大會的決議]
第一百三十九條 [發行新股的審批]
第一百四十條 [公司向社會發行新股的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第一百四十二條 [募足股款后的變更登記]
第二節 股份轉讓
第一百四十三條[股份轉讓的基本要求]
第一百四十四條 [股東轉讓股份的場所]
第一百四十五條[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六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七條[對特定持有人轉讓股份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轉讓及購買股份]
第一百四十九條[本公司股票的收購與質押]
第一百五十條[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滅火后的補救]
第三節 上市公司
第一百五十一條[上市公司的概念]
第一百五十二條[股票上市的條件]
第一百五十三條 [股票上市的程序]
第一百五十四條[股份的上市交易]
第一百五十五條 [境外上市外資股]
第一百五十六條 [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的公開]
第一百五十七條 [股票上市的暫停]
第一百五十八條 [股票上市的終止]
第五章 公司債券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債券發行的主體]
第一百六十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
第一百六十一條 [公司發行債券的條件]
第一百六十二條 [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三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與報批]
第一百六十四條 [公司債券發行的審批]
第一百六十五條 [申請文件]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的內容]
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債券票面的記載事項]
第—百六十八條 [公司債券的分類]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司債券存根簿的置備]
第一百七十條 [公司債券的轉讓場所和轉讓價格]
第一百七十一條 [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
第一百七十二條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第一百七十三條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
第六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條 [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
第一百七十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
第一百七十七條 [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公積金)
第一百七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金]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積金的用途]
第一百八十條 [法定公益金的用途]
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會計賬冊]
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合并、分立決議]
第一百八十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審批]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司合并]
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司分立l
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減資]
第—百八十七條 [公司增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的變更登記]第八章 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百八十九條 [公司破產]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自愿解散的事由]
第一百九十一條 [清算組的組成]
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司強制解散與特別清算]
第一百九十三條 [清算組的職權]
第一百九十四條 [催告債權人]
第一百九十五條 [清算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條 [破產申請]
第一百九十七條 [公司的注銷]
一百九十八條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章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一百九十九條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百條 [設立程序]
第二百零一條 [設立條件]
第二百零二條 [名稱]
第二百零三條 [法律地位]
第二百零四條 [活動原則]
第二百零五條 [撤銷與清算]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六條 [虛報注冊資本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八條 [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 [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條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一條 [違反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 [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四條 [公司負責人不履行法定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 [公司負責人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違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公司在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和清算中的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八條 [清算組違法的法律責任]第二百一十九條 [中介組織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條 [違法批準設立公司申請或股份發申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證券管理部門違法批準募股、股票上市、債券發行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二條[公司登記機關在對公司登記中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公司登記機關的上級部門在公司登記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四條[假冒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五條[逾期開業、停業、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六條[外國公司擅自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二十七條 [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百二十八條 [民事賠償優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百二十九條 [特別規定]
第二百三十條 [施行日期]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