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1488
- 書名:法官職業化建設指導與研究(2003年第1輯)(總第1輯)
- 作者:蘇澤林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3年4月
- 入庫時間:2003-6-14
- 定價:2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
穩步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代序)
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在今
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在推進法官
職業化建設的過程中,加強政策指導和理論宣傳十分重要,所以,當
澤林同志與我提及準備編寫《法官職業化指導與研究》一書并請我為
此書作序時,我即欣然同意。我認為,搞好法官職業化建設,必須做
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站在時代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法官隊伍職
業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五大以來,人民法院在抓好審判工
作的同時,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為人
民法院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
才支持。事實證明,法官隊伍總體是好的,是黨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賴
的。但不可否認,法官隊伍現狀離黨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當的差距,
法官隊伍整體素質尚不適應形勢與發展的需要,違法違紀現象還時有
發生。迄今為止,仍沒有真正建立起嚴格的法官錄用和法官選任制
度,法官依法獨立公正審判案件的職業保障機制尚未確立,、法官管理
和監督體系仍待完善,職業專門培養和繼續教育制度尚需規范,等
等?傊,仍然沒有建立起一支與“公正與效率”法院工作主題相匹
配的高素質法官隊伍。
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要大力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努力建
設一支高素質的德才兼備的職業法官隊伍。
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需要。
在現代法治社會,法官是維系國家法治的特殊群體,法官素質的高
低,直接關系到法治的實現程度,對法律功能的發揮起著很大的作
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客觀上對法官提出了嚴格的職業化要
求,法官必須具有特殊而鮮明的職業素養和專業特征。
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審判工作的內在要求。法官肩負著解
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任,因此,必須具備深
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司法經驗,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識背景
和教育經歷,接受統一的職業訓練。只有這樣,才能使法官對法律的
理解和運用不出現偏差,才能保證司法公正。法官不是大眾化職業,
審判也不是一般公務活動。審判工作的規律及其特殊性,要求從事審
判工作的法官必須具有獨特的職業素養和能力,走職業化之路。
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人民法院面臨新形勢、新任務的迫切
要求。當前,我國已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
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
展,社會經濟成分、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等愈加多樣化,各種利益沖
突不斷出現,人民法院依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也隨之多樣化和復雜化,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人民法院司法審查的范圍進一步擴大,新
類型案件層出不窮,審判任務與隊伍素質不適應的矛盾加劇,司法信
譽和司法權威在更大范圍內經受嚴峻考驗。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大力
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為重要,更為追
切。
二、明確任務,加大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力度。
法官職業化,是相對于行政化、大眾化而言的,是指法官以行使
國家審判權為專門職業,并具備獨特的職業意識、職業技能、職業道
德和職業地位。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是指根據審判工作規律和法官
職業特點,采取一系列措施,培養法官的職業素養,提高法官隊伍整
體素質。具體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要嚴格法官的職業準入。按照法官法規定的條件選任法官,進一
步規范法官選任程序,統一法官選任標準,從學歷、任職資格等方面
提高法官職業準人“門檻”。
要強化法官的職業意識。通過職業化建設,不斷增強法官的政治
意識、大局意識、審判獨立意識和中立意識、平等意識、公正意識、
效率意識、自尊意識、司法文明意識、司法廉潔意識,真正做到一身
正氣,一塵不染,執法如山,清廉如水。
要培養法官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
做到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
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
要提高法官的職業技能。不斷提高法官的政治理論和法學理論水
平,使其對法律知識有廣泛的涉獵和深刻的理解;同時不斷增強法官
的審判實踐經驗和技能,提高駕馭審判活動的能力。
要樹立法官的職業形象。切實轉變法官的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從小處著眼,從細微處人手,不斷培養法官的職業氣質,樹立求實、
公平、嚴謹、剛直、廉潔、文明等職業形象,使法官成為社會上受信
任和尊重的人。
要加強法官的職業保障。保障法官的職業權力,使法官能夠依法
獨立公正地審判案件。法官一經任用,除正常工作變動外,非因法定
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要保障法
官的職業收入,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增強法官職業的吸引力,維護法
官職業應有的尊榮。
要完善法官的職業監督。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內部監
督制約機制,充分發揮訴訟體制本身的監督制約作用。同時,要主
動、認真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把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有機
結合起來。要繼續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重點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
權貪贓枉法的人和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一步純潔法官隊伍。
三、深化改革,全面推進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
改革是前進的動力,只有繼續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才能有效解決
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中的問題,使法官隊伍更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需
要。在現階段人民法院應當進行以下探索和實踐:
實行法官員額制度。在綜合考慮中國國情、審判工作量、轄區面
積和人口、經濟發展水平等各種因素的基礎上,在現有編制內,合理
確定各級人民法院法官員額。
改革法官遴選制度。要通過嚴格的考試和考核的方法遴選法官。
要進行法官的任職前培訓,培訓合格才能任命為法官。要逐步推行法
官逐級選任制度。
試行法官助理制度,逐步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審判質
量和效率。
實行書記員單獨序列,進一步明確書記員的身份和職責,以利于
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改革現職法官的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與法官選任制度相配套的法
官職業專門培訓體系,完善法官繼續教育制度,逐步實現從知識型培
訓為主向實務型培訓為主的轉變,從普及性培訓為主向專業性培訓為
主的轉變,從臨時性培訓為主向規范化培訓為主的轉變。
改革法官懲戒制度。全面落實法官法有關法官懲戒的規定,建立
健全審判行為規范和審判紀律規范,完善既能嚴肅查處法官違法違紀
行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辯權利的程序。把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寓
于法官管理的各個環節,并進一步健全法官自律制度。
法官職業化建設任重而道遠,需要我們不懈努力。我們要在十六
大精神的指引下,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振奮精神,扎
實工作,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德才兼備的職業法官隊伍。為全面建
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希望《法官職業化建設指導與研究》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全國
法院進行法官職業化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成為人民法院宣傳法官職
業化建設的重要陣地。我也希望同志們把《法官職業化建設指導與研
究》當成法官職業化的學術園地和實踐舞臺,大膽探索,深入研究,
為繁榮司法制度的理論研究,推進司法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社會主
義法治,作出應有的貢獻。
2003年2月15日
目前
序言
深入貫徹十六大精神 穩步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
政策指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大法官論壇
中國法官職業化建設的理論與實踐
研究與探討
理論綜合
法律職業專業化與司法改革
對法官職業化精英化的再思考
職業道德
論法官的職業道德
——法官的道德約束
法官職業道德重在廉明
法官培訓
職業化視野下的法官教育
——法官職業化·法律思維·法官職業教育
法官助理制度改革
法官助理功能及性質研究
中國大法官
沈鈞儒法治思想述略
域外嘹望
美國法官管理制度的演進
改革前沿
獨任審判庭法官助理設置的探索
——從刑事獨任審判庭改革角度論證
法官助理制度的合理性
“三二一審判機制”
法官人物
建構與進化:中國法官職業化進程的路徑選擇
中外法規擷英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
德國法官法
問題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變更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賠償
委員會委員審批程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關于對人民法院回調人員任命法官職務問題的答復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機關干部職級比例等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對法院系統在機構改革中離崗退養人員能否繼續調整
法官等級、司法警察警銜問題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關于對新提任的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人選
應具備的學歷條件的答復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