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3185
- 書名:刑事訴訟篇(今日說法社區普法叢書)
- 作者:羅歆 宋豪杰
- 出版社:人民公安
- 出版時間:2003年7月
- 入庫時間:2003-12-23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1 .何謂刑事訴訟,它有什么特點? 14
2.刑事案件能否“私了”? 15
3.刑事訴訟的主體有哪些? 16
4.在刑事訴訟中,公、檢、法三機關的關系如何? 17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是罪犯嗎? 18
6.官員犯法與庶民同罪嗎? 19
7.誰能當陪審員,陪審員有什么權利? 20
8.夕卜國人在中國犯罪,該怎么處理? 20
9.犯罪后逃往國夕卜就可以不了了之嗎? 21
10.少數民族公民能用本民族的語言進行訴訟嗎7 22
11 .在什么情形下,對犯罪嫌疑人可以不追究刑事
責任? 23
12.刑事訴訟期間耽誤了怎么辦? 24
13.期間應當如何計算? 25
14.司法機關送達訴訟文件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26
15.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絕接受訊問.
司法機關可以采取什么強制措施? 28
16.被拘傳人可以被關押多久? 28
1 7.對于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或者監視居住7 29
1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時,其親屬可以為
他申請取保候審嗎? 3D
19.如何申請取保候審? 30
20.哪些人可以作取保候審的保證人? 31
21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
哪些規定? 31
22.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否則
有什么法律后果? 32
23.公安機關有權沒收保證金嗎? 33
24.對公安機關罰款、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
怎么辦? 34
25.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可以并用嗎? 35
26.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
哪些規定?違反規定有什么后果? 36
2 7.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有多長?如何計算? 37
28.公安機關可以自行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嗎? 38
29.對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39
30.在什么條件下,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D
31 .對正在懷孕或患有重病的犯罪嫌疑人.能否
實行逮捕? 40
32.公民可以將犯罪嫌疑人直接扭送到司法機關
嗎? 4 7
33.公安機關拘留、逮捕某人后,應當通知其家屬
嗎? 42
34.沒有證件,可以隨意拘留、逮捕公民嗎? 43
35.對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可以逮捕嗎? 43
36.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釋放
犯罪嫌疑人嗎? 44
37司法機關采取的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怎么
辦? 45
38.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48
39.被告人有哪些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49
40.在中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權嗎? 50
41 .在刑事訴訟中,被害人有哪些權利? 50
42.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可以請律師為自己
提供法律幫助嗎? 5 7
43.在偵查階段,在押犯罪嫌疑人想聘請律師怎么
辦 52
44.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嗎? 52
45.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公、檢、
法機關可以派人在場監督嗎? 53
4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行使自己的辯護權? 54
47.犯罪嫌疑人何時可以委托辯護人? 55
4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哪些人為自己
辯護? 56
4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幾名辯護
人? 56
50.一個辯護人能否同時接受委托為同一犯罪案件
中的兩名以上被告人辯護? 57
51 .哪些人不能擔任辯護人? 58
52.被告人請不起辯護人,怎么辦? 59
53.人民法院應當為哪幾種人指定律師辯護? 60
54.被告人可以拒絕法院為自己指定辯護人嗎? 60
55.辯護人的責任是什么? 6 1
56.請律師作辯護人,好處在哪里? 62
57. 辯護人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
和通信嗎? 63
58.辯護律師的調查取證權有什么限制嗎? 64
59.辯護人不得進行哪些行為?否則其應當承擔
什-么責任? 64
60.被告人認為辯護人不稱職,能拒絕其辯護或者
重新委托辯護人嗎? 65
6 7.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嗎? 66
62.在刑事訴訟中,哪些人可以請訴訟代理人? 67
63.如何請訴訟代理2-,~7 68
64.訴訟代理人有閱卷權嗎? 69
65.在什么情況下,辦案人員應當回避? 69
66.辦案人員接受請客送禮,當事人可以申請其
回避嗎? 70
67.當事人可以申請哪些人回避? 71
68.回避申請被駁回,怎么辦? 71
69.被申請回避的偵查人員應當立即停止對該案
的偵查工作嗎? 72
70.在刑事訴訟中,公、檢、法三機關是如何分工
的? 74
71 .誰有權進行偵查活動? 74
72.哪些案件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 75
73.對于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76
74.被害人死亡.其家人可以為其向人民法院提起
自訴嗎? 77
75.外國人犯罪.由哪級人民法院審理? 78
76.刑事案件應當由哪里的人民法院管轄? 79
77.發現了犯罪.應當怎么做? 80
78.公、檢、法機關對于公民報案可以不接受嗎? 81
79.公民報案、控告后,公安機關不立案怎么辦? 82
80.犯罪嫌疑人認為訊問筆錄有錯誤.怎么辦? 83
81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被害人應遵守哪些法律
規定7 84
82.發現犯罪現場.該怎么辦? 85
83.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
嗎? 86
84.偵查機關有權強制進行人身檢查嗎? 86
85.偵查機關有權進行搜查嗎? 87
86.偵查機關可以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郵件和電報
嗎? 88
8 7.偵查機關可以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匯款嗎? 88
88.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嗎? 89
89.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逃跑了.怎么辦? 89
90.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可以被偵查機關羈押
多久? 90
91 .經偵查后。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不應當
追究刑事責任的該如何處理? 91
92.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
審查起訴? 92
93.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法定期限是多長? 92
9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是否應當訊問犯罪
嫌疑人,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意見? 93
95.人民檢察院可以把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嗎? 94
96.對于具備哪些條件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
提起公訴7 . 95
9 7.在什么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可以不起訴? 95
98.在什么情況下,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
決定? 96
99.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公安機關應當立即
釋放被不起訴人嗎? 97
100.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決定不起訴的.
被害人不服怎么辦? 98
101 .對于人民檢察院所作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
人可以提出異議嗎? 98
102.審理刑事案件有哪些方式? 102
1D3.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法庭必須不公開
審理嗎? 103
104.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開庭時被告人的親屬
可以旁聽嗎? 104
105.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之后。將進行哪些
工作? 105
106.對擾亂法庭秩序的,應當如何處理? 1D5
107.法庭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對案件延期審理? 107
108.被害人或其家屬可以到人民法院索要判決
書嗎? 108
109.刑事案件可以中止審理嗎? 109
110 .在哪些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終止審理? 109
111 .法庭審理第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多長期限內
宣判? 110
112 .對犯罪證據不足的被告人.為什么判無罪? 111
113 .被害人如何提起自訴? 112
114 .怎樣書寫刑事自訴狀? 113
115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自訴嗎? 113
116 .自訴人起訴后有權撤訴嗎? 114
117 .自訴人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
如何處理? 115
118 .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嗎? 116
119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能提起反訴嗎7 117
120.哪些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118
121 .什么叫判決?判決都有哪些種類? 120
122.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為的侵害而造成物質損失
的,能否要求賠償? 120
123.對精神損失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嗎7 122
124.由于被害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損失.可以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嗎? 123
125.哪些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24
126.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哪些人依法負有賠償
責任? 124
127.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什么時候提出? 125
128.如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26
129.怎樣寫刑事附帶民事訴狀? 127
13D.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28
13 7.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調解嗎? 129
132.刑事訴訟中的證據都有哪些7 129
133.哪些人可以作證人? 131
134.提供假證言要負法律責任嗎? 132
135.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嗎? 133
136.證人害怕遭報復,怎么辦? 134
13 7.鑒定結論作為證據使用,須具備哪些條件? 134
138.只有被告人口供而沒有其他證據.能給
被告人定罪嗎7 135
139.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由誰承擔證明
責任? 136
140.在自訴案件中。自訴人應承擔證明責任嗎? 137
14 1.因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起訴.被告人
應負證明責任嗎? 138
142.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怎么辦? 139
143.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哪些人有權
提起上訴? 140
144.被害人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怎么辦?141
145.人民檢察院對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訴? 141
146.必須在什么期間提起上訴? 143
147.如何提起上訴? 143
148.二審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嗎? 144
149.不提起上訴就不可能被減刑嗎? 145
150.上訴會被加重判刑嗎? 146
151.二審法院可以將上訴案件發回原審法院
重審嗎? 147
152.執行死刑需要核準嗎? 148
153.死刑由誰核準? 149
154.當事人對生效的判決不服,怎么辦? 150
155.對哪些申訴,人民法院會重新審判? 151
156.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有哪些? 152
157.哪些判決和裁定可以執行? 156
158.一審判決被告人無罪.可以立即釋放嗎? 157
159.刑事裁判都由誰來執行? 157
160.對懷孕婦女可以執行死刑嗎? 158
161 .死刑緩期2年執行就是等2年后再執行
死刑嗎? 159
162.死刑的執行方法和場所有何規定? 160
163.對哪些罪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61
164.減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62
165.對哪些罪犯可以假釋? 163
166.緩刑應如何執行? 164
167.對被判處管制和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應如何
執行? 165
168.對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罪犯應如何執行7 166
169.刑事賠償需要哪些條件? 170
170.刑訊逼供造成傷害的,屬于刑事賠償的范圍
嗎? 171
177.對于侵犯財產權的哪些行為,應予賠償? 172
172.對于哪些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73
173.請求刑事賠償受時間限制嗎? 174
174.兒子被打死,父親可以請求賠償嗎7 175
17 5.受害人應向誰請求賠償? 175
176.受害人應該怎么請求賠償?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