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5113
- 書名:農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百姓法律問答)
- 作者:葛洪憲 林莉紅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4年6月
- 入庫時間:2004-7-31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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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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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
第一章稅費和勞務負擔
1.作為一個農民,應依法承擔那些稅金、費用和
勞務? ……………………………………………………(1)
2.農業稅是什么?哪些單位和個人應繳農業稅?這些
單位和個人的所有收入都應繳農業稅嗎? ……………(2)
3.如何計算應繳的農業稅稅額? …………………………(3)
4.在哪些情況下享有減免農業稅優惠,或者說少繳
甚至不繳農業稅? ………………………………………(4)
5.農業稅的繳納和征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5)
6.農業特產稅是什么?哪些單位和個人應繳農業
特產稅?哪些收入屬于應繳農業特產稅的農業
特產收入? ………………………………………………(7)
7.全國統一的農業特產稅的稅目和稅率有哪些? ………(8)
8.怎樣計算應繳納的農業特產稅稅額? …………………(9)
9.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少繳或者不繳農業特產稅?
同一項農業特產收入,在繳納了農業特產稅后,
是否還需要繳納農業稅、牧業稅? ……………………(10)
10.耕地占用稅是什么?它是針對什么征收的?其
稅率是多少?怎樣計算其應納稅額?…………………(11)
11.耕地占用稅有哪些減免稅的優惠措施?………………(12)
12.國家鼓勵和扶持鄉鎮企業的稅收政策有哪些?………(13)
l 3.什么是個人所得稅?個人的哪些收入應繳納個人
所得稅?…………………………………………………(14)
14.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15)
15.個人所得稅有哪些減稅或免稅的優惠措施?…………(17)
1 6.在哪些情況下納稅人須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等繳納了農業稅和牧業稅,還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嗎?…………………………………………(18)
17.屠宰稅是什么?哪些人應當繳納屠宰稅?在什么
情況下可以免征屠宰稅?………………………………(19)
18.與稅務機關就納稅問題發生爭議后,該怎么辦?……(19)
19.什么是村提留?什么是鄉統籌?它們依法應如何
提取?……………………………………………………(20)
20.村提留預算、決算方案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21)
21.鄉統籌費預算、決算方案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22)
22.什么是農村義務工?什么是勞動積累工?它們
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22)
23.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能不能以資代勞?…………(23)
24.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其項目和標準的
審批要經過哪些程序?…………………………………(24)
25.有關機關和單位能不能向農民集資?向農民集資
需要由哪些部門批準?…………………………………(25)
26.中央和國家機關已經取消的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
有哪些?…………………………………………………(26)
27.不允許對農民實行強制攤派和搭車收費行為有
哪些?…………………………………………………(28)
28.中央和國家機關可繼續執行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
項目有哪些?……………………………………………(28)
29.已經取消要求農民出錢、出物、出工從事升級活動
的項目有哪些?…………………………………………(29)
30.農民未交教育附加費,鄉政府可以不讓其子女
上學嗎?…………………………………………………(31)
第二章農業生產經營
31.農民在農業生產經營中享有哪些權利?………………(33)
32.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財產有哪些?
國家是如何保護這些財產的?…………………………( 36 )
33.各級人民政府能否直接收購農產品?農產品收購
價格由誰來確定?農產品的收購單位在向農產品
生產者收購農產品時,可以壓級、壓價收購或
代扣其他款項嗎?………………………………………( 37 )
34.國家對糧食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實行
保護價收購嗎?保護價由誰來確定?…………………(38)
35.違反法律規定,向農民或者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收費、罰款、攤派或者強制集資應由哪個部門
追究法律責任?…………………………………………(39)
36.違反法律規定,將農產品收購資金截留、挪用于
單位非農產品收購用途的,或者將各級人民政府
撥付給用于農業的資金截留、挪用用于單位非農業
開支的,或者將銀行的農業貸款截留、挪用用于
單位非農業用途的,應如何處理?……………………( 40)
37.農村的土地歸誰所有?由誰來經營和管理?…………(41)
38.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能否買賣轉讓?由誰來
承包經營?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可否進行調整?………(42)
39.鄉(鎮)村企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
農村居民、城鎮非農業人口居民建設住宅,需要
使用土地,各需辦理哪些手續?………………………(43)
40.國家建設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如何給予補償?
土地補償費用如何處理?如何安置由此造成的多余
勞動力?…………………………………………………(44)
41.農村土地(含自留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爭議由誰來處理?其處理依據是什么?………………(46)
42.哪些行為屬于《土地管理法》規定的違法行為?
它們各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47)
43.何為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占用基本農田
保護區內的耕地由誰審批?已辦理占用基本農田
保護區內的耕地審批手續而閑置耕地的,將如何
處理這些耕地?…………………………………………(49)
44.違反基本農田保護的行為有哪些?它們各應當
承擔何種法律責任?……………………………………(50)
45.農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
所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可以
轉讓,或作價人股或者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嗎?………(51)
46.因林地、林木的權利歸屬發生爭議,應請求哪個
部門處理?其處理依據是什么?………………………(52)
47.國家建設征用、占用集體所有林地,應如何補償?
補償費用如何處理?……………………………………(53)
48.采伐農村集體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林木和農村居民
自留山的林木,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
許可嗎?…………………………………………………(54)
49.我國《森林法》明確禁止了哪些危害林木和林地
的行為?行為人實施了這些行為各應當承擔什么
責任?……………………………………………………(54)
50.草原所有權、使用權歸誰所有?………………………(56)
51.因草原權屬發生爭議,可以請求哪個部門出面
解決?該部門處理草原權屬爭議的依據是什么?……(56)
52.國家建設和地方建設需要使用集體長期固定使用
的全民所有的草原,或者征用集體所有的草原、
草山、草坡,如何補償?………………………………(58)
53.我國《草原法》明確禁止了哪些危害草原的行為?
實施了這些行為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58)
54.水歸誰所有?我國對水、水域和水工程采取了
哪些保護措施?…………………………………………(60)
55·如何解決水事糾紛?……………………………………(61)
56.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有哪些?要承擔什么
法律責任?………………………………………………(61)
57.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用的土地,建設單位
應當按照什么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62)
58.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如何安置移民?……………(63)
59.水面、灘涂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64)
60.對荒蕪水面、灘涂行為如何處理?……………………(65)
61-從事捕撈活動必須持有捕撈許可證嗎?哪些情形
不被批準發放捕撈許可證?……………………………(65 )
62.生產商品種子實行種子生產許可證制度嗎?生產
商品種子應具備什么條件?……………………………(66)
63.違反種子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有哪些?應當承擔
什么法律責任?…………………………………………(66)
64.生產和進口農藥需要登記嗎?購買未依法辦理
登記的農藥,造成了人身和財產的損害,可要求
生產商、進口商或者銷售商承擔責任嗎?……………( 67)
65·任何企業都可以生產農藥嗎?開辦農藥生產企業
應當具備哪些條件?……………………………………(68)
66.農藥產品必須貼有標簽或者附具說明書嗎?其
標簽或說明書應當包括哪些內容?……………………(69)
67.哪些單位可以經營農藥?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具備
什么條件?……………………………………=……(70)
68.農藥經營單位在經營農藥中有何職責?農藥經營
單位未依法履行其法定職責,造成財產和人身
損害,能要求其承擔責任嗎?…………………………(70)
69.如何判斷假農藥或劣質農藥?農藥經營單位可以
銷售“過期農藥”嗎?…………………………………(71)
70.違反農藥管理的行為有哪些?應當受到什么樣的
處罰?……………………………………………………(72)
71.向農民推廣農業技術應符合什么條件?農業技術
推廣需要經過哪幾個步驟?……………………………(73)
72.哪些科技人員可以向我們農民推廣農業技術?……(74)
第三章農業承包合同
73.農業承包合同是什么?它有哪些種類?………………(75)
74.訂立農業承包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則?…………………(76)
75.訂立農業承包合同要經過哪些基本步驟?……………(77)
76.農業承包合同應具備哪些主要條款?…………………(78)
77.什么是無效承包合同?哪些合同屬于無效承包
合同?如何處理無效承包合同?………………………(79)
78.什么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流轉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需要
遵守哪些規定?…………………………………………(80)
79.什么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轉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81)
80.農民可以以自己享有的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股
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種嗎?如果可以,又需要遵守
哪些規定?………………………………………………(82)
81.什么是“四荒地”?國家對“四荒地”使用權的
租賃有什么特別規定?…………………………………(83)
82.農業承包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或解除?
變更或解除農業承包合同需要經過哪些程序?………(83)
83.違反農業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85)
84.當事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承包
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嗎?……………………………(85)
85.承包合同發包方單方任意毀約如何處理?農業
承包合同承包指標過高或過低引起的糾紛如何
處理?……………………………………………………(86)
86.農副產品購銷合同中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哪些
責任?……………………………………………………(87)
第四章計劃生育
87.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是什么?……………………(89)
88.什么是違反計劃生育管理的行為?……………………(89)
89.什么是計劃外生育的行為?……………………………(90)
90.怎樣認定農村第二個孩子的生育是計劃內生育?……(91)
91.什么是計劃外生育費?如何征收?……………………(93)
92.計劃外生育費征收應按什么程序進行?什么情況下
被征收人有權拒絕交款?………………………………(94)
93.計劃外生育的子女能辦理戶口嗎?……………………(95)
94.如何認定計劃外多胎生育和借外出之機逃避計劃
生育并超計劃生育的行為?對此如何處罰?…………(96)
95.對流動人口怎樣進行計劃生育管理?…………………(97)
96.因節育手術給受術農民帶來并發癥、后遺癥等
不良后果,該怎么辦?…………………………………(98)
97.節制生育管理的內容有哪些?…………………………(100)
98.國家計生委關于計劃生育工作規定了哪“七不準”? …(101)
99.農民未交鄉統籌費或村提留費、婚姻登記機關
能拒絕辦理登記嗎?……………………………………(102)
100.結婚登記應該交哪些費用? …………………………(103)
第五章村民委員會
101.村民委員會是什么性質的組織?它和鄉鎮人民
政府有何關系?它的任期是多長時間? ……………(104)
102.村民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法律對村民委員會
的成員有何規定? ……………………………………(105)
103.選舉權利指的是什么?符合什么條件的村民才
享有選舉權利? ………………………………………(106)
104.何為村民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的哪些成員
必須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107)
105.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是如何產生的?候選人應
具備什么資格? ………………………………………(108)
106.村民委員會選舉應當由誰來組織? …………………(109)
107.村民委員會選舉的程序如何?選舉須符合什么
條件才算有效? ………………………………………(109)
108.何為違法選舉行為?它有哪些構成要件? …………(111)
109.如何罷免違法或不稱職的村民委員會成員? ………(112)
110.村民會議是由哪些人組成的?它又是如何決定
問題的? ………………………………………………(113)
111.哪些事項必須要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115)
112.村民委員會的哪些事項必須公開,接受村民的
監督? …………………………………………………(115)
第六章其他法律問題
113.法律對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有哪些規定? ……(118)
114.農民怎樣辦理居民身份證? …………………………(119)
115.怎樣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 …………………………(120)
116.農民外出打工,怎樣辦理暫住證? …………………(122)
117.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對農村人口投靠城鎮職工
親屬有哪些規定? ……………………………………(123)
118.何為農村五保供養?其供養對象應符合什么
條件? …………………………………………………(124)
119.農村五保供養的內容有哪些?五保供養的形式
怎樣?…………………………………………………(125)
120.法律對五保供養的財產處理有哪些規定? …………(126)
121.何為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跨區
作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需要使用聯合收割機
作業,應辦理什么手續? ……………………………(126)
122.聯合收割機作業應符合什么樣的質量要求? ………(127)
123.法律關于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權有何規定? ………(128)
124.農民可以用購置的機動車船和拖拉機從事運輸嗎?
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29)
125.農民個人或聯戶經營運輸業,享有哪些權利和
承擔哪些義務? ………………………………………(130)
126.何為農村個體工商業?農民開辦個體工商業
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31)
127.法律對農村個體工商業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有何規定? ……………………………………………(132)
128.農民在從事個體工商業的過程中享有哪些權利
和承擔哪些義務? ……………………………………(133)
129.行政機關可以通過辦“學習班”、拆房子等
手段強迫農民履行某項義務嗎? ……………………(134)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 …………………………………(136)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2002年12月28日)…………………………………(14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169)
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
(1991年12月7日)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