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5322
- 書名:醫療事故處理一本全(法律一本全叢書)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4年8月
- 入庫時間:2004-8-20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1)
(2002年4月4日)
第一章總 則……………………………………………(1)
第一條【立法宗旨】……………………………………(1)
第二條【醫療事故的概念】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3)
(1998年6月26日)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14)
(1994年2月26日)
第三條【基本原則】……………………………………(24)
第四條【醫療事故分級】………………………………(25)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6)
(2002年7月19日)
第二章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41)
第五條【管理規范與職業道德】………………………(41)
第六條【培訓和教育】…………………………………(43)
第七條【醫療服務監督】………………………………(43)
第八條 【病歷書寫】……………………………………(44)
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 ………(45)
(2002年8月23日)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57)
(2002年8月16日)
第九條【病歷的真實與完整】…………………………(69)
第十條【病歷管理】…………………………………(70)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71)
(2002年8月2日)
第十一條【如實告知義務】……………………………(75)
第十二條【處理醫療事故預察】………………………(76)
第十三條【內部報告制度】……………………………(77)
第十四條 【向衛生行政部門的報告】…………………(78)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78)
(2002年8月1日)
第十五條【防止損害擴大】……………………………(82)
第十六條【病歷資料的封存和啟封】…………………(83)
第十七條【現場實物的封存和檢驗】…………………(84)
臨床輸血技術規范……………………………………(85)
(2000年6月1日)
第十八條【尸檢】………………………………………(94)
醫療事故爭議中尸檢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認定辦法……………………………………………(95)
(2002年8月2日)
解剖尸體規則…………………………………………(98)
(1979年5月21日)
第十九條【尸體存放和處理】………………………(101)
第三章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102)
第二十條【鑒定程序的啟動】 ………………………(102)
第二十一條【鑒定主體及職責分工】………………(104)
第二十二條【申請再鑒定程序】 ……………………(110)
第二十三條【專家庫】 ………………………………(112)
第二十四條【專家鑒定組的產生方式】 ……………(115)
第二十五條【專家鑒定組合議制及成員構成】……(118)
第二十六條【回避】 …………………………………(120)
第二十七條【鑒定的目的和依據1…………………(121)
第二十八條【通知程序和提交材料】 ………………(123)
第二十九條【鑒定的期限和調查取證權】 …………(127)
第三十條【審查與調查】……………………………(129)
第三十一條【鑒定的工作原則及鑒定書的制作】 …(131)
第三十二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法的制定】 ……(135)
第三十三條【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情形】 ……………(135)
第三十四條【鑒定費用】……………………………(136)
第四章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與監督……………………(138)
第三十五條【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 ………………(138)
第三十六條【重大醫療過失的處理】 ………………(146)
第三十七條【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147)
第三十八條【受理申請的權限劃分】 ………………(148)
第三十九條【申請的審查和受理】 …………………(150)
第四十條【行政處理與訴訟】 ………………………(154)
第四十一條【鑒定結論的審核】……………………(154)
第四十二條【鑒定結論的處理】 ……………………(155)
第四十三條【自行協商解決情況報告】 ……………(156)
第四十四條【調解或判決1…………………………(157)
第四十五條【各級醫療事故情況報告】 ……………(157)
第五章醫療事故的賠償…………………………………(160)
第四十六條【爭議解決途徑】…………………(160)
第四十七條【協商解決協議書】……………………(162)
第四十八條【行政調解】……………………………(163)
第四十九條【確定賠償數額的原則】 ………………(163)
第五十條【賠償項目和標準】 ………………………(16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0)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181)
(2001年2月26日)
第五十一條【患者親屬損失賠償】 …………………(185)
第五十二條【賠償費用結算】………………………(188)
第六章罰 則…………………………………………(189)
第五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法律
責任】……………………………………(189)
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法律責任】 ……………(191)
第五十五條【醫療事故主體的法律責任】 …………(192)
第五十六條【違反醫療事故預防和處理規范】 ……(195)
第五十七條【出具虛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196)
第五十八條【拒絕尸檢與涂改、偽造、隱匿、銷毀
病歷資料】………………………………(197)
第五十九條【擾亂醫療秩序和醫療事故鑒定
工作】……………………………………(198)
第七章附 則…………………………………………(200)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的范圍與事故處理部門
職能分工】…………………………………(200)
第六十一條【非法行醫的定性及法律責任】 ………(203)
第六十二條【軍隊醫療機構】 ………………………(206)
第六十三條【生效日期及廢止條款】 ………………(206)
本書共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