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2783
- 書名:三大訴訟法比較19講(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應試指導)
-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6年3月
- 入庫時間:2006-3-13
- 定價:45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編寫說明
一、三大訴訟法特點及比較的重要性
三大訴訟法的知識錯綜復雜,在司法考試中占到總分1/4更重一點的分值。三大訴訟法本身的體例結構大致相似,又具有很多共同的制度、原則、程序構造和程序原理,在司法考試中,沒有其他的幾種法律比之更容易混淆。如果僅僅分別進行單個訴訟部門法的復習,十分容易出現“各看各明了、做題糊涂了”的狀況,事倍功半。但是,如果將三大訴訟法進行比較復習,不僅對其共同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以及相關法律制度有基本的、清晰的認識和識別,還可以從多層面、多角度加強對分屬不同訴訟法體系內各知識點融會貫通,將散見于許多法律制度的法律規范根據不同的考點分布狀況進行比,從而準確地抓住各考點的題眼以及關鍵區別,同時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訴訟法系統的知識結構,培養對不同訴訟法的感覺,就能夠做到舉一反三,事半功倍,準確無誤地解題,提高學習深度和綜合能力。在命題規律方面,三大訴訟法具有以下特點:(1)考點、重點、難點相當集中,幾乎只考特質,固定組合重復率很高,不僅表現為同一或基本相識的知識點,多年多次出現;還表現在每次對重點法條群的輪回考查;并且出現了有些重要內容近6年5次未出現考點的空白地帶。(2)三大訴訟法的分值重且穩中有升,三大訴訟法的考查已經進入精耕細作階段,陷阱較多,題目往往看似簡單,實際上,準確率、得分值并不如自我估計得高。(3)對三大訴訟法的考查,立足法條,側重于多角度、多考點的綜合考查。(4)對于三大訴訟法的考查緊跟立法新動向方面,生點冷點的出現也有規律,考點分布在有意識的反規律,對本年立法熱點、前幾年的立法熱點和立法亮點往往會平均地進行考查。(5)三大訴訟法的命題與實務密切聯系,有一定的指導警示目的,命題者有意識在強調一些現實難題或關注現實中更有實用價值的東西。
二、本書編寫體例及特點
本書由富有司法考試教學經驗的多名訴訟法老師共同編寫而成,全書分為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三個板塊,每一板塊都是編者長期經驗的總結和對其研究專業在司法考試中的規律反復驗證、研究的結晶,使得每一訴訟法部分都能做到完整覆蓋考點、結構系統清晰、重點突出、例題配置精到,圖表直觀準確形象。
本書的編寫依據是司法考試是否可能涉及,將三大訴訟法可以加以比較的部分進行逐一比較,共有19講,前15講是對三大訴訟法各知識板塊的比較,后4講是對三大訴訟法的關聯部分和各自獨特的內容進行考點介紹和局部比較,以求考生能借助本書對三大訴訟法的考點內容全面、完整、宏觀地掌握,同時加強對三大訴訟法具體知識點的理解與記憶。
本書章節下可分為概述、基本比較點、例題演練、相關法條比較4個部分。
概述部分對各訴訟法在該部分的考點進行了綜述,對重點考點進行了提示,避免考生對不同訴訟法同一比較點平均用力,因為司法考試在不同的訴訟法命題上會有不同的側重,民事訴訟法重點反復考查的考點,可能在其他訴訟法的部分,只是一般考點。
1基本比較點是各章節的關鍵部分,以圖表的形式,直觀、分層地對三大訴訟法或者是兩種訴訟法共有的制度,甚至僅僅是某個訴訟法中的某一考點自身的拆析比較和要點進行歸納、總結,提高考生知識綜合化、體系化的能力,精耕細作地復習,防止粗放經營的走馬觀花、似是而非的情形。特別指出,比較點深入細化到具體命題,列出了應當進行比較、已經或者容易考查的小考點,使考生對考點的數量、同一比較點下相同和不同的知識點的數目一望而知,突破了以往同類輔導用書比較粗糙、內容支離破碎、沒有重點比較和命題提示,為比較而比較,從而和命題的方向脫節的局面。
例題演練選擇了近年司法考試的真題一些命題預測題,尤其是重復考查的考點和可能在2006年輪回出現的考點,例題的數量按照司考的關注程度、考查次數布置,并且增加了2006年可能出現的生僻考題。
相關法條比較對前述基本比較點涉及的重點法條原文進行了列舉,剔除了已經失效的法條,加入了最新法條,力求比較詳細,但又避免面面俱到,對不考查的法條不錄入,對考試重點
特別是難點、疑點所涉及的法條進行詳細列舉。
三、本書學習方法提要
1.要對本書的每一部分進行細讀,根據編者提示,在比較中牢牢掌握考點、題眼!凹忓N狀”的試題難度結構,使司法考試原有的三個命題層面更加分明,使高、中、低試題難度的比例更加穩定。無論是基礎、記憶型試題、理解運用型試題,還是綜合運用試題,都需要考生有相對完善的知識背景和整體觀念、對區別點和共同點的熟悉和準確記憶,才能迅速地找到題眼,根據關鍵詞識別考點,再通過記憶的知識和邏輯判斷進行解題。所以,考生要充分利用本書的圖表進行凹凸記憶,培養直覺、迅速判斷;以點帶面,多角度、多層次地把握考點,以不變應萬變。
2.考生應當根據概要進行記憶取舍,對同一比較點避免不分輕重、不分部門、不按提示照單全收,導致記憶負荷過大而記憶不清,才能通過有效的比較,刪除無須記憶、僅作參照的部分,對重點進行反復研磨,掌握相關法條及知識點間的聯系和區別,通過縱橫聯系達到更深入的理解提高復習效率,縮短復習時間。
3.還要提醒考生在演練例題時一定要規范、反復練習、及時糾錯強化。所謂規范,就是一定要隱蔽答案,通過認真思考解題,再對照解析檢查自己的思路是否正確惟一,是否還有別的思路或者遺漏,對法條、考點的掌握是否全面。同時,做好對錯記號,對自己做錯的題目在當天次日一定要強化記憶、糾正認識誤區。一個復習周期完畢以后再做錯題難題,務求正確率達到95%以上,并且提高對考點的熟悉,加快解題速度和應試效率。最后,建議考生抓大放小、整體把握,在較為完全地掌握基本固定的重點的基礎上,了解2006年命題的變化。
三大訴訟法的程序真諦:在程序中用心經驗、試錯和完善,達到幸福的終點。
本書編寫組
2006年2月
共4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