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5147
- 書名:有限責任制度的法經濟學分析
- 作者:夏雅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6年6月
- 入庫時間:2006-8-7
- 定價:19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摘 要
經濟增長的源泉來自有效的制度安排,公司發
展的關鍵在于設置合理的制度。由無限責任制度變
遷為有限責任制度,是用一種效率更高的制度取代
原有制度或對一種更有效制度的生產過程,是制度
主體解決制度短缺,從而擴大制度供給以獲得潛在
收益的行為。
當今企業形態中,有限責任制公司占據主導地
位。以有限責任界定企業形態,成為所有企業形態中
最為核心的依據,深入對其研究,提高該制度運營績
效,對我國經濟建設無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歷史發展地看,有限責任制度歷經|無基本原則|
—|單一基本原則|一|單一基本原則分化|的進程,形
式從|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制度|—|刺破公司的面紗|
一|反向“刺破公司面紗”|,這種發展表明,制度變遷
和創新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本書明確劃分了有
限責任制度的發展階段,梳理出古今中外有限責任
制度沿革史的清晰脈絡。
制度技術的沿襲上,社會主義國家的有限責任
制度是從資本主義國家的該制度沿襲而來的,尤其
與大陸法系各國的有限責任制度有同族關系。通過
橫向比較,將彼此對立但均有合理性的學說予以整合。將有限責任制
度的論述置于廣闊的文化背景中,在古今的隧道中交融。揭示了三種
制度模式的技術風格以及決定這種風格的社會條件,得出在制度構建
中必須引進人的自由裁量因素才能使其免予僵化;而在避免僵化的同
時又不能矯枉過正的結論。
方法論運用上,法律為“應然”的規范,經濟學乃“實然”敘述。通
過方法論創新,把有限責任制度看做經濟領域、社會領域或政治交易領
域中博弈過程中內生穩定的結果,通過理性分析而不是“工具論”得出最
終結論。有限責任作為配置權利義務的有效手段,在每一制度安排的背
后,都隱藏著立法者的基本政策考慮,這種政策考慮往往不能通過法律本
身加以說明。運用法經濟學的方法論證、破解這種本意,可以減少立法的
盲目性,提高司法的可操作性和執法的自覺性。
意在構建公平、效率的制度體系。隨著現代市場經濟和高科技的
發展,人類從事經濟活動的風險越來越大,各類投資者都期望在經濟活
動中受到有限責任的保護。設計既利于投資者奮發進取,又能免予被
濫用的制度模式,對改善和促進公司制企業的發展不無裨益。
設計富有實效的制度安排。社會企業形態總是朝著低風險、低成
本、低稅負的軌跡前進,有限責任正代表了這種趨勢。
提出防范有限責任制度風險的對策。針對各國應用有限責任制度
目前最新的發展動態,如修正破產程序中10%基金的應用,強制性保
險計劃等,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提出應對方法和建議。
構建合理的有限責任制度動態運行模式。一方主體從最小化交易
成本出發作出的判斷與選擇,可能會與另一主體同樣從最小化交易成
本出發作出的判斷與選擇相沖突。合理的制度設計帶給交易者的不僅
是眼前的收益,還有長久的好處,更是規則、制度良性循環的起點。
推動我國立法效率化,F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公司,公司中的“帝
王規則”是有限責任。以有限責任為研究對象,運用實證分析和法經濟
學分析的方法,在兼顧公平和效率的基礎上重構有限責任制,無疑會極
大地減少固有矛盾,提高公司運營績效,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促進中
國經濟的發展。
將彼此對立但均有合理性的學說予以整合。法典源自于生活中約
定俗成、公認的規則;法官的作用在于尋找一種符合他周圍的群體意愿
的解決機制。有限責任制度的私法屬性使其更接近理性人所假設的環
境。因此,在對有限責任公平、效率的論證方面,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貌似對立,實則更有可能殊途同歸、達成共識。意欲在有限責任制度公
平效率機制綜合研究方面彌補立法、司法環節注重公平、忽視效率的缺
陷。在此方面的突破,也將成為本書之創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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