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一詞,在中國起源很早。在公元前5世紀前后面世的《國語.晉語九》中就有“賞善罰奸,國之憲法也”。在戰國時期成書的《管子•七法》中,也有“有一體之治,故能出號令,明憲法矣”的用語。在這些中國上古時代的文獻中,“憲法”一詞已具有“國法”、“根本大法”的內涵,但還沒有近代以后憲法所蘊含的人權保障、權力分立與制約等意義。
蘊含有人權保障、權力分立與制約等意義的近代憲法,起源于西方,是西方法治社會與傳統的產物。在中國,關于中國憲法史的研究已經有了一些成果,但關于西方憲法史的研究則還是一片空白。而中國的現代憲法文化,主要源于西方經驗,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移植西方憲法制度與理念的基礎上,糅人中國的實踐而整合出來的。
因此,筆者以為,研究現代中國的憲法文化,追溯西方憲法的歷史,在某種程度上,比研究中國憲法的歷史意義還要重大。這也是我們編寫本書的基本宗旨。
研究西方憲法史雖然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但完成一部西方憲法史作品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中國已經有了近一百年的憲法學研究歷史,卻至今未有一部西方憲法史著作出版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其困難之處不僅僅在于西方憲法史涉及撰稿人的外語水平、大量文獻資料的收集解讀,以及西方憲政觀點的把握等諸方面,還因為它涉及西方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等領域,甚至還需要有扎實的西方政治哲學的基礎?紤]到這一點,我們這幾個撰稿人雖然完成了本書的寫作,但心里卻是十分忐忑不安。我們期待著學術界的關心和批評指正。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