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9065
- 書名: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總成(2007年版)
- 作者:劉志偉等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4月
- 入庫時間:2007-5-6
- 定價:24
圖書內容簡介
1979年以來,我國相繼頒行了兩部刑事訴訟法典,對刑
事訴訟的基本制度、權力行使和權利的保障機制等作出明確
的規定。然而,基于立法語言簡約性、概括性的局限。法律難
以全面表達程序實施中對每一個具體問題的要求。法典頒行
以來,基于程序保障的需要,國家立法機關、最高司法機關以
及其他依法行使一定刑事訴訟職權的機關分別就法典在本機
關的行使、遵行以及法典用語含義等問題,以規則、規定、解
釋、批復等形式對法典條文進行了明晰、重述和具體化。1996
年刑事訴訟法典施行以來,不同解釋權主體相繼頒行了100
余件解釋性文件。而且,1996年法典施行前由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執行機關發布的數百件各種形式的司
法解釋中仍有100余件為各級司法機關所遵行。這些解釋以
數十倍于法典本身條文的數量,對法典的適用進行了解釋。
法律解釋在起到釋明法律之作用的同時,也淹沒了法典,消蝕
了法典所應有的核心地位,使得法律常有被束之高閣之感。
浩繁的解釋給法律的研習者、直接適用者乃至普通公民學習
法律,帶來了檢索、適用上的諸多困難。同時,也對法典及其
解釋按照一定的科學體系和標準加以系統整理提出了內在的
要求。
目前,國內對法典及其解釋的整理大體上可被歸納為兩
種基本形式:一是以文本為中心的整體列舉;二是以法典為中
心的分散列舉。兩者在法典編纂中各具優勢,整體列舉保留
了法律文本、解釋文本各自的獨立性和完整性,為使用者提供
了文本的全貌,從而易于把握文本的內在邏輯,但其缺陷也相
當明顯,因解釋的散在性、解釋內容與法律規定的分離性,使
用者不得不時時游歷于不同效力層級的文本之間,去尋找不
同文本的差異和具體化的內容。在出現多主體解釋的情況
時,問題將更加突出,給刑事訴訟法的研習者、適用者帶來巨
大的困難。以法典條文為中心的分散列舉,則克服了解釋與
法條的散在性和分離性缺陷,雖在外在形式上分割了相關解
釋的內容,但不同解釋主體關于相同問題的解釋被統轄于法
典文本之下,便于發現不同解釋主體對于同一問題解釋的內
容,易于把握法典文本的抽象原則與解釋規范之間的具體運
作關系,在多主體解釋的情況下,便于及時把握不同解釋主體
的解釋內容,以從不同訴訟環節確保權利行使的有效性,從而
有效解決了解釋的動態性和法典文本的穩定性的關系。
本書在體例上采用了以法典為中心分散列舉的模式,形
成了以法典為主干,以相關解釋為文內注的編輯體系,其優勢
表現為:一是彰顯法典之核心地位。從規范的性質分析,法典
具有源生性而解釋具有派生性,通過這一編輯體例突出了法
典的核心地位。二是由散在而統一。不同解釋主體就同一問
題所做出的解釋,被以法典文本為順序集中于具體條文之下,
不同訴訟環節的權利行使及其內容清晰、明確,實現了不同解
釋在同一規范下的統一。三是由靜態之法而為動態之法。法
典文本體現了靜態之法的全貌,而圍繞法典所進行的解釋則
使法典呈現一定動態性。
本書收錄了1979年刑事訴訟法典頒行以來,特別是1996
年法典頒行以來有關法典適用問題的所有主要的有效解釋,
在解釋主體的范圍上,超出通常意義上司法解釋主體的范圍,
涵括了所有依法履行一定刑事訴訟職權的主體所頒行的解釋
和規定的內容。在具體編排順序上,采取了按照效力層級、解
釋的全面性和時間順序性的編排原則,高效力層級、具有全面
適用性的解釋被置于低效力層級、對具體性問題的解釋之首,
體現了由適用的廣泛性到具體性的要求。在具體編排方法
上。在法條前精確歸納了該條主旨,便于刑事訴訟法的研習
者、適用者全面領會刑事訴訟法典的內容。對被較長法律解
釋文段隔斷的法典條文,采用了旁注的方式指示下一法條所
在頁碼,利于讀者翻閱。
本書為刑事司法實務工作者乃至廣大公民快速查閱、綜
合理解和正確運用刑事訴訟法規范提供了便捷的途徑,也為
刑事訴訟法學教學與科研人員和刑事訴訟法專業的博士研究
生和碩士研究生分析、研究、比較中國刑事訴訟法提供了頗有
價值的立法和司法資料。對于眾多學習法律的本科生和參加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學生來說,本書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工
具書。期望通過編者的辛勤努力和創造性勞動,在保持法典
文本完整性,樹立法典之權威和核心地位的同時,為法律的研
習者、適用者省卻檢索之苦和時間耗費。
本書得與讀者見面,承蒙法律出版社曾健先生的鼎力支
持,在此謹致謝忱。
本書是對2007年3月9曰以前我國所有有效刑事訴訟
法解釋以法典文本為線索的一次總梳理,伴隨我國刑事訴訟
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本書將不斷以修訂版的形式及時對相關
內容進行更新,以為讀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信息,實現法典
適用動態性的要求。對于本書在編輯體例、編輯模式上的不
足,以及其他編輯中的疏漏之處,敬請給予批評指正。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3
第1條 立法目的與根據………………………………3
第2條 刑事訴訟法的任務……………………………3
第3條 職權原則 ……………………………………3
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則………………………3
第4條 國家安全機關職權 …………………………4
第5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
使職權原則……………………………………4
第6條 依靠群眾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
法律為準繩原則 平等原則 ………………4
第7條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4
第8條 法律監督原則…………………………………5
第9條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5
第10條 兩審終審制…………………………………5
第11條 審判公開原則 保障辯護原則……………5
第12條 法院定罪原則………………………………7
第13條 人民陪審員制度……………………………7
第14條 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原則……………7
第15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7
第16條 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
事訴訟法原則………………………………8
第17條 刑事司法協助原則…………………………12
第二章 管轄………………………………………………18
第18條 職能管轄…………………………………18
第19條 基層法院管轄………………………………34
第20條 中級法院管轄………………………………34
第21條 高級法院管轄………………………………36
第22條 最高法院管轄………………………………36
第23條 級別管轄的變通……………………………36
第24條 地域管轄……………………………………37
第25條 優先、移送管轄……………………………42
第26條 指定管轄……………………………………43
第27條 專門管轄……………………………………44
第三章 回避………………………………………………47
第28條 回避的對象、方式與事由…………………47
第29條 辦案人員行為之禁止………………………5l
第30條 回避的決定…………………………………52
回避決定的效力……………………………52
回避的復議…………………………………52
第3l條 其他人員的回避……………………………55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56
第32條 辯護的方式與辯護人的范圍………………57
禁止擔任辯護人的范圍……………………57
第33條 辯護人介入刑事訴訟的時間………………60
第34條 指定辯護……………………………………61
第35條 辯護人的責任………………………………65
第36條 辯護人的權利………………………………65
第37條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權………………………69
第38條 辯護人的義務………………………………72
第39條 被告人拒絕辯護……………………………72
第40條 訴訟代理人介入刑事訴訟的時間…………72
第4l條 訴訟代理人的范圍…………………………74
第五章證據………………………………………………76
第42條 證據及其種類………………………………77
第43條 證據收集的一般原則………………………84
第44條 運用證據的原則……………………………85
第45條 向單位和個人收集證據……………………85
第46條 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原則……87
第47條 證言的審查判斷……………………………87
第48條 證人的資格與義務…………………………87
第49條 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保護……………………88
第六章 強制措施…………………………………………88
第50條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概括規定……89
第51條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條件與執行………93
第52條 取保候審申請人…………………………101
第53條 取保候審的方式…………………………103
第54條 保證人的條件……………………………107
第55條 保證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法律后果……107
第56條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及有關法律后果……110
第57條 被監視居住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
的法律后果………………………………115
第58條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118
第59條 逮捕的權限劃分…………………………122
第60條 逮捕的條件………………………………122
第6l條 拘留的條件………………………………128
第62條 異地拘留、逮捕……………………………129
第63條 扭送………………………………………130
第64條 拘留的程序………………………………130
第65條 拘留的期限………………………………131
第66條 提請逮捕…………………………………132
第67條 批捕權……………………………………133
第68條 審查批捕…………………………………133
第69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141
第70條 不批捕的異議……………………………143
第71條 逮捕的程序……………………………145
第72條 逮捕后的處理……………………………147
第73條 不當強制措施的撤銷和變更……………147
第74條 羈押逾期后變更強制措施………………150
第75條 超期強制措施的處理……………………151
第76條 偵查監督…………………………………151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152
第77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152
第78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158
第八章 期間、送達………………………………………160
第79條 期間及其計算……………………………160
第80條 期間恢復 ………………………………161
第8l條 送達 ……………………………………161
第九章其他規定…………………………………………162
第82條 有關用語的解釋…………………………162
第二編 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第一章 立案………………………………………………164
第83條 立案的機關………………………………164
第84條 立案的材料來源 對立案材料的
接受和處理………………………………164
第85條 報案、控告、舉報的形式及要求…………166
第86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 立案的
條件………………………………………167
第87條 立案監督…………………………………171
第88條 自訴的提起和受理………………………176
第二章偵查………………………………………………177
第一節 一般規定………………………………………180
第89條 偵查的一般要求…………………………180
第90條 預審………………………………………180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181
第91條 訊問的主體………………………………181
第92條 訊問的時間、地點…………………………181
傳喚、拘傳的限制性規定…………………181
第93條 訊問的程序………………………………181
第94條 訊問聾、啞人的要求……………………181
第95條 訊問筆錄的制作…………………………181
第96條 偵查階段律師介入刑事訴訟的
時間 律師在偵查階段中的權利………182
第三節 詢問證人………………………………………195
第97條 詢問證人的地點、方式和要求……………195
單獨詢問原則……………………………195
第98條 詢問證人的程序…………………………195
第99條 詢問證人筆錄的制作……………………196
第100條 詢問被害人的法律適用…………………197
第四節 勘驗、檢查……………………………………197
第101條 勘驗、檢查的范圍………………………197
第102條 現場保護及勘驗…………………………197
第103條 執行勘驗、檢查…………………………197
第104條 尸體解剖的程序…………………………197
第105條 人身檢查…………………………………198
第106條 勘驗、檢查筆錄的制作…………………198
第107條 復檢、復查………………………………198
第108條 偵查實驗…………………………………198
第五節 搜查……………………………………………199
第109條 搜查的對象………………………………200
第110條 協助義務的規定…………………………200
第111條 搜查證……………………………………200
第112條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201
第113條 搜查筆錄的制作…………………………201
第六節 扣押物證、書證………………………………201
第114條 扣押物證、書證的范圍 …………………201
扣押物證、書證的管理…………………201
第115條 扣押清單的制作…………………………207
第116條 扣押郵件、電報…………………………208
第117條 查詢、凍結存款、匯款……………………209
禁止重復凍結原則………………………209
第118條 對扣押物的處理…………………………216
第七節 鑒定……………………………………………216
第119條 鑒定的范圍 鑒定人的種類……………219
第120條 鑒定的程序………………………………221
鑒定人的法律責任………………………221
第121條 鑒定結論的告知義務 對鑒定結
論的異議及其處理………………………222
第122條 精神病鑒定的期間規定…………………223
第八節 通緝……………………………………………224
第123條 通緝的條件及程序………………………224
第九節 偵查終結………………………………………226
第124條 一般偵查羈押期限………………………226
第125條 特殊偵查羈押期限………………………228
第126條 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228
第127條 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229
第128條 偵查羈押期限的重新計算………………230
特殊偵查羈押期限的起算………………230
第129條 偵查終結…………………………………231
第130條 撤銷案件………………………………234
第十節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236
第131條 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案件的法律
適用………………………………………237
第132條 自偵案件中的拘留、逮捕及其執行……238
第133條 自偵案件申對被拘留人的處理…………240
第134條 自偵案件中逮捕的時限規定……………240
第135條 自偵案件偵查終結的處理………………240
第三章提起公訴…………………………………………244
第136條 公訴權……………………………………246
第137條 審查起訴的內容…………………………248
第138條 審查起訴的期限…………………………251
第139條 審查起訴的程序…………………………252
第140條 補充偵查…………………………………253
補充偵查的時限、次數 審查起訴
期限的重新計算…………………………253
存疑不起訴的條件………………………253
第141條 提起公訴的條件和程序…………………256
第142條 法定不起訴的條件………………………261
酌定不起訴的條件………………………261
不起訴案件的處理………………………261
第143條 不起訴決定的宣布………………………263
第144條 公安機關對不起訴決定的復議、
復核………………………………………264
第145條 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異議……………265
第146條 被不起訴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申訴………266
第三編 審 判
第一章 審判組織…………………………………………271
第147條 合議庭組成………………………………271
第148條 合議庭評議原則…………………………273
第149條 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273
第二章第一審程序………………………………………276
第一節 公訴案件………………………………………276
第150條 對公訴案件的審查………………………276
第151條 開庭前的準備……………………………281
第152條 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285
第153條 出庭支持公訴……………………………286
第154條 開庭………………………………………289
第155條 法庭調查…………………………………292
第156條 調查核實證言、鑒定結論………………295
第157條 調查核實物證、書證……………………299
第158條 休庭調查………………………………301
第159條 調取新證據………………………………303
第160條 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304
第161條 違反法庭秩序的處理……………………307
第162條 評議、判決………………………………309
第163條 宣告判決……一…………………………313
第164條 判決書……………………………………314
第165條 延期審理…………………………………315
第166條 法庭審理中的補充偵查…………………316
第167條 法庭筆錄…………………………………317
第168條 公訴案件的審限…………………………317
第169條 審判監督…………………………………318
第二節 自訴案件………………………………………321
第170條 自訴案件范圍……………………………321
第171條 自訴案件審查后的處理…………………323
第172條 自訴案件的結案方式……………………325
第173條 反訴……………………………………327
第三節 簡易程序……………………………………327
第174條 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328
第175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330
第176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自訴案件……………332
第177條 簡易程序的程序簡化……………………333
第178條 簡易程序的審限…………………………333
第179條 簡易程序變更為第一審普通程序………333
第三章 第二審程序………………………………………335
第180條 上訴的提起………………………………335
第181條 抗訴的提起………………………………336
第182條 公訴案件被害人請求抗訴………………341
第183條 上訴、抗訴的期限………………………342
第184條 上訴的方式………………………………342
第185條 抗訴的方式………………………………344
第186條 全面審查…………………………………346
第187條 審理方式…………………………………348
第188條 檢察人員出庭……………………………352
第189條 二審后處理………………………………356
第190條 上訴不加刑及其限制……………………357
第191條 重審的事由………………………………358
第192條 重審的程序………………………………359
第193條 對裁定的二審……………………………359
第194條 重審審限…………………………………359
第195條 二審程序…………………………………359
第196條 二審審限…………………………………366
第197條 二審效力…………………………………367
第198條 對扣押、凍結物品的處理………………368
第四章 死刑復核程序……………………………………377
第199條 死刑核準權………………………………377
第200條 死刑復核程序……………………………378
第201條 死緩核準權………………………………385
第202條 死刑復核的合議庭組成…………………386
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序……………………………………387
第203條 申訴的提出………………………………387
第204條 因申訴而重新審判的事由………………395
第205條 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及理由………396
第206條 重新審判的程序…………………………399
第207條 重新審判的期限…………………………406
第四編 執 行
第208條 執行的依據………………………………407
第209條 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執行……………408
第210條 死刑令簽發及死緩執行…………………408
第211條 死刑執行及停止…………………………409
第212條 死刑執行程序……………………………410
第213條 死緩、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
役判決的執行……………………………413
第214條 監外執行…………………………………416
第215條 監外執行的監督…………………………426
第216條 監外執行的終止…………………………427
第217條 緩刑、假釋的執行………………………427
第218條 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430
第219條 罰金的執行………………………………432
第220條 沒收財產的執行…………………………433
第221條 對新罪、漏罪的追訴及減刑、假釋
的提出……………………………………433
第222條 對減刑、假釋的監督……………………441
第223條 刑罰執行中錯案、申訴的處理…………442
第224條 執行的監督………………………………442
附 則
第225條 軍隊內部與監獄內發生案件的偵查……450
附 錄
1996年刑事訴訟法典頒行后發布的司法解釋總名錄……451
本書共有4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