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9643
- 書名:法意探微
- 作者:陳甦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4月
- 入庫時間:2007-6-18
- 定價:24
圖書內容簡介
法律實質是一種消除偏見的機制,但是,當法律的運用成為一種專業時,法律專業人士如何消除自身的專業偏見便成為一個重要任務。本書共分42個部分,對法律這個最古老的處理私人與社會關系的法則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具體內容包括印章的法律意義、房產證的性質與作用、虛擬財產在何種情形下應受到現實法律的保護、物權法草案的人法迷思、中獎權利應隨存單的轉讓而轉讓、負責與免責的適度與制度選擇等。
圖書目錄
1、必也正名乎
2、印章的法律意義
3、房產證的性質與作用
4、證券的識別及其法律意義
5、牛黃應當屬于未發現物
6、虛擬財產在何種情形下應受到現實法律的保護
7、應注意土地權利的同名異質問題
8、價格構成的成本計算不能確定所有權的歸屬
9、校準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的視點與尺度
10、小區地下車庫的權屬須依是否計入公攤而定
11、應基于占有狀態辨析侵占罪的構成
12、占有的事實判斷與行為的性質認定
13、遺體是不能強制執行的“遺產”
14、給拾得人以報酬是提升美德的制度安排
15、物權法應當滿足經濟活動的基本制度需求
16、物權法草案的人法迷思
17、析“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與經濟體制改革同行:公民財產權利保護機制的不斷完善
19、限制與被限制的究竟是什么?
20、“鉆石金表案”引發的學理分析
21、法律如何解決“自帶”的煩惱
22、“存車合同”屬于保管抑或租賃需視情形合理認定
23、平信的郵遞機制與遺失賠償責任
24、郵遞物品遺失的風險選擇與責任承擔
25、析家庭服務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
26、也談“物業管理權”的性質
27、中獎權利應隨存單的轉讓而轉讓
28、應基于取款權利人識別機制建構責任制度
29、防范利用公示催告程序進行詐騙
30、處理隱私權發展與知情權沖突的敲門規則
31、處理醫患糾紛應把握醫與法的區別
32、負責與免責的適度與制度選擇
33、婚內情感協議得否擁有強制執行力
34、DNA對社會關系的決定力究竟有多大?
35、修改公司法應注意與證券法的協調
36、處罰公司并不等于處罰股東
37、新破產法應當合理規定勞動債權的優先次序
38、火車票實名制的不可行性分析
39、站票與座票同價的法理分析
40、損害結果的不確定性與判決的確定性
41、“合理懷疑問責”與法官職業公信力
42、培育尊嚴與信任的提示
后記
本書共有3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