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9865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
- 作者:信春鷹主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7年7月
- 入庫時間:2007-7-10
- 定價:2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叢書”之一,該書堅持以準確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條款內容為最基本要求。全書共分為釋義和附錄2部分,具體對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該書對廣大讀者進一步學好法律提供了有益的幫助。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章制度]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六條 [集體協商機制]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 [加班]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性集體合同、區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曰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管理體制]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項]
第七十五條 [監督檢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工會監督檢查的權利]
第七十八條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等證件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無營業執照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
第九十七條 [過渡性條款]
第九十八條 [施行時間]
第二部分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的說明
后記
本書共有3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