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來,我國法治的理論研究繁榮興盛,法律制度
的建設方面亦碩果累累。然而,理論研究與制度建設的雙重繁榮并
未能夠給國家帶來同等程度的法治化。換句話說,我們在法治實踐
上所取得的成效并不足以媲美理論研究與制度建設的具體成果,其
間尚存有極大的差距。究其原因,法的實施與實現終究離不開“人”
這一主體的能動作用,所以,法治的研究以及制度建設,應當轉變視
角,從法治的主體一一公民的法治意識研究著手,進而探索法治建設
的規律,并解決有關法治應當“怎么做”的問題,最終著眼于建構一套
適應中國歷史文化傳統和人文精神的法治意識培育機制。
本書針對當代中國公民法治意識較為薄弱的現實,在首先界定
法治意識的內涵、結構、功能和構建法治意識的資源與基礎之上,分
析法治意識與人的現代化之關系,提出在中國進行公民法治意識培
育,應當大膽吸收外來法治文明的成果,并充分發揮和利用本土的文
化和傳統資源;塑造公民法治意識,應當以塑造公民的政治、法律人
格為基礎,以培養公民“法治信仰”為目標,來進行全方位的制度完
善、意識更新、培養教育和觀念變革。本書希望借助對當代中國公民
法治意識的研究,加強國家法治建設中對于“人”及人的意識這一主
體因素的重視,而這一視角,應當能為法治中國的飛躍發展,提供理
論和實踐上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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